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槐花香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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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雯?她是我上大学时整整暗恋了两年多的人。
她已深深地扎根于我的心底,想或不想,都在那里不偏不移永不会忘。
流年似水无情地流,两岸风景不断地变,人生潮起潮落风卷云舒,可那些珍藏在心底的记忆,却似千年的琥珀般始终清晰,看得见每根脉络、每丝波纹,甚至依稀听得见那颤微的心跳、颤抖的呼吸。
“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见到于雯时的情景。那是八年前,我刚上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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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阳光绸缎般华丽,室内我却捉不到一粒阳光分子。
课桌老得裂出了深深的皱纹,凳子则使我联想到一穷二白的50年代。
一位女生拿着卫生纸来回地擦了十多遍桌椅后,撩起“长”了两根牛角的牛仔裤,怕有定时炸弹似地小心翼翼地坐下。
教室坐满了人,而且貌似都很高兴,纷纷像窗外的麻雀般叽叽喳喳地嚷着。
这座大城市里竟然还有小麻雀,令我至今感到不可思议,我后来再未在城里见过,在我农村老家见到的也越来越少。
棱角分明的黑板上站着棱角分明的几个大字:“燕山文学社编辑招聘会”。我是来应聘文学社编辑的,参加文学社是我像儿时渴望穿婚纱般的美丽梦想(虽然小爷我是纯爷们,可真的,我童年最大的梦想就是穿上电视中洁白的婚纱,多么漂亮妖娆啊),似乎一旦入了文学社,便阳春白雪超凡入圣。
一阵热烈地掌声,社长热烈讲话;又四阵热烈的掌声,四个副社长热烈地讲话;又一阵更热烈的掌声,社长再热烈地讲话;又一阵非常热烈的掌声,一位领导模样的男生上台发表热烈的竞选演讲。
每隔5分钟,我被热烈的海浪泡晕一次,而想到我也即将发表热烈的演说,我的大头更加发胀。
忽然,忽然,灿烂的阳光一闪,溪水般的莺嘀把我唤醒。
我揉了揉眼睛,瞳孔猛地放大10倍,耳朵不由自主地顺时针旋转90度,心咚咚地加速度跳动。
是她?是她!真的是她,的确是她!我一定在哪里见过她,就想贾宝玉初见林黛玉时的感觉,先是惊奇,继而惊喜。
她穿着槐花般洁白的上衫、青翠的牛仔裤,柳发无风而拂,樱唇不启而笑。
我如坠云端,三魂被摄去了六魄,沉醉在帘帘细雨中,迷迷糊糊中只记得了她的名字。
过了多久?我稀里糊涂上台说了些什么?我都模糊了,只依稀听见台下老鼠般唧唧的笑声四处响起。
朦胧中,似乎看见她微微地向我一笑,水莲花般不胜温柔的娇笑,秋香般不胜风情的媚笑。
又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像喝醉了酒般,别人起身离开,我也跟着恍恍惚惚地离开。
秋天的阳光为谁如此明媚,秋天的风为何如此爽人心扉?
一片片枫叶飘过,那栀子花色的红(她的书包)像一团火焰燃烧着我的眼睛。
我鬼使神差地跟在她身后,只一再向上天祈佑,不要让我像个醉汉似的东倒西歪。
她和一位同学结伴而行,天籁之音流过耳畔,“有一个姓孟的男生,可有才华了。”
美人美酒啊,我彻底醉了,心如云飞。
她独身一人来到餐厅,拣了一张靠里的餐桌,放下“栀子花”,买饭去了。
可能我真的醉了,要不然就疯了,我竟然把餐具随后也放在了那张桌子上。
等我买回入学以来最大最白的馒头,发现她却换位在餐厅的最东侧,低着头,静静地吃饭。
餐厅里飘着的《一笑而过》敲打着我空荡荡的心,“你伤害了我,却一笑而过……”
白银其外的馒头原来苦涩生硬,沉重的失落感砸得我垂下了头,只能闷闷地扒饭。
我一下子清醒了,酒不醉人人自醉,梦里花开知为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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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那朵淡雅清秀的“槐花”从此在我梦里盛开,散发着春天里永恒的芬芳。
满眼我都在寻找着她,满脑子我都在思念着她,满心都是她的身影……
我那时做的很多事情都是为了遇见她,为了让她喜欢我。
我刻苦学习,因为我打听到她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我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因为我希望能在活动中遇见她;我加入了大学生记者团,因为她也是记者团成员……
大一下学期,每天下午五点半,我们都能在路上相见,那是因为五点后我就在一分一秒地掐着时间。
我绞尽脑汁地希望能引起她的注意,我在校报上发表的第一篇稿子《槐花香了》就是为她写的;她在校报上发表的每一篇稿子,我都像自己的文章一样珍藏着;在运动会上,我不顾一切地为她加油喝彩;我还随她从东苑餐厅吃到西苑餐厅再到师苑餐厅……
“我抬头看见,一串串玲珑璀璨的槐花立于枝头。白的花,绿的叶,金黄色的阳光,半角蓝天,绣成了一幅美景。啊!我的槐花,你自信绽放,没有掩饰,没有造作,从容坚定展示着青春的美,大自然的美。我相信,一定是白雪赠与了你洁白的纯净的灵魂,一定是梅花送给了你摄人心扉的香。你是冬天公主们的新生,你才是春天的女儿,你才是最美丽的,一种天然的美,一种真正的美。啊!槐花香了,我的槐花!在阳光灿烂的春天里,我找到了灿烂美丽的你;在高雅富丽的群花中,我寻觅到天然清香的你;在粉气逼人中,我的心终于闻到了你淡淡、清爽的香。我知道:我的‘恋人’不是桃花、玫瑰……而是槐花。”
可任凭我是如此地喜欢她,我却总是不敢主动开口,去认识她、走近她。
因为我那时非常自卑,出身农村,满脸粉刺,长得又矮又瘦,普通话也说不好,再加上性格内向,沟通能力、交际能力很差,不会也不敢和别人打交道。
对于于雯这么完美的“女神”,“diao丝”我更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觉得自己一万个也配不上她,觉得她无论如何也不会喜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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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时,我们住在4号宿舍楼——一座特立独行的楼。
4号楼,顾名思义按年龄排行老四,据说是90年代初建造,是我校东部舍区第一坐楼,像我高中时代的宿舍楼般朴实厚道。
它向东15米是7号宿舍楼,向西20米是东苑餐厅,向南10米是5号6号宿舍楼。
它背后是一座与此楼齐身的“黄草衰云天”的八宝山,土馒头般的坟墓像宿舍般林林耸耸,甚至能看得清石碑上的字。
时不时,烧纸灰烟伴同猫头鹰凄厉的叫声袅袅飘来。
但这还完全是它的特别之处,让所有的同学都垂涎三尺的是,它是我校唯一一座男女生混住楼。
它三层以下是男生的“集中营”,四层以上是女生的“芳草地”。
而“最不幸”的是我们宿舍413,它和415之间的木板便是泾渭分明的“三八线”,另一侧就是女生宿舍。
一板之间,两番天地,板内行人,板外佳人笑。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东边女生和我们本是同系生,“相剪何太急”。除了交流省点电话费,平时井水不犯河水。
那一块“封建遗毒”的木板则是我练习乒乓球的最佳陪练。我经常将乒乓球狠狠地打向木板,希望一不小心无意间打出一线生机。
当然,它最低端是有一隙能进出无限可能纸条的缝。
有这样天造地舍的宿舍楼,有一些故事便不得不发生了。
男生们故意露出膀子,扭着发达的胸肌一步三摇地走来走去,有时候会一不留神被那位“美眉”撞了一下腰。
女生可以正大光明坦坦荡荡地到男生宿舍做客,甚至发扬国际主义精神帮着洗洗衣服……
那年十一假期仿佛神话中七仙女姗姗下凡。山高路远,我没有回家的盘缠和心情,乐得在宿舍里做个孤家寡人。
我喜欢喧哗纷扰后的静谧,那种暴风雨过后一望无际的宁静,那种城市尘嚣灰尘中综综自流的泉水。
甚至每当在厕所里关起小门时,我就常常叹息:如果在这熙熙攘攘的城市里,有这样一间不受打扰的斗室,我也就心满意足此生无憾了。
每天看着那么多的人肆无忌惮的蔓延膨胀,我就看到恐慌,我真想站在教学楼顶大喊一声:“饶了我吧,我怕了还不成?我是来学习的。我真的是来学习的,我只想学习还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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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第二天下午,我正在温习功课。
当我像自己的牙齿不可自拔地陷入着题海中时,忽然头上一阵山呼海啸,天花板像拨楞鼓般咚咚直响。
仿佛谁在表演口技,凳子吹着口琴,桌子被肢解分尸,舞蹈声、大象的脚步声、厮杀声骤雨般倾盆而下。
“大珠小珠落玉盘”,我当作音乐般忍受“享受”了看十页书的时间。
“雨”一直在下,而且越下越大。
我皱眉蹙额来回踱了十圈,拿着拖把朝天花板捣了七八下,效果为零,雷公电母从来听不见凡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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