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决战老王 (第2/2页)
“林祈,牛奶我拿走了,你想喝下次再去拿吧。”
我捡回牛奶,拍了拍瓶身的泥土,所幸男人未曾打开喝过,我擦了擦拳头上的血丝,走到来时的泥路,找回了桃木剑。
趁天没黑透,我往小杨家赶去,看了眼腰间的五帝钱,心中纳闷,与男人打斗之时,仅剩三枚的五帝钱并未发挥防身效果。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拿五帝钱往脏东西身上招呼,应该还是有效果的。
我走了两步,只听见身后传来两声悠长的呼喊。
“林大爷!林大爷!”
我转头看去,男人正屁颠屁颠地朝我跑来。红一块青一块的眼窝已然无法睁眼,鼻血顺着鼻毛流淌而下,见我停下脚步,男人欣喜若狂,上来搭话道,
“林大爷你这是去哪呀?”
“……叫我林祈。”
“好的林哥!那……你没事的话,要不去我家坐坐?”
男人挤出一个笑容,微微俯下身子搓了搓手,一脸谄媚的对我道。
男人一副油腔滑调的样子,让我全无好感,好端端邀请我去他家,说不准是想伺机谋害我。
再说了,我不和两姐妹待一起聊聊天,去个大老爷们家干啥?我拒绝道,
“我没空。”
男人被我毫不留情的拒绝,他抽了抽嘴角,勉强撑开眼皮,见我阴沉着脸,男人一改常态,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诚恳地向我央求道,
“我有一事相求,这件事......只有你能帮我!
不如去我家坐下谈谈吧,事成后我会重谢……我超你背后的那把剑......!”
男人话说到一半,惊恐的望着我背后的桃木剑,嘴巴张得能塞进俩鸡蛋。
东河村没有了叶凡,那便没有了秩序,你永远不知别人是真诚待人,还是笑里藏刀、口蜜腹剑。
我没搭理眼前的男人,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便转身离去。虽说是多个朋友多条路,但我不屑认识这种油腔滑调的男人。
想起他谄媚的神态,给人一种深谙人情世故之感,更让我深恶痛绝。所有的公正,在人情世故面前,都没了说服力。
我甩下一个“不”字,径直从他身边走过。
男人仍不死心,不依不饶地拦在我前方,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乞求道,
“林哥......我对我刚刚的行为道歉,对不起!请你帮帮我吧!我死不足惜,但我不想让我儿子受苦呐......”
听完这话,相比男人之前街溜子的形象,此时的他,反倒像个为孩子奋不顾身的好父亲。
他跪在我身前掩面痛哭,凌乱的油头跟鸟窝似的,再也没有了嚣张气焰。
见这一幕,我心里泛起嘀咕,男人能在外现出真身,按理说,实力不在小李之下,但事实是,男人仅两拳就被我打的毫无还手之力,能在外维持如此久的真身状态,实力却这么水。况且,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他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能让他如此失态的乞求我。
男人跟座山似的跪在泥地上,砸出两个深深的凹坑,泪如雨下。见这般凄惨模样,看起来也不像装的,我有些于心不忍,便将男人扶起,开口道,
“行,去你家说,你若心存歹念,我不会再饶你性命。”
\好好好!林哥快跟我来,走个十分钟就到我家。“
男人见我答应,顿时喜上眉梢,他难掩激动的为我带路,滔滔不绝地讲起和我打架之事,硬是把我吹得天花乱坠。
我没搭理男人,之所以同意他的乞求,确实是心软,这副真诚的模样要是装的,都能拿奥斯卡了。况且我桃木剑在手,也不怕男人使坏。
我跟随男人的脚步,在三岔路拐进另一条未曾去过的路。
男人扭过头,红肿的双眼溢满喜色,俨然把我当成了救星,他开口道,
“我叫王勃文,叫我老王就行,话说林哥你袋子里那把剑……你背着没有什么不适吗?”
我心头一紧,差点忘了这茬,老王在打探我的身份,按理说,鬼怎么能背一把桃木剑?若让他知晓我是活人,保不准又会发生什么意外。我灵机一动,正想转移话题,没曾想老王的嘴张成大大的o形,又默默地点点头。
我没说话,也不知老王瞎点头个啥,或许看出了我是活人,他若想谋害我,得问问我手里的法器答不答应。
“到了到了,这里就是。”
走了五分钟,老王停下脚步。他毕恭毕敬地推开院子的栅栏门,谄媚的摆出一个请的姿势,跟迎接领导似的。
老王家是一座深黄的斜顶单层木屋,木屋左右连着两间,左边的玻璃窗内摇曳着烛光。木头的纹理天然大方,外墙墙角已被虫蛀坏,一串风铃发着清脆声响,垂挂于木门之上。
一颗高大的槐树紧挨木屋,落叶未曾打理,长满杂草的花盆堆放在院角,沾满泥沙。
老王用背心拭去眼窝的血迹,敲了敲门。
开门的是一个8岁男孩,他探出头来,看了看我们。男孩的头发很短,后脑处留了条鼠尾般的鞭子,土黄色的脸上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男孩见父亲回来,难掩喜悦,他又注意到老王身后站着的我,怯生生地喊道,
“叔叔好!”
“哎,你好。”
我苦笑着点点头,老王却不乐意,瞪了眼男孩,
”叫伯父!”
听见这话,我太阳穴一疼,又是被老王跪,又是被孩子叫伯父,这特么不折寿才怪,我出声道,
“叫我林祈吧,我才23岁,别为难我了。”
老王憨憨的点点头招呼我进屋,屋檐上的风铃随着我们进屋叮当作响。老王递给孩子一把软糖,随后抱起孩子进了一旁的卧室。
留我一人在客厅,我打量起周围。
客厅约有二十平米,淡黄色的木墙下,是一块块拼接的桦木地板,地面一尘不染,冰箱电视等家具一应俱全,墙上挂着泛黄的结婚照。
照片上的女人穿着洁白婚纱,眼神柔情似水,笑容甜蜜,新郎在后环抱着新娘,梳着一个油头,一副金丝眼镜锃光瓦亮,斯文儒雅,倒也有点气质,这是老王年轻时候。
墙上贴着几张老旧的金色奖状,我凑近细看—王凯凯同学在2006年荣获四年级田径比赛第三名,还用笔写有奖品:奖励一支儿童牙膏......
看来这是三口之家,但未曾看见老王妻子,我正疑惑时,老王声音在身后响起。
“来来来林哥坐。”
老王说罢便将怀里的饼干水果摆在我面前,他脸上血迹已经擦干,穿了件灰色背心,又戴了副方框金丝眼镜。
我横了眼面露难色的老王,说道,
“长话短说,我晚上有事还得回去。”
老王点点头,又撇了撇嘴,随后从兜里拿出一封信摆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