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 青梅煮马(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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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任丈夫?”李国庆弱弱地问:“牺牲了?”
八十年代,离婚的人很少,军属离婚的更少,既然不是离婚,那就只有一种可能:牺牲。
“不是。”
李三花又拢了拢头发,道:“我第一任丈夫的确就是在艰苦地区服役的,当时是在藏区海拔5000米以上的哨所。后来他被调到蓉城军区总部,在那里一个首长的女儿看上了他,我们就离婚了。”
“卧槽,陈世美?”李国庆骂道。
“那倒不是,离婚是我主动提出来的。”李三花一脸平静,甚至面带骄傲道:“他在跟阿三的对峙中立了功,是战斗英雄,调到蓉城总部又上了军校,成了大学生,我一个乡下妇女,配不上他。”
“额,这个也没必要离婚吧?”
“他上大学的时候,他们军区首长女儿的丈夫病死了,首长女儿是他的老师,俩人朝夕相处,产生了感情。首长女儿找到我,为了他的前程,我主动提出了和他离婚。”
“为什么?”
“我就是一个乡下妇女,家里无权无势,根本帮不上他,他最多干到团级就得转业。娶了首长女儿就不一样了,那个首长现在已经是三颗星了,当了首长的女婿,他最起码能扛上一颗星。”
“你不觉得亏得慌吗?”
“不亏啊。”李三花道:“离婚后,我大儿子跟着我丈夫,到时候他有个当将军的爹,我大儿子也前途无量。”
艾玛!
这就很难评。
李三花还他么真是个伟大的女性,为了前夫和儿子的前途,牺牲了自己。就是不知道她那个17岁就把同学肚子搞大的儿子,会不会成为不了国家栋梁,反而成为高衙内那样的东西。
“虽然我回了老家,我第一任丈夫也没亏待我,找关系给我在县里安排了工作,国企正式职工。每年我还去那边看我大儿子,大儿媳妇生完孩子,还是我去伺候的月子。”
“那这个孩子?”李国庆指着李三花牵着的小女孩,问。
“哦,她是我第二任丈夫的孩子。”
背上的李爱娃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在背上睡觉肯定是没有在床上睡觉舒服的啊,李爱娃慵懒地说:“爹,回家。”
李国庆就背着李爱娃朝家走去,李三花也带着女儿跟在后面。
走到家门口,遇到了小婶,小婶从李国庆背上接下李爱娃,把李爱娃放进屋里的床上,然后走到院里,瞪着李三花道:“你来干什么?”
“我听说小时候的玩伴回来了,所以过来叙叙旧。”
“叙你娘的旧,滚,快点滚。”小婶抄起扫帚就把李三花往外赶。
“七婶,你这是干啥呀?”李三花毕竟比小婶年轻,一把抓住小婶手里的扫帚,夺过来,扔到了墙外。
“大庆,快,让你的人把这个丧门星给我赶出去。”小婶嚷道。
“丧门星?怎么回事?”
“我不就多走了几家,你个当长辈的至于这么说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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