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八章 前奏(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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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少炎同样没有正面回答陈青云:“青云,有人说过当秘书的秘诀,你还记得吗?”
“先斩后奏、先奏后斩、斩而不奏、奏而不斩。”陈青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莫少炎笑道:“当领导的,同样是有些事情能说不能做、能做不能说。”
“老爷子的意思,推荐连带责任,能说不能做?”
“没错,省委可以提出要求,但要细化这个责任,几乎没有操作的可能。”
“请老爷子明示。”
“我们的体制,有两条基本原则:党委和政府的集体负责制、提拔干部的民+主推荐制。”
“我明白了。”
回家的路上,陈青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也想明白了,连带责任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是个最复杂的问题,特别是这个责任只与领导干部有关,有阻力在所难免。
这阵子忙于第二步改革的事项,没有考虑连带责任制度的落实。这次静下心来思考,现要细化连带责任,有两个难题无法逾越。
一是责任划分,别说民+主推荐程序,就算有人推荐干部,大多是私下交往,最后借民+主推荐程序落实,很难追究到某个领导身上。
私下交往,其实是陈青云将提拔干部的后背交易,尽量往好的地方去想。
无钱法不灵,并不仅仅适应于佛教。在华夏的干部体制中,涉及到领导干部的提拔,钱是最好的敲门砖。
不管陈青云愿不愿意承认,这个现实,陈青云完全清楚。
背后存在着权钱交易,想要划分责任,这个想法太奢侈了。
二是被推荐的干部出了问题,所犯之事跨度太大,给推荐人定责任,难以把握尺度。
有人说公务员是高风险行业,利用职务进行非法勾当的人,几乎无处不在。这种勾当,也许仅仅是公款吃喝、却也有可能贪污巨款。
这些人的背后,几乎都有一个或很多推荐者,总不可能将这些人所犯之事,打个折扣后变成推荐者的责任。
给推荐者定责任,难度实在太大。
有了省委的要求,可以对推荐干部进行处分,至于处分的度,灵活把握就行,不一定非得形成制度。至少以后有人要推荐干部,心中必定有所顾忌。
莫少炎的话很简单,却道出问题的症结,让陈青云明白,虽然自己有着远超常人的力量,却不可能事事顺意,特别是面对庞大的官僚体制,陈青云同样力有不逮。
难怪,平常一呼百诺的组织部,当陈青云提出推荐连带责任的议题,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拥护。
如果全面推行推荐连带责任制,当其冲的就是组织部门,陈青云的威望再高,也不可能完成这种与虎谋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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