第67章 蒂花之秀,青春好朋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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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尴尬的抽了抽嘴,又看向庄舟:
“这一共多少钱?”
庄舟都不需要用计算器,就念了出来:
“红薯一共十二贯,定金先交三贯。”
“还有这位程大哥,一共喝了8瓶可乐,一百文一瓶,就是八百文。”
“诚惠!一共是三贯八百文钱!”
庄舟说完,笑意盈盈的看着李二和程咬金。
来吧!
给钱吧!
可谁知,就听程咬金腾地一下站了起来:
“都给我记账上,俺自会差人把钱送来!”
庄舟却慢慢收敛了笑容。
“二位,怎么个意思?想赖账吗?”
其实庄舟哪里知道,长安的贵族们出门买东西,大多都是只会带一点银钱。
若是看上了好货,都是让人直接送到府里,再给钱。
或者是先把货物拿走,随后差人把钱送到店铺上。
像是李二和程咬金,今日本是来暗访的。
自然也就没带钱出门。
“哼!区区三贯八百文而已,俺老程如何会赖账。”
开什么玩笑,我可是堂堂卢国公啊!
还差你这三瓜两枣的。
李二也赶忙解释说:
“就是就是,这点钱我们如何也不会赖账的。”
说着,李二又想起一个宝贝来:
“对了,我还想买贵店里的打火机。”
“你都没钱,你还买个啥呀!歇菜吧你!”
李二:“……”
我特么一国之君,你说我买不起?
不过想想,现在好像还真是身无分文啊!
李二紧皱着眉头,想着法子。
他是大唐皇帝,可他也不能仗势欺人啊!
现在也没有显露身份。
再说了,这庄贤弟若真是弄来红薯,那可是造福大唐百姓的大恩人。
这不能得罪啊!
很快李二的目光就落到了程咬金的佩剑上。
“庄贤弟,你看这把剑怎么样?”
庄舟瞧也没瞧:
“对不起,我不懂剑。”
“这把剑可是好剑啊!要不先抵押在你这里,两天后我过来取货,你再还给我们。”
说着,李二朝着程咬金使了个眼色。
示意他把剑交出来。
程咬金哪里肯啊!
这可是陛下的贴身佩剑,曾经上过战场立下无数军功的宝剑。
“二郎!这怕是不妥……”
程咬金还没说完,就看见李二投来一个犀利的眼神。
一咬牙,只得点头答应下来,叮嘱道:
“这剑你可得保管好了!”
庄舟不以为意的接过,好家伙,没想到这么重。
怕是得有五六斤。
不过庄舟现在体质已经不一样了,拿在手里倒并不怎么费力。
苍啷一声,庄舟抽出宝剑。
只听一声剑鸣响起,清脆悦耳,像是龙吟低啸。
庄舟认真看了一会儿,这把剑大概长三尺,也就是一米左右。
整个剑身透亮,光可照人,只是看上去寒气阴凉。
剑柄处刻有五爪金龙,末端根部位置,还刻着一个“秦”字。
看样子这是秦大哥的姓了吧?
不过庄舟能够猜测得出,这两个人应该是官府的人。
搞不好还是皇亲国戚。
“那行吧!这剑我先收下了,等你们拿钱来取货,我再还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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