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集 (第1/2页)
微看书 www.vkss.cc,最快更新史册!
时区
荷兰属于东1时区,当地时间比北京时间晚7小时。每年3月到10月,实行夏时制,时钟调快1小时,当地时间比北京时间晚6小时。
政治体制:
政体
荷兰是一个议会制君主立宪国。正式国名为尼德兰王国(KingdomofNetherlands,亦译作荷兰王国)。首都为阿姆斯特丹,政府所在地为海牙。
荷兰的国家yuanshou为奥兰治-拿骚家族成员担任的世袭君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国王”,但是荷兰历史上真正能被称作“国王(NedKing)”的人仅有该国的开国元勋——沉默者威廉·范·奥伦治一人。不过因为其君主的称呼过于冗长,即便是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也将国家yuanshou称做国王(Koing)
荷兰最高行政机关是内阁,并以总理为内阁首长统辖各部会。
需要指出的是:荷兰政府的政府首脑的正式称呼是“minister-president”,该称呼来自荷兰议会通过的1945年宪法。正确的翻译方法是“部长会议zhuxi”,也可以参考意大利政府首脑称呼的翻译方法,将其翻译成“政府总理”,但是翻译成”首相“其实是很常见的错误译法。因为荷兰首相(premire)这一职位早在1848年便被废除了。
荷兰最高立法机关是两院制的国会,上议院有参议员75名,由各省推选,下议院则有150名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任期为四年。
荷兰以18岁为具有投票权公民的法定年龄,但选举对象为政党而非个别候选人。
荷兰由于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规模大到能单独在国会取得过半席次,因此小党联合组阁的现象相当常见,也因此使得政府政策能够长期保持一贯性。
对不熟悉本地商业环境的国外投资人而言,荷兰安定的政治环境确实有利于长期经营目标的拟订。荷兰这种多党民主政治体制,加上以共识决为基础的立法体系,对于投资、企业经营、以及创新活动都可说相当有利。
宪法
1814年3月29日颁布宪法,1848年修改宪法,规定荷兰是世袭君主立宪王国。立法权属国王和议会,行政权属国王和内阁。枢密院为最高国务协商机构,需对议会负责,zhuxi为女王本人,其他成员由女王任命,内阁总理和部长由议会选举产生,对议会负责。国际法院设在荷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