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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酒鬼蔷薇圣斗案件1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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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个案件非常有名所以听过这个名字的人应该很多,但是由于案件本身非常的恐怖,所以主流媒体从来没有报道过案件的细节,犯罪嫌疑人只有十四岁,所以属于是日本史上最有名的未成年人犯罪案,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罪犯的姓名没有公开过,读者们也不用去查了,因为罪犯的名字已经改过很多次了,今天就给读者朋友们介绍一下这个案件,这个案件是世界范围来说也算是相当变态的一个犯罪。

这个案子发生在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这天凌晨的时候有一个人路过日本神户中学门口的时候,发现门口中间地上摆了一个人头,这个人头嘴里面还含了一封信,当时看到的这个人腿都吓软了直接就报了警,警察赶到以后警察腿也吓软了,马上检查了一下之后断定这个人头就是在三天前报警失踪的一个小男孩,只有十一岁。警察打开信封之后看到里面的这封信,这个信是一个挑战书,也就是罪犯向警察宣战的一个证明,信是日文写的内容我给大家翻译一下“游戏开始了,愚蠢的警察们,来阻止我吧,我很享受杀人的乐趣,我太想看到人的死亡了,和肮脏的蔬菜一起接受死亡的审判吧,为多年的怨恨接受流血的审判吧。学校杀手——酒鬼蔷薇圣斗。”其实“酒鬼蔷薇”这个词读做 Sa Ka Ki ba Ra这个是一个谐音和日本的一个姓氏是一样的,日本有个姓氏叫榊原,榊原就是这个读音,不过犯罪嫌疑人用读音换了一些字就变成酒鬼蔷薇了。不过当时警察是完全没有理解这层意思的。怎么知道警察没有发现这层意思的呢?后来媒体来了大肆报道马上全世界都关注了,媒体在报道这个名字的时候读错了,正因为媒体读错了,所以犯罪嫌疑人很快向日本神户新闻社发了另一封挑战书,这封信上也写着各种挑战,挑衅的话,鄙视新闻媒体人,鄙视警察,重点说你们居然把我的名字读错了,我叫“酒鬼蔷薇”纠正一下如果你再读错我就要继续杀人了。

经过警方一个多月的侦查,终于在六月二十八日的时候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了,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初中生,初三的学生,比他杀害的小学生仅仅大了三岁,被害人也是马上要升初一的小学六年级。

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也调查了一些相关的案件,还原了这个事件的始末。犯罪嫌疑人因为没有公开名字我们暂且称他为酒鬼吧。酒鬼最早不是在五月二十七日犯案的,是在三个多月前二月十日就已经开始犯案了,二月十日下午四点钟的时候,有两个小学的女生在路上走酒鬼就突然蹦出来,拿锤子锤了她俩的头,把一个锤成重伤一个轻伤,由于酒鬼是突然蹦出来的直接拿锤子锤头,所以受害者是没有怎么看清犯罪嫌疑人的,只记得好像是穿了一个学生制服背了个书包,感觉像是个学生,但是两名被害人也不是很确定,受害者的父母就要求周围一个中学(其实就是酒鬼所在的中学)让他们提供学校里面所有学生的照片,由于证据并不充分而且也不是警方要求的,所以学校就拒绝了。校方拒绝这个事情也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能随便把未成年的照片交给其他人看,除非是警方要求的,警方为什么不要求,因为受害人提供的证言是非常模糊的,她们并不能肯定加害者就是个学生,所以警方也不能在证据不充分的时候去调查未成年人,过了一个月三月十六日的时候,就在这个学校的周围公园里又发生了一起案件,有一个小女生在公园里玩,这时酒鬼出现了对小女孩说,你能告诉我周围哪个地方可以洗洗手吗,这个小女孩就很好心的把他领到洗手池附近了,到那以后酒鬼就说,十分的感谢你能转向我这边吗。当这个小女孩一转过来的时候他立刻用锤子锤了这个小女孩,然后跑掉了。后来小女孩因为脑挫伤经过一个月抢救不治身亡了。酒鬼在跑的过程中又遇到了一个小学女生,他还拿刀捅了这个小女生,整个过程中由于受害者都是小学生,他们的证言相对来说也都是比较模糊的,所以警方始终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刚才有一个细节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就是他跟小女孩表示感谢的时候让她转过来,然后才锤了她,这个细节是标准的反社会人格的一个特征,他要看着受害者加害,这和普通的正常人加害是不一样的,正常人害人的时候一般都是趁其不备一锤拿下,而反社会人格不是这样的,他是一定要看着对方的眼睛实施加害。其实这也是日本历史上第一次讨论“反社会人格”这种心理疾病。到现在为止酒鬼已经杀了一个人,重伤两个人,轻伤一个人,警察也没有抓到嫌犯,直到两个月之后。

这个案件实质上是五月二十四日发生的,酒鬼突然又想杀人了,他就上街寻找自己的猎物,于是就发现了这个案件的受害者,十一岁的小学男孩,他为什么盯上这个目标是因为他和这个小男孩认识,酒鬼的弟弟和小男孩是同学,这个小孩曾经去他家玩过,所以他就跟这个小男孩说我带你去个地方玩,这个小孩本身也没有抵触,因为是同学的哥哥本来也认识,酒鬼就带这个小孩上了后山,山上有一个电视台的天线塔,这个塔下面有一个类似仓库一样的地方,酒鬼把小男孩带到这个地方之后把他掐死了。

犯罪嫌疑人在后来的供述中说,他掐这个人的时候才发现想掐死一个人是很困难的,不如锤子好用,后来就用电缆把这个小男孩勒死的。不过犯罪嫌疑人特意强调,他是一定尝试要用手掐的,因为他想亲手掐死一个人试试看,从这点也能看出来他是反社会人格,反社会人格很容易发展成杀人狂,不过他已经是杀人狂了。他将小男孩勒死之后,他自己说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他说这是他第一次亲手杀死一个人,这个时间点他并不知道小女孩已经死了,所以他认为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他怕人们发现尸体,他就把尸体藏起来了,第二天他拿了一个锯条去把尸体的头部割了下来,调查中他也说了,他本来以为拿锯条把这个人的头割下来之后会非常开心,但事实上他并没有这种感觉,他觉得没有这种感觉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杀了太多的猫猫狗狗,可能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在一个他认为这个被他亲手杀死的人是他的作品。每一句话都是反社会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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