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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权力为谁所用?》 (第2/2页)

甚至,其中有些儿童是合法收养或生育的。

某村一对夫妻外出打工,女儿交由爷爷奶奶抚养,结果计生干部以为这个女孩是两位老人收养的,便强行带走卖给人贩子。

“还有比这更变态的呢。你们没看杂志上报道,有些地方的计生部门将强行抱走的孩子送往福利院,计生官员可得到1000多元的回报。这些孩子被宣布为弃婴后,进入社会收养程序,多数以3000美元的价格被海外收养。”一位同事说。

“还有些地方的社会救助站强行收集智障人,再把他们卖出去做奴工牟利。”另外一位同事叹了口气,“这些人本来是为人民服务的,怎么竟干出了这些伤天害理的事?”

“还不是为了利益呗。他们在基层,山高皇帝远,权力缺少监督,自然敢胡作非为。部门权力化、权力利益化、利益个人化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通病。小孟这篇稿子写得很好,调查充分,逻辑严密,值得大家好好学习。不过——”部门王主任喝了口茶,顿了顿说,“不过,这是负面新闻,恐怕不太好发,会影响我们省的形象啊。”

“格老子的,这样的新闻都不发,还对得起我们的新闻理想和自己良心吗?要是报社不发的话,我就辞职不干了。”我气呼呼地说。

“我们也都不干了。”报社其他同事纷纷跟着说。

“稍安勿躁,你们激动个啥。我又没说,一定不发。我去请示下总编,尽量争取发。”王主任拿着稿子,离开了办公室。

不一会,他满面春风地回来了,喊道:“发,而且发头版头条。总编看了,很生气,对稿子也很赞赏,说无论如何一定要发,有什么事他担着。”

“好吖,”我们一起欢呼。

“孟浩辛苦了,大家最近也都很辛苦。中午,我请大家吃饭。”王主任接着说。

“好吖。”我们更加欢呼。

……………………

第三天,稿子果然发在我们报纸的头版头条上,大黑标题,触目惊心。

第四天,稿子旁边还配发了一篇题为《权力为谁所用?》的评论,评论写道:

计生办工作人员堂而皇之将孩子强行抱走,卖给人贩子以牟利。这种丧尽天良的行为让我们愤怒,也让我们不解: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大胆妄为的权力,更让我们思考:权力到底是什么,该为谁所用?

权力是什么呢?它究竟是魔鬼还是天使?西方政治学家托马斯.霍布斯认为权力是“获得未来任何明显利益的当前手段”,而哲学家伯特兰.罗素表示权力是“预期效果的产生”,《权力论》作者丹尼斯.朗认为“权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

这些解释虽然着眼点不同,但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权力”的特性,即权力是一种力量,借助这种力量可以或可能产生某种特定的预期局面和结果。可见,权力本是中性的工具,无所谓好坏,就看掌握在谁的手中了。掌握在天使手中便是造福人间的雨露,被魔鬼篡夺就是危害人类的灾难。而人性是不可靠的,有可能是天使也有可能是魔鬼。

正如“法西斯”一词,它最初的意思是指一种刑具的名称,这种刑具由一束木棒组成,中间插着一柄斧头,由执政官的侍卫官扛着,是国家最高长官的权力象征。罗马的统治者鲁齐用法西斯处死了自己参加叛乱的两个儿子和其它叛乱者,坚决捍卫了罗马的共和制。但后来“法西斯”却在墨索里尼、希特勒之流的手中成了“专制、残暴”的代名词。

也正是权力的中性和人性的不可靠,所以权力必须受到制约。法学家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滥用权力、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及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是某些官员恣意妄为之根源。

那些“官老爷”在享尽权力好处的时候,却常常忘了权力的另一面——责任。权责一体,有多大权即须负多大责,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连几百年前的郑板桥都知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他们也忘了权力从何而来。

“权为民所赋”,他们的权力不是天生的,而是人民赋予的。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不为公众服务、对人民群众暴虐的权力本质上是对人民的背叛。他们更忘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计生办工作人员将孩子卖给人贩子的事件再次警醒人们: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监督,不受约束的权力犹如出笼的猛兽必会伤民害民。权力不是牟利的工具,民众也不是官员的鱼肉,但愿这个事件只是警钟的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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