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走马换将 (第2/2页)
常委会有个习惯,李朝圣往往是第一个到达会议室,虽然各个常委都会踩着点陆续到达,而市长基本上是准点进+入会议室,书记则会稍迟一两分钟。只是陈青云当市长之后,他通常都会早十多分钟到达,比李朝圣还早。
陈灿把最后到达会议室的时间,当成是书记的专利。既然自己当了书记,这个规矩也不能破。尽管他第一次召集常委会,也第一次学习欧舟的神态,手中端着不锈钢保温杯,踏着九点零五分的时间进+入会议室。
看到会议室的人数,陈灿的脸色刷地阴沉下来:他很满意陈青云提早到达,但沈平与薛花、张盖还没到,岂不是比他这个市委书记的架子还大。
“陈书记,沈市长与薛市长出差,委托我向常委会请假。”陈青云看到陈灿阴沉的脸色,心中很不屑,但他不动声色地为自己的部下说明未到会的原因。
“那就开始开会吧。”陈灿不想在这种小事上纠缠,主要是不想被在座的常委们小看,他扫视了在座的常委一眼,慢慢地说:“今天的会议议题,就是讨论长亭镇合作社的事情,先请黄书记介绍审计及调查情况。”
因为是临时召开的会议,大家事先都没有收到会议议题。黄群同样没有汇报的思想准备,好在他随身带着相关的材料,就算陈灿突然袭击,他也不会手足无措。
“审计的结论,长亭镇合作社已经成了空壳,其原因是合作社违反相关规定,直接参与经营活动,并且所参与的经营活动全部亏损;纪委调查结论,郭学文与叶秋对合作社的事情负主要责任,并且涉嫌经济犯罪,现在已经双+规。”
黄群看着手中的记录,慢慢地在头脑中组织文字,他知道陈灿等着他出错呢,他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正在寻找另一个当事人曾经,只需取得他的证词、或得到明达公司的帐薄,纪委就可以结案并移送检察机关。”
胡卓说:“黄书记,我觉得郭局长的行为应该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与贪污没有关系吧?他的做法,其实是为农民减轻负担。至于在其中赚取差价,这不属于他的本职工作,赚点辛苦费也没什么关系呀?”
黄群严肃地说:“种子钱是合作社的、百合是农民的收入。郭学文说免费提供种子、又承诺包销百合,其实就是欺骗农民。在这特定的情况下寻找百合的销路,怎么不是郭学文的本职工作呢?现在的情况是:合作社与农民都亏了,只有明达公司与郭学文赚钱,这是什么行为,还要我来告诉你吗?”
胡卓被黄群哽得哑口无言,涨红着脸不再说话。陈灿见大家都不说话,马上出来圆场:“胡书记的意思,我们不要上纲上线。黄书记,你说叶秋同志贪污,处理猪场的存栏,是她亲自出面的吗?”
黄群见陈灿提问,也就不再纠缠郭学文的事情,神情很快平静下来:“是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经手,但卖猪的钱是直接打入叶秋的个人银行帐户。”
陈灿笑着说:“其实这是一场误会,叶秋同志知道肉联厂把卖猪的钱打到了她的银行帐户,很快就提取出来。当然没有归还合作社,是叶秋同志的失误,因为她将这笔款子交还给了镇政府的综合办主任,而这位主任也没有将这笔钱归还合作社,而是作为镇政府的小金库保存。当然,他们这种行为也触犯了党的纪律,需要严肃的批评教育。”
整个过程,陈青云一言不,他要看陈灿如何表演。至于郭学文与叶秋是否触犯了党纪国法,自有黄群这样的专业人士判断,他需要的是从这件事情当中找到陈灿维护郭学文与叶秋的根子,才能制定相应的对策。
黄群听到陈灿的话,当时就愣住了,生气地说:“当时在长亭镇了解情况的时候,已经与综合办主任交换过意见,他为什么不向我说明。”
陈灿轻松地说:“毕竟是违纪的事情,谁都不想承担责任。只是眼看叶秋书记将承受牢狱之灾,主任良心现,才向我汇报此事,也算是向组织主动交待问题。”
曾晨接着说:“既然是这样,郭学文与叶秋的双+规就应该取消,同时中止对明达公司的调查。”
黄群气愤地说:“长亭镇出现了合作社严重亏空,镇领导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我们就此放过,既是对村民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我不同意。”
陈灿笑道:“现在政府有钱,合作社的亏空,由财政承担不也可以嘛,村民的问题不就有了交待。”
陈青云见事情越来越不对头,他不得不站出来了:“陈书记,合作社是股份制的经济组织,应该按照经济规律办事。
比如说从责任人身上追回损失,将已经停产的万头猪场进行清算、然后拍卖,通过这些办法可以挽回部分损失。此后妥善经营,几年之后同样可以恢复元气,怎么要政府来承担合作社的损失呢?郭学文与叶秋既然在长亭镇负责,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胡卓横蛮地说:“承担责任不见得就要双+规呀,我建议马上解除郭学文与叶秋两位同志的双+规。”
陈青云严肃地说:“纪委有办案的独立性,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双+规是必要的措施,并非是法院的最终审判。我还有件事情提请各位常委注意,就是长亭镇事件当中的另一个当事人:蓉城明达实业公司,当时常委会已经做出决定:对明达公司进行调查,在调查期间,取消与明达公司任何形式的合作。但我现,在这次的凤仙三桥工程招标中,中标单位竟然又是这家明达公司,我提议重新审查明达公司的中标资质,如果有不符合程序的地方,应该重新组织招标。”
曾晨立即言:“陈市长,凤仙三桥是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的,我不同意重新审查。再说了,参与长亭镇事件的是蓉城明达实业公司,而凤仙三桥的中标单位是蓉城明达建筑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人实体。”
陈青云沉着脸说:“两个单位确实是不同的法人实体,据工商部门提供的资料,他们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叫曾利的人,出资人与股东也相同,说明两者之间只是换了块牌子,其实质是一样的。”
陈灿看着常委会上争执不休,非常恼火。欧舟在位时,大家很少出现这样尖锐的对立,他第一次主持常委会,常委们就如此不给他面子。
“别争了,表决吧。”虽然是针尖对麦芒,其实参战的也就陈青云、黄群、胡卓、曾晨四人,其他的党委都是观战。现在欧舟书记离开了安平,局势怎么展,谁也不可能弄得透彻。加上陈灿的头上还dng着“临时主持”的说法,不看准风向,吃亏的是自己呀。
表决的结果,陈灿、王妙一等人同意曾晨与胡卓的观点;支持陈青云与黄群观点的只有杨安一人,刘大伟与李朝圣两人则干脆弃权。
陈青云知道想扳回凤仙三桥的招标结果,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他必须将这件事情提交常委会讨论,日后对景的时候,各方的态度就是个说法。
至于长亭镇的债务问题,虽然有常委会的决议,但常委会并未否定猪场的拍卖与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他可以将事情拖到明达公司的问题弄清楚再拨款不迟。
虽然在这次的常委会上受挫,但陈青云并不在意,在华夏,并非你想做什么别人都会服从你的意愿,尽管你是正确的。现在已经不是初到安平的情景,那时只有沈平、薛花支持他,当然暗地里还有个张盖,他在军队的关系,是其他任何人不可能理解的。
从市委出来,还没进市政府大院,陈青云接到一个电话,马上吩咐卫斌掉头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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