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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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小区9号楼502。
戴秋茵低垂着头,面对戴明的训斥,不吱声。
戴明说了一通,转向邱小花,叹道:\孺女不可教也!\
这戴秋茵是独生女,戴明经营烟酒生意,是净空县十大富豪之一。
因为戴秋茵喜欢林鹤翔,最近家纺生意不好做,戴秋茵要帮林鹤翔忙,加大投入,在吕城再开一家,遭到戴明的反对。
邱小花也反对在吕城开设巴黎春天分店,甚至反对戴秋茵和林鹤翔的婚约!
邱小花说林鹤翔这双眼睛,让人捉摸不透。这样的男人,很难驾驭,劝戴秋茵退掉婚约。
戴秋茵坚决不同意退婚,而且坚持在吕城开巴黎春天分店。
这可惹恼了戴明、邱小花,因此遭到他俩的联合训斥。
戴秋茵噘着嘴,表示不服!
她铁定爱上林鹤翔,已经设计和林鹤翔的婚后生活,现在邱小花反对这桩婚约,戴秋茵自然不同意。
天下做父母的,含辛茹苦把子女拉扯大,却不能在子女的婚姻上,乾纲独断。
这事放在古代,父母绝对能搞定,但现在不行。
那时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的权威,无可置疑。
父母如果在子女婚姻上硬来,法律上就是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触犯了婚姻法。
血缘上戴秋茵是戴明夫妇的女儿,但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意中人。
至于戴秋茵的选择是正确还是错误,只能等待岁月的检验。
戴明根据多年的江湖经验判断,林鹤翔这个人,的确很难揣测!
年纪不大,相当老成。
邱小花:\秋茵,你死心眼,非要嫁给林鹤翔这小子,往火坑里跳,将来可不要后悔!\
戴秋茵:\鹤翔智商情商俱佳,能说会道,人又帅,很有商业头脑,我有什么后悔的?\
邱小花:\这话可是你说的,唉!\
戴秋茵:\是啊,我说的,我这辈子,爱鹤翔,至死不悔!\
戴明:\秋茵听好了,你在巴黎春天店里,装几只针孔摄像头,不要让林鹤翔知道。你不在店里,看那林鹤翔到底干些什么?\
邱小花:\秋茵,每周你把拍到的视频,发几段给父母看。\
戴秋茵听了,只得点头。
这戴秋茵好奇心挺强,心想我不在店里,林鹤翔到底做什么,她也想知道,所以答应了父母的要求。
一周后,戴秋茵回到家里,脸色煞白,双眼无神。
戴明、邱小花看了戴秋茵发给他俩的视频,画面不堪入目。
原来是林鹤翔和董雪梅苟合的视频!
戴明:\怎么样,我说对了吧,这林鹤翔,不是个东西,和三十多岁的少妇乱搞!\
邱小花:\我认识这个女的,原来是净空二建的会计,于海生的情人。她有不少相好,现在林鹤翔成了她的情人。\
戴秋茵的泪水,不止地流淌。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戴秋茵做梦没想到,林鹤翔竟然是披着人皮的狼,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在男女感情上,专门玩套路。
从几段视频可以看出,每次都是董雪梅主动,林鹤翔看上去很被动。
戴秋茵:\董雪梅勾引鹤翔,我相信鹤翔是无辜的!\
到这个时候了,戴秋茵还为林鹤翔说话。
在戴秋茵内心深处,她依然喜欢林鹤翔!
女人一旦爱上某个男人,很难释怀。
那些做尼姑的,原先都是多情种,因为婚姻挫败,才入了庵门。
晨钟暮鼓,青灯古佛。
戴明叹道:\秋茵啊,幸亏你没有和这小子成婚,阿弥陀佛。你听好了,从现在开始,不要和姓林的来往。我和你母,明天去退婚!\
戴秋茵:\不,我要问鹤翔,为什么会这样?\
戴明:\还问什么?这是男盗女娼,灭门绝户!\
邱小花:\如果不退这桩婚约,我们作为净空县十大富豪之一,脸往哪儿搁?\
戴秋茵:\我后悔爱上林鹤翔,让我当面问一下吧,我要弄清楚,林鹤翔为什么和董雪梅有一腿?\
戴明:\这种男女之事,你一个黄花闺女,就不要问了吧。\
其实戴明不知道,戴秋茵早在初二时,就和班主任有一腿了!
那个班主任把戴秋茵搞得堕胎,戴秋茵吃过打胎药。
但戴秋茵一直瞒着父母,这事只有她和班主任知道。
后来这班主任调到省城工作,与戴秋茵失去了联系。
戴秋茵早就偷尝禁果,根本不是黄花闺女。
不过这事后,戴秋茵再也没有和其它男人搞过。
尤其是认识了史少华,戴秋茵一直装清纯。
她要重新做人,重新生活。
因为保养得好,用高档化妆品,经常健身,戴秋茵的身材,依然青春靓丽,根本看不出怀过孩子。
不要被未婚女子的表面现象迷惑,认为是清纯的姑娘!
据说现在女子的婚前不堪行为,已有惊人的比例。
具体比例是多少,不得而知。
男的腹黑,女的劈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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