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集 (第2/2页)
他煽动内乱于吾民之间,图我开疆拓土之民;众所周知,未开化之印地安野人作战法则为不分男女老幼格杀勿论。
于承受如此压迫之时期吾民谦词请愿兴革:吾民一再之请愿遭回以反复之伤害。一国之君,其品格已然烙下可称为残虐之措施时,已不配作为自由民之统治者。
4、谴责
并非我等未曾顾念我不列颠之同胞。我等曾不时警示其企图,即外延立法权以将非法之司法管辖权笼罩吾民。我等曾提醒其民,我移民与垦殖者之状况。我等曾吁其天生之正义感与雅量,我等曾求其以同文同种之情一改前非,其作为,无可避免地影响双方之关系与往来。他们对情理之声充耳不闻。我等必须因而顺势宣告与之分离,并待之如待其余人等,敌视我者敌视之,睦我者睦之,友我者友之。
5、总结
领衔签署者们主张(现时人民须改组政府之态势,不列颠致之),各殖民地有必要推翻与不列颠主权之政治束缚,成为独立国家。结论之核心,包含于1776年7月2日通过之李氏决议文。
我等,美利坚合众国之代表,召开全员大会,为吾民之公正意向世界最崇高之正义吁求,以各殖民地正直善良民意之名义,及其授权,郑重发表与宣告,团结之诸殖民地为,亦有权是,自由独立之国家,有权宣战、媾和、缔盟、建立贸易关系、从事其他独立国家有权行使之事务。为支持此宣言,以神赐之洲之屏障为坚固依靠,吾等相互托付生命、财产、与荣誉。
两稿异同
本宣言于采用前经三次修订:
1、杰斐逊之初稿。
2、杰斐逊之初稿经富兰克林与亚当斯之修订由五人小组上呈大会之文告。
3、经大会审订之最终版本。
杰斐逊之初稿谴责奴隶交易('他从事残酷之战争压制人类之天性,侵犯人身之生命与自由二项未侵犯他者之人最神圣之权,俘虏他们并奴役于地球另一端,或于运送过程中悲惨地死去。'),后因大会删除,因谴责不列颠人民与国会之部分过于冗长。杰斐逊说:\ 我们为在英格兰之友人而言词吞吐,此种优柔寡断之念萦绕多人内心。这些表达对英人之谴责等段落为此而被删,唯恐冒犯。\
签署人名
大字正体誊录本上最先签署,也是最出名的签署者为会议zhuxi约翰·汉考克。签署人中的托马斯·杰斐逊与约翰·亚当斯后来当选总统。当时,26岁的爱德华·罗特里吉(Edward Rutledge)为最年轻的签署人,70岁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则最年长。
宣言分析
《独立宣言》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明政治哲学--民主与自由的哲学,内容深刻动人;第二部分列举若干具体的不平等事例,以证明乔治三世破坏了美国的自由;第三部分郑重宣布独立,并宣誓支持该项宣言。
在第一部分中,《独立宣言》阐述的政治哲学主要是自由和民主内容。包括人人平等,天赋人权等等。以及政府的组成和社会契约等内容。并且,对于英国政府的行为,从哲学的角度给予了抨击。这主要得益于启蒙思想的传播。殖民地比较宽松的社会民主气氛,给启蒙思想的传播提供了外部的社会条件,殖民地人民渴求自由、进取精神是启蒙思想传播的内在动力。到独立战争前夕,启蒙思想已经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一切的政治宣言,都要从哲学和文化中找到依据,《独立宣言》也是这样。在为革命斗争阐述理论依据的同时,这部分内容也是在对广大的人民做出动员。
在第二部分中,《独立宣言》列举了共29款事例,来证明乔治三世和整个英国政府对于北美殖民地的迫害。
其中,有15款是有关立法和司法方面的。这说明,法律方面的相关权利是北美殖民地所争取的最为主要的权利。法律在西方社会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威性,而北美殖民地的人民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于英国本土和欧洲国家的。在社会生活中,法律的神圣性和权威性也深入到每个人的内心。所以立法权和司法权被摆在了最重要的位置上。由此也可以看出,北美殖民地人们此前也曾经进行了许多形式相对温和的斗争。但是,英国国王和政府的镇压也不断的加强。最终,形式温和的斗争被暴力革命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