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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看书 > 克跑传记 > 第零章 追书人车卡回

第零章 追书人车卡回 (第2/2页)

【背景故事】

个人描述角色外貌:175cm略胖,头戴牛仔帽,身穿皮革风衣,下身亚麻裤,脚上亚麻鞋,肩扛挎包,长得比普通人更加显眼一点

思想与信念:唯心主义,口径即是正义,炮塔即是真理。射程即是公正,威力即是民主。自己一直以这四句话作为自己的信念。

重要之人:马恩·托蒙瑞,自己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也是唯一一个认识的女性朋友

意义非凡之地:公园,流浪最常去的地方,跟家一样熟悉

宝贵之物:吉他,自己演奏用的乐器

特质:能力越大,就越是不能被道德绑架,做好自己就足够了,让那些嫉妒你的人慢慢嫉妒吧

额外补充:自己很喜欢牛仔的感觉,于是拿了几块破皮革做了一顶牛仔帽

伤口和疤痕:左手被长刀砍伤,差点因为感染而死,现在伤口痊愈,留下了疤痕。(关键连接)

恐惧症和狂躁症:暂无

唐尔德·古梅斯的父母都是农民,从小由他们抚养长大。小时候唯一的朋友就是马恩·托蒙瑞现在也在阿拉斯加,听说失业了,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

童年是枯燥无味的,每天都要帮父母去地里干活,闲暇的时候能自己演奏一下乐器让自己身心满足。

自己的偶像是汉默,奥克兰棒球队队员,之后在1990年在rap乐坛一鸣惊人那位,横扫美国国土可谓风头一时无双。

在故事开始之前,自己是一名农民,是大城市的诱惑让自己当上了一名歌手,想要在里面也一展歌喉。

唯心主义,口径即是正义,炮塔即是真理。射程即是公正,威力即是民主。自己一直以这四句话作为自己的信念,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甚至在枪店买了一把枪,是这个社会教会自己这样的信仰。

自己喜欢在公园演奏自己的乐曲,让别人也听一听,虽然他们都觉得不好听,但是我是为了自己而活,不是为了别人而活。别人对我的态度都是冷漠的,因为这个社会很冷漠,到处都是需要生活的人,他们已经没有时间给别人露出笑脸了。

自己可以杀人,或许是为了感性或许是为了理性,反正杀一个人的理由很多,自己的敌人很多,生下来别人就已经是你的敌人了,自己会看情况杀不杀他们。

现在的人际关系一般,以前的青梅竹马还跟自己有断断续续的联系,至于仇敌一大堆,数不胜数。平常对待别人十分冷漠,不愿意相信别人,除了自己认识并且思考认为可以相信的人。

左手被长刀砍伤,差点因为感染而死,现在伤口痊愈,留下了疤痕,因为自己生在美国。

平常的生活就是去一些大的舞台表演,没事干就去公园玩玩,一直处于这种流浪的生活,如果这种规律的生活被影响的话,自己会第一时间去解决问题,而不是一拖再拖逃避问题。(除非自己懒)

曾经历过经济大危机,这件事情让自己在外漂泊。有一个名声不是太好的祖先,他靠挖别人坟墓赚钱,到死的时候也被别人挖了坟墓。

人生目标是出名。经常走进大舞台表演自己,这种行为不知道对人生目标有什么作用,有建立家庭的想法,自己心目中的伴侣希望她能支持自己的梦想就行。

考虑过死亡,如果死了的话自己未了的事情就是一直愧对着父母没让他们过上一天的好日子,也没有向自己的青梅竹马说一声感谢你的一直支持,更是对自己坚持的梦想感到了后悔,哪怕到死也没有完成它。

自己因为这几天的游手好闲而感到了枯燥,认为自己除了完成梦想之外也应该放松放松自己干点别的事情,直到在公园里面看到了一个委托盗窃案的纸,上面说了托马斯?金博尔联系。

看来似乎他的房子遭小偷了,并且他已故叔叔的最喜欢的书中有五本被偷了。他们并不值钱-只对他的叔叔来说有用;但是他的叔叔一年前就失踪了。托马斯?金博尔也在外面宣布委托,找出谁偷了书,如果可能的话把它们拿回来,并且确定他的叔叔道格拉斯?金博尔是否还活着。自己也把这张纸撕下来,往委托地址那边前去。

【菠萝阿明】毛子你的卡写好了吗?

【毛子配伏特加】嗯,你看看。

【菠萝阿明】好,过了,你也不错。

毛子配伏特加的角色卡

【调查员信息】

姓名:马恩·托蒙瑞

玩家:毛子配伏特加

时代:1920s

职业:失业酒保

职业序号:17

年龄:21

性别\/性取向:女\/双性偏异

住地:美国阿拉斯加

故乡:美国阿拉斯加

现时间:1929年8月13日

相信者:否

【属性】

力量:60、敏捷:45、意志:55

体质:70、外貌:70、教育:59

体型:75、智力:65、幸运:65

体力:14\/14、理智:55\/99、魔法:11\/11、移动力:7

伤害加值:1d4、体格:1

【技能】

特长:图书馆使用

技能表:

侦查:60、聆听:60、图书馆使用:60

心理学:50、闪避:40、信用评级:25、

急救:40、斗殴:50、投掷:25、

话术:60、说服:60、会计:50

【随身物品】

折叠刀、笔记本、围巾、一瓶墨水、耳环、磨刀石、口罩、夹板、腰包、明信片、钢笔、纸牌

【调查员经历】

20岁-39+岁年龄补正:教育+4

【背景故事】

个人描述角色外貌:脖子上围了两圈围巾,带了一对耳环,脸上带着口罩,腰上系着一个腰包,胸前挂着钢笔。长得可以说是十分耐看,曾经也是酒吧最美女酒保。

思想与信念:厌恶du品,对于du品可以说是不共戴天之仇

重要之人:唐尔德·古梅斯,从小到大就认识,一直默默支持他的歌曲

意义非凡之地:没有被辞职的酒吧,因为禁酒令自己被辞职了,很怀念当时的那种气氛

宝贵之物:围巾,自己织了好半天才织好的

特质:不畏强敌,比起欺负弱小,自己更愿意面对强大的敌人

额外补充:自己是一个酒鬼,平常在酒吧的时候自己也会偷酒喝,现在倒是好了,直接把酒给戒了

伤口和疤痕:杂货铺工作的时候手指头被砸出淤血了,目前还在伤口还没好,在养伤(关键连接)

恐惧症和狂躁症:暂无

马恩·托蒙瑞的父亲是工厂工人,母亲是杂货铺老板,自己是由他们抚养长大。自己小时候的朋友是唐尔德·古梅斯,现在他在阿拉斯加,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

童年是平静宁和的。自己的偶像是母亲,她很威风,跟别人说话一点也不怯懦。在故事开始之前自己在母亲那边打工,是父亲的鼓励让我去当了酒保还被辞退了。

厌恶du品,对于du品可以说是不共戴天之仇,曾经甚至还去街上游行去了,是死去的叔叔让自己明白了du品不可取。

自己平时最喜欢撸猫了,别人都说我是一个软妹子。别人对我的态度都是那种色狼的眼神,他们总是想把我占为其有。

自己可以杀人,至于为什么,当你把哲学三问搞明白再回来想想吧,自己的敌人是那些颁布禁酒令的家伙,要是能杀早就杀了。

现在的人际关系一般,除了一直追求梦想的唐尔德·古梅斯之外没什么朋友了,仇敌的话自己应该也没有。平常对待别人都以友善对待,除非对方惹自己。

不是太愿意相信陌生人的话。日常生活就是打零工,去母亲那边吊儿郎当的工作几天,然后找找人生的意义,如果这种规律的生活被打断的话,要是好的就欣然接受,要是坏的就把事情弄清楚。

曾经经历过禁酒令,它让我失去了工作。自己有一位着名的祖先,他参加过南北战争。自己的理性是回归酒保的现状,自己也没有办法,只能慢慢等。

目前没有建立家庭的想法。考虑过死亡,未了的心愿可能就是多陪陪父母或者是多支持自己的那位青梅竹马让他坚持梦想。

在一天的吊儿郎当中,发现了老妈的店里竟然有一份委托找书的工作,如果把五本书找到给他就能拿钱,如果把他那失踪的叔叔也找到还能给一笔额外的钱,这种好事自己当然不会放过,于是又向老妈请假出去吊儿郎当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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