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艺!术! (第2/2页)
“好看。”
迟义光直接一个小熊饼干摊手,耸耸肩。
“那不就得了,如此漂亮的女士在这里,我为什么不能多拍一些画面呢?我只不过是做了一个男人都会做的事情而已。”
记者:“可是这样不就是擦边了吗?”
“俗不可耐,这叫艺术!心灵肮脏的人看什么都是脏的。
**体一旦成为艺术,便是最圣洁的,道德一旦沦为虚伪,便是最下流的。
我们应该勇敢的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不要被世俗的流言蜚语所困扰。
我只不过是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走的稍微激进了一些,投入了一些,怎么能说是擦边了呢?”
记者还想再说些什么,迟义光直接将其打断,玛德还问是吧。
没看旁边的四个妹子,看我已经和看变态没区别了吗。
再问就不礼貌了,他都已经快编不出理由了,
“下一个!”
旋即又有一个记者急忙站了出来。
“你好迟义光导演,张毅谋导演认为你抄袭了他的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并且已经向法院起诉,对此你怎么看?”
迟义光当即言辞激烈的反驳。
“污蔑,他污蔑我,我绝对没有抄袭张毅谋导演的电影,要是抄袭了,我死全家。”
这话迟义光反正是说的毫无心理压力,毕竟他根本就没有家人,亲戚都找不出一个来,包括自己其实都已经算是死过一次了,被办公室的木桌子给创死的。
“我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我起诉张毅谋侵犯我的名誉权,到时候我要让张毅谋在围脖向我公开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
起诉侵犯名誉权是比较精妙的行为,因为诽谤必须说的是一件捏造的事实,而侵犯名誉权可以是事实,重点在于行为造成对方的社会评价降低。
显然张毅谋围脖升堂的行为,降低了迟义光的社会评价,从这个角度看,迟义光只要没有被认定抄袭,他提起的诉讼,甚至很有可能胜诉。
在听到了迟义光劲爆的回答后,提问的记者就坐了回去。
舒服了,今天的新闻稿子实在是太容易写了,真是好苦恼呢,要是娱乐圈能多几个像迟义光导演这样的脑残就好了。
“迟义光导演,对于你的所作所为,吴树忠导演说你是诈骗犯,利用不实宣传欺骗观众,他号召大家地址你,让你滚出娱乐圈,对此你怎么辩解?”
迟义光闻言哈哈一笑,直接一个【洋洋】自信的头皮屑式甩头。
“首先,我不是诈骗犯,因为我们的电影根本没有宣传啊。
其次,吴树忠是个什么垃圾导演,没什么好搭理的。”
提问的记者眉头一皱,好家伙,你这个话怎么说的出口的,这难道不像是自我介绍吗?
不过不要紧,这个回答相当的不错,非常的nice很有攻击性,话题性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