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向惟析的眼睛着火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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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惟析喜欢上了一个民谣歌手。
这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他有很多种类的唱片。
他从小到大收到的礼物里包括了很多天南地北的房子,他不住在里面,但里面的装修无疑都符合他的喜好,自然的,里面杂乱无章的堆着各样各样,包括到不限于摇滚、民谣、流行、爵士、古典的唱片。
他从来不听,虽然他之前邀请望舒来他家喝酒的时候大言不惭的说他那里什么唱片都有,一副他涉猎很广的样子,但那不过是雄性求偶时展露的光鲜羽毛。
他只喜欢rap。
歌词越脏越好,充斥着“diss”文化的rap。
因为只有这样的,才能击中他那颗黑暗的心。
但现在,他必须承认他错了。
能击中他心的不只是rap,还有一个该死的民谣歌手——望舒。
他连他真名叫什么都不知道,心脏就已经开始为他疯狂的跳动。
问他为什么喜欢上他?
喜欢还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
完全没有理由。
就是莫名其妙喜欢上了。
他们满打满算才认识7天。
他听他唱了两次歌,一次比一次震撼。
在他之前,向惟析没见过一个能把民谣唱成这样的人。
酒吧那个不算大的舞台上放着一张高脚椅,然后是一把插电的吉他。
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认为他会坐在那上面一边谈一边唱,彩排的时候他就是那样的。
但演出的时候……
向惟析忍不住面露向往。
第一首歌的时候和彩排完全一样。
但当下面有人开始起哄的时候,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那些喝多了,没什么礼貌的垃圾叫嚣着让望舒换一首带劲一点的歌的时候,他不动声色的开始了清唱。
是一首没有在彩排时出现的民谣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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