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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十金一碗,怎么不去抢?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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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的厚脸皮,比之成蟜那可谓是不相伯仲。

成蟜可以夺走他的夜宵,赶他离开。

他可以假装听不见。

不仅如此,李斯还能够不要脸地夺走韩非端在手上的饭碗,取出汤勺和筷子,放到韩非的手里。

然后,旁若无人地仰头喝起来,喝完还啧巴两下嘴,意犹未尽道:“新招的厨子,确实不如咸阳的老厨子,回头还要多练练,要不然怕是要砸了知笙楼的牌子。”

师弟,你说的是真话吗?

我怎么看你吃的挺香啊!

韩非闻着飘香的空气,看着李斯沉醉的表情,再看看碗里飘着油花的澄清汤水,里面浮着几颗洁白的丸子,不圆不方,还带着漂亮透薄的裙边。

如此美食,使得韩非情不自禁地吞咽掉流到嘴角的口水,手里拿着汤勺,伸到碗里,舀了一勺汤,送进口里。

汤水入口,刺激着丰富的味蕾,比他曾经吃过的所有肉羹都要美味。

他控制不住手指,用筷子夹起一颗‘丸子’,然后又舀了一口汤,细细品味起来。

“李大人真是贵人多忘事,知笙楼的主业务什么时候要依靠厨子来留住客人了?”

成蟜把本属于李斯的那份夜宵,交给翠娘,抬起下巴指了指在门口站岗的蒙恬。

翠娘端着夜宵,送到蒙恬手里。

李斯面不改色地与韩非分食一碗,更多是李斯在吃,韩非在用充满疑惑的眼睛看着他。

不是韩非不想吃。

而是他拿着餐具,注意礼节,真抢不过不顾形象的干饭人。

李斯端起碗,仰起头,不大不小的脸,刚刚好把碗口堵上,就算是韩非想要最多吃一口,也无处下筷子。

只好看着碗底见干,等李斯打了个饱嗝,吸引到所有人的注意力,韩非才心有遗憾地放下的汤勺和筷子。

李斯解释道:“知笙楼做的是歌舞生意,厨艺这一块,确实是短板,等师兄有机会到了咸阳,我请你到羽升阁,品尝天下最难得的美食。”

张良也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夜宵,薄薄的一层皮,里面包着诚意满满的肉馅儿,再搭配让人垂涎三尺的汤汁,张良愿意将他手中的这一碗夜宵评为人间第一美食。

在听到李斯的话后,张良也喝干最后一口汤汁,把碗筷放好,满脸不可置信地问道:“秦使是说,天下还有比这更加美味的食物?”

看着张良一副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的模样,李斯有心想要捉弄他一番,伸出双手,两根食指一横一竖叠加在一起,表情极其夸张地说道:“今天我们吃的叫馄饨,价格不贵,一碗十金,放在羽升阁不过是最便宜、最普通的膳食,就单说这包肉的薄皮,天下各国,只有秦国能够做得出来,除此之外,还有价值百金的饺子、阳春面,羽升阁的美食,用三个词概括,就是独特、美味、高贵!”

张良张开嘴巴,嘴唇不受控制地上下打斗,指着放下的碗筷,支支吾吾道:“十金,怎么不去抢啊!”

好吃,确实是好吃。

可要是说这么一碗,就要收费十金,张良真觉得这个羽升阁背后的老板,一定是个奸商。

不光是张良,韩非也双目圆瞪地看着李斯,不敢相信方才就那么一会儿的功夫,一碗十金的食物,就进了他的肚子。

这简直比抢钱来的还快啊!

李斯从张良的身边路过,朝着门口走去,一直来到门口,双手搭在门上,才回头看着张良,意味深长道:“那我就不知道了,你们要问问张先生,为什么会买这么贵,毕竟羽升阁也是他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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