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命里有时终须有(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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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弘安十一年,在战火的纷飞中缓缓度过。
弘安十二年,这一年的年过得非常冷清,前方的战事总算是停了下来,双方都损失惨重,十万人,现在只剩下了七万,北蛮人也好不到哪里去,死了有四五万之多。
这就是战争,万里长征人未还,这样的写照也不过如此,真正的战场永远要比这个残酷,王诺璟自个也亲身经历了一场,算是真正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
弘安十一年十月十五日,经历了差不多八个月战争的洗礼,王诺璟也成长了不少,借助着系统给的剑法,一把大刀,在他手里耍的是虎虎生风,在双方打的焦灼的时候,王诺璟领了五千人,和魍一块儿去奇袭北蛮人,运气着实差了些,遇上了北蛮士兵出来撒尿,一场硬仗就此拉来。
一交战,双方就发足了狠,能一刀砍掉脑袋,绝对不会去砍你的背,能让你体会到蛋碎的乐趣,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反正啊,怎样能够最有效的杀死你,就怎样来。
血液、残肢断臂这两样东西可以说是战场上最常见的东西,偶尔还会看到肠子之类的器官和血水混合在一起流淌。
北蛮人想着杀光王诺璟这五千人,而王诺璟则想着领着这五千人退去,退不了了,被逼上绝境了以后,选择只有一个,那就是杀。
他现在也再也没有第一次碰到尸体时候的恐惧,挥着大刀,已经能够镇定自若的杀人了。
一刀一个,鲜血泵射,真可谓是血腥至极。
很快,双方就杀红了眼,这会儿人已经没了人性,他只知道杀光所有靠近自己的人,他已经分不清谁是友,谁是敌人了,他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他想活下去,要活下去,就需要杀光眼前的人,这样,他才不会有什么危险。
这是王诺璟的亲身体验,万幸的是大景的军队赶到了,五千人,活下来了不到五百人。
这一战过后,王诺璟有了新的诨号——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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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是个好地方啊,可这句话并不适用于任何朝代,在南北朝以前,北方才是真正的好地方,各种先进的技术全部在北方,可北方不安生啊,一天到晚的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干架的路上,普通老百姓活不下去了,只能向南迁移,这才使江南成了个真正的好地方。
林黛玉自从别了王诺璟,已经接近一年了,刚开始她原本觉得好不容易有这么个哥哥对自己好,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一份牵挂,慢慢的,就变成了一份相思。每天,坐在向北的窗户前发一会儿呆好像成了她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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