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偷与被偷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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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种古董戒指放在现代人看来,属于那种既土又浮夸的土豪样式,但在博物馆附近却并不显得突兀,毕竟博物馆也是要挣钱的,光靠官方扶持和一点门票钱,显然并不足以承担藏品的维护费用。
因此,各种文创作品也就应运而生,虽然很多对于现代审美来说都显得有些过时,但旅游中的人总是盲目的,脑子发热买点并不好看的文物同款首饰之类,似乎也并非不能接受。
但哪怕周围带着类似戒指、项链、手镯的人比比皆是,冯雪十几年来养成的眼力仍旧一眼看出了这件藏品的不同,工艺什么的姑且不论,光是那颗血红色的宝石,就足以证明这枚戒指的价值。
“带着古董踩点?这是不是有点太怪了?是因为误入奇梦对梦境做出了扭曲,还是说对于对方而言,任务其实是“将目标带在身上的前提下生活一个月”?”
冯雪心里快速做出判断,同时迈开步子,开始走动起来。
在这种繁华地带,一个人呆立在原地其实是非常显眼的,冯雪了解自己这个养出来的小号,那么根据上次误入奇梦的经历,他觉得对方肯定也很了解他。
“现在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对方应该不知道我的长相,不然就不该直接把我送到这么近的地方,敌在明我在暗,这也算是一個优势。”
冯雪心里嘀咕着,但他很快就意识到这次为什么会给他这种优势了——
因为目标是一枚戒指。
当过小偷的人应该都知道,从兜里掏出钱包,和从手指上撸走戒指,难度是两个次元,掏包这种事只要手法够快,对方甚至连感觉都不会有,高手甚至能做到把钱包里的钱拿走后再把钱包放回去。
但戒指、镯子这种紧贴皮肤的首饰就不一样了,相比于偷,抢才是更合适的形容。
虽然冯雪也不抗拒直接动用武力,但还是那句话,他不知道误入奇梦成功与失败的标准,杀手杀死对方通关那是正常的,但小偷杀人,那就不是偷了,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他还是更倾向于通过偷窃的方式来达成这次目标。
……
“初めてのルーブルは~なんてことはなかったわ……”
鼻子里哼着似乎很适合逛博物馆时唱的歌,冯雪拿着手机在广场上拍照,这种行为并不罕见,或者说绝大多数旅游逛博物馆的人,都会这么去做。
不过不同的是,冯雪照片的角落里,偶尔会“不小心”将某位坐在长椅上听歌的青年拍进去。
于是……
“喂,您好,这里是纽莱丝特警察局,请问之前的照片是您发来的吗?”
随着手机一端传来的声音,冯雪轻声道:
“您好,这些照片是我无意间拍到的,我是一名考古专业的游客,今天在誓约之馆门前拍照时偶然发现有位先生的手上带着雄鹰之戒,据我所知,这枚戒指应该是……”
“感谢您提供的线索,请不要离开,我们马上就到!”电话另一头的声音忽然变得急切起来,紧接着就是一连串的鸡飞狗跳。
冯雪见此情形,不由得露出了一抹笑容——
“果然,这枚戒指是挂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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