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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看书 > 海贼法典 > 拳头要多大,才能当真理?

拳头要多大,才能当真理? (第2/2页)

原著索隆从童年入道场,到成年后出海,期间大约修行了十年时间,即便如此,在面对MR.1时,也落了下风,如果不是最后顿悟翻盘,基本就输了。

主角威廉如今在道场学习修行的年头还不到索隆一半,小说的篇幅也才十万字不到,难道现在就安排威廉吊打鹰眼,碾压大将,和红谈笑风生,与白胡子吹牛闲侃?然后实力或者势力这么强了做什么?去扮猪吃虎?或者找理由“封印”了主角的实力,再去扮猪吃虎?

简介里已经写得很明白了,成为海上枭雄,与原著群雄争锋。

“听着,路飞,胜利与失败都要品尝,经历了四处逃窜的辛酸,痛苦伤心的回忆,才能真正成为独当一面的男子汉,就算痛哭流涕也没关系,一定要闯过这一关!”红是能说出这种话的人,是有无双霸气却甘愿当时代注脚,给下一代当铺路石的人,是个无需回报就帮与他生过冲突的白胡子保护地盘的人,是个明明是海贼还出手救下海军士兵的人。

白胡子是个能被敌人都大呼牛逼的人,能获得手下衷心爱戴,被许多人心甘情愿称为统领一个时代的人。

一个几万字就秒天秒地秒空气的混子型主角,没有积累,没有拼搏,没有牛逼甚至惊心动魄的故事,就那么站在这种人面前大言不惭的装逼,没违和感吗?看了会觉得爽吗?

说难听点,这么写,对我也没什么害处,好写,因为有现成的各种桥段,对我这种看了十多年网文的人来说,不说信手拈来,但起码要比现在写着轻松许多,另外主流商业文更容易出成绩,早好几年无线文流量成绩就差不多碾压主站了,现在更别说了,反正我也没想着以码字为业,有自己工作,这么写备不住就赚更多钱了,还轻松,那才是意外之喜。

但我个人写了这么久小说,看待问题其实很多时候还是从读者立场考虑,以读者而言,这样做对读者有啥好处?想找这样的文多的是,而如果都一窝蜂去写这样的文,等以后,偶尔想换换口味的时候,就会大呼“书荒”了。

本书就是作为作者的我,为作为读者的我和其他爱看本书的书友,留下的一个后路,书荒时的“战备粮”。

这些,其实都是很简单的道理而已,归根结底,不过是“有备无患”,四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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