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黑色大丽花悬案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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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九四七年一月十五日,这天早上有一个美国的家庭主妇,在美国洛杉矶郊外路上走着的时候突然看到前面空地的草丛里有一个像人一样的东西。她一开始以为是人体模型,但走近之后发现好像是个人,于是吓跑之后立刻到周围一个民宅里面打电话报了警。警察赶到之后发现确实是个人,这个尸体是一名女性,尸体最大的特点是她从腰部被拦腰斩断,截成两段,就跟那个人体模型是一样的。全身上下没有一点血迹,后来调查才知道,犯罪嫌疑人把尸体所有的血都放掉了,而且经过了仔细的清洗,而且最恐怖的是死者嘴角被切开了一直切到耳根附近,两边都切开了,所以看样子特别像小丑。后来警方通过指纹就确定了死者的身份,她是在好莱坞大道上一家夜店里工作的小姐,名字叫做:伊丽莎白·肖特,年龄二十二岁。
肖特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子,身高一米六五,体重五十二公斤,身材也特别的好,蓝色的眼睛,茶色的头发。她和当时美国所有漂亮女孩子都有同样的梦想,就是到好莱坞去成为一名女演员。所以一九四六年七月份的时候就从老家波士顿搬来了洛杉矶,没想到半年后就遇害了。
肖特家里面总共有五个姊妹,她排行老三,肖特的父亲以前是做小型高尔夫球场地的,家里是比较有钱的,肖特小时候生活条件也是非常好的,但是在一九二九年也就是肖特五岁的时候赶上了美国的股灾,所以她家里就破产了,父亲也逃跑了,母亲就带着五个孩子住到一个非常小的公寓里面,由于生活环境的巨变,肖特很快就患上了气管上的疾病,并且在十五岁的时候做了一次肺部的手术,由于她的肺和气管不太好,所以就不能够在寒冷的地方生活,每当冬天的时候她就一个人离开家,到南方的迈阿密去生活,也正因为她的生活不稳定,所以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辍学了。
进去社会没多久,认识了一些不好的朋友,很快也学坏了,并且在一九四三年的时候因为未成年人饮酒被抓了起来。所以警察是有她的指纹的,尸体的指纹一找就找到了她。
后来在一九四六年七月份她就到了洛杉矶,想找机会成为一个演员,于是就在好莱坞大道上的一个夜店后面租了一间房子,白天就到剧院,或者是一些拍摄场地去看看有没有机会,然后晚上就在夜店里打工。肖特最后的目击情报是在一九四七年一月九日也就是她被害前一周。肖特结束了一个短暂的旅行,回到洛杉矶的住处,她旅行是和一个叫:罗伯特·曼利的二十五岁男性一起去的,这个男性是有家庭的,所以肖特在那个时候其实是个小三。这个罗伯特·曼利是一个营业,所以曼利也算是个有钱人。据曼利描述,他们结束旅行以后,肖特说要带曼利去见一下自己的姊妹,于是曼利就开车把她送到了酒店门口。这个事情是有很多目击证人的,当时酒店的一些工作人员,还有周围饭店一些吃饭的人都看到了这一幕,这一幕也就是肖特最后的目击情报了。一周之后,她就变成了尸体被发现。
这样一个惨烈的尸体被发现之后,就立刻引来了大量的媒体和记者,当时的法律可能对于报纸和记者约束不是很大。所以有些报纸直接把肖特尸体的照片拍下来登在报上。而且有一些记者在这个案件发生之后立刻就去采访了肖特的母亲,那个时候肖特的母亲还不知道自己的女儿遇害了,记者就谎称她的女儿在好莱坞这个地方获得了选美冠军,所以我想采访一下冠军的母亲。她母亲就很开心去接受采访,记者就通过采访了解了很多肖特的成长经历,一些私生活,一些事情,最后肖特的母亲才知道她女儿被残忍的杀害了。所以这些报纸和记者实质上对肖特的家人,还有她的母亲形成了非常严重的二次打击。后来连续一个月美国的报纸头版头条都是在报道这个事情,不断的在深挖。而且把肖特说成是一个喜欢穿着黑色镂空连衣裙,夜晚在好莱坞大道上徘徊的一个非常神秘的女子。所以有些人就怀疑这个黑色大丽花就是从她穿的衣服得来的。但实质上黑色大丽花这个名字来历说法不一,有人说是她在夜店工作的时候就有人已经这样称呼她了。而且在当时有一个很有名的犯罪电影,叫蓝色大丽花,有些人觉得可能就是从这个蓝色大丽花来的。不管怎样,反正现在黑色大丽花的名字已经是家喻户晓了。但是怎么来的没人知道。以上就是肖特的一生了。
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尸检的情况。
法医在死者的直肠内发现了一些肉状的东西,后来检测知道是死者大腿还有胳膊上的一些肉,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有故意去雕琢这个尸体。而且被害人的胃里充满了排泄物,据怀疑这些排泄物是犯罪嫌疑人的,但是从这些排泄物中并没有检测到有用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的东西。由于被害人脖子上有绳索勒过的痕迹,所以一开始法医认为肖特可能是被人勒死窒息死亡的,但是后来经过尸检得到了一个让所有人都非常震惊的结果,肖特的死因并不是因为窒息,而是被腰斩后失血过多休克死亡,也就是说肖特被腰斩的时候她还是活着的。从腰斩的这个断面良好程度以及内脏的完整程度来判断,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有一定的医学知识,至少犯罪嫌疑人对人体是非常了解的,而且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经过认真仔细摆放过的,在这个尸体身上完全感觉不到犯罪嫌疑人的一丝恐慌,再加上尸体没有任何一点血迹,也没有任何指纹,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的体液。所以警方也一度怀疑犯罪嫌疑人对刑侦也有一定的了解。按照法医的推测肖特是死于十四日的夜晚,尸体是十五日早上被发现的,中间大概隔了六七个小时左右。那对于一个初犯,或者是一个激情犯罪的人应该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去把尸体的血完全放干,然后把两半的尸体也非常好的移到他想要放的另一个地方,因为到现在也没有发现尸体是在什么地方清理的,可能很近的地方,也可能是比较远的地方。移到这个地方以后摆成一个他想摆成的形状,这所有的步骤看上去都是那么有条不紊。所以这个犯罪嫌疑人是极端冷血,极端没有人性的。感觉就是一个非常职业的杀人狂。后来警方在尸检中还发现了一个事情,肖特是有生理缺陷的,她不能够进行正常的生理行为。
这样一个尸体状态还有尸检报告,震惊了整个美国。但因为肖特是一个夜店小姐所以她接触的人非常的广。因为尸体被处理的非常干净,没有其他证据可以缩小调查范围的话警方的这个调查基本上无法进行。
但是在案件发生一周之后,一直在报道这个案件的洛杉矶的一家报纸叫做“洛杉矶观察者报”报社的编辑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对面说,非常感谢你们报道这个事情,我会把死者的遗物寄给你们。说完了之后就把电话挂掉了。果然在第二天就在好莱坞一个叫“比尔特摩酒店”附近的一个邮箱里发现了一封非常奇怪的信。这个信上写着:给洛杉矶观察者报,下面写着黑色大丽花的遗物。这些字是用报纸上剪下来的单词拼出来的,不是手写的。打开这个信封之后里面有被害人肖特的通讯录,社会保险证明,出生证明,还有一些她的一些照片。报社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就立刻交给了警方。警方一开始以为是一个非常好的线索,但是很快就发现,这个信封也好,信封里所有的东西都是用汽油浸泡过的。所以无法检测到任何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不过后来报社又收到了这个犯罪嫌疑人的来信,这个犯罪嫌疑人自称叫“黑色大丽花复仇者”然后说我很快就会自首,结果过了几天报社又收到信,他说我不打算自首了。从那之后再也没有收到信了。这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留给警方的最后一个线索。由于寄信的人寄送了肖特死前所持有的私人物品,所以警方认为他很有可能就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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