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山西雁身中迷魂散,拼全力险胜朱艳君 (第2/2页)
就见朱艳君柳眉一挑,勃然大怒,骂道:“好大胆的丑八怪,敢对姑奶奶如此不敬,受死吧!”说着一伸手,从腰间抽出一柄软剑,奔徐良就砍。
别看徐良言语激怒朱艳君之时嬉皮笑脸的,但老西儿心里明白,这女人既然是如意教四大堂主之一,就绝不是善茬,当下不敢丝毫大意,摆金丝大环刀招架相迎。
两人刀剑相交,战在一处。
我们只知道,这半年多来白云瑞经过二次学艺,武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实徐良也没拉下。自打他辞官回乡之后,这些日子里,老西儿没有一天敢松懈的,也是不断的勤修苦练,无论是内力修为,还是兵刃暗器,都远超从前。要不然五阵定输赢这么大的事儿,他敢自告奋勇接一阵吗?
徐良和朱艳君这一交手,五十多个回合没分胜负。两人刀来剑挡,剑去刀迎,一直打到八十多个回合,居然还是斗了个势均力敌,不分上下。
朱艳君打着打着,心中就不耐烦了,暗道:“这徐良要是个俊俏小伙儿,我就陪他多玩玩儿,只可惜他太丑了,我跟这么个丑八怪废这个劲干嘛,何不用我的法宝赢他?”
再看朱艳君,右手软剑紧紧缠住徐良令其无法分神,左手衣袖轻轻一扬,直晃他的面门。
朱艳君这一晃衣袖不要紧,徐良就觉得一股香气扑面而来,沁人心脾,中人欲醉。
霎时之间,徐良就感到浑身燥热,欲念如潮,居然对眼前的朱艳君起了不该有的念头,一时之间,越看朱艳君越美,竟舍不得再对她下手。
徐良舍不得下手,朱艳君可舍得,她一看徐良魂不守舍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的法宝生效了。当下,她招数加紧,一剑紧似一剑,一剑快似一剑,招招夺命,剑剑追魂。
徐良飘荡荡、荡飘飘的正琢磨好事儿呢,忽觉腰间一凉,朱艳君这一剑刺穿他的衣服,贴着他的软肋就过去了,差一差就能要了他的性命。其实也不用要他的性命,只要徐良受一点儿伤,这一阵就算他输了。
徐良激灵灵打一冷颤,冷汗都下来了。他一害怕,欲念稍减,赶紧撤步闪身,跳出两、三丈开外,心里不住暗骂自己:徐良啊徐良,你个王八驴球球的,这是什么场合,你居然对这老娘们儿起了色心,实在是无耻之极。
但徐良也明白,自己刚才之所以失态,就是因为闻到了朱艳君衣袖之中所挥发出的那股香气,看来她的衣袖里面定有古怪。
真让徐良猜对了,原来朱艳君的衣袖之中暗藏着一种极其霸道的催情药,叫九香迷魂散,只要一闻上,刹那间就能激发人的情欲,令人意乱情迷,神魂颠倒,你就是有天大的本领也抵挡不住。
这种东西虽然无影无形,厉害至极,但也不是无法破解,你只要离她远点儿,闻不到那个香气就对你产生不了多大影响。
但两人交手,总不能离着大老远吧,不敢到人家的近前,这还怎么打?
朱艳君见徐良远远躲在一旁,笑道:“丑八怪,你我输赢未分,你躲那么远干什么呢?来来来,不怕死的就接着打。”说着仗剑就要向前。
哪知她身子刚一动,忽见眼前金光一闪,一支金镖迎面打来。
徐良已经尝试了她九香迷魂散的厉害,还敢和她近身打斗吗?故此不等她过来,抖手就是一支金镖。老西儿心说,你个王八驴球球的,你的妖气再厉害,我不闻总行了吧,三老子用暗器打你。
朱艳君挥剑将金镖击落,暗道:“江湖传言,这个徐良的暗器功夫乃是天下一绝,他离着我远远的使用暗器,我的法宝还真奈何不了他。”说道:“丑八怪,两人比武凭的是真实本领,用暗器伤人可算不得好汉行径。”
徐良笑道:“我说老太太,你既然使用了妖气在先,就别怪山西人使用暗器。废话少说,接招吧你!”言罢,徐良还刀入鞘,腾出两只手来发暗器。
只见比武台上光芒闪烁,暗器破风之声不绝于耳,金镖、袖箭、墨玉飞蝗石,开始连绵不断的射向朱艳君。
这下儿可把这位百花夫人忙活坏了,刚躲开金镖,袖箭到了,刚躲过袖箭,墨玉飞又蝗石到了。她上翻下跳,左躲右闪,慌乱之中也顾不得想徐良身上究竟带了多少零碎儿,怎么打起来没完了?
她心里发慌,徐良的心里更发慌,眼见身上的暗器越来越少,却依然未能伤得了人家分毫,再这么打下去,自己的暗器一旦打完,非输给这个女人不可。
就在徐良身上仅剩下最后两支金镖之时,他急中生智,有了主意。他将两支金镖暗扣在左手,伸右手再次抽出金丝大环刀,大声喝道:“好你个王八驴球球的,山西人的暗器打光了,今天三老子和你拼了。”说着话抡刀直扑朱艳君。
朱艳君一看,行了,你没了暗器就好办,拼命管什么用?她一抖掌中剑,飞身迎击徐良。
就在两人相距不到半丈远,一刀一剑将要碰撞之际,徐良出手了。就见老西儿左手一甩,两支金镖分上下两路电射而出。这一下子可太快了,也就在电光火石之间。
朱艳君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眼前这个丑八怪居然还留了这么一手,一愣神之际,金镖已到了眼前。她惊骇之余赶紧挥动左衣袖拦挡,上面来的那支金镖被打落,可下面来的那支金镖却没躲过去,正好钉在她的左大腿上。
就在朱艳君挥衣袖打落金镖那一刹那,九香迷魂散的香气又出来了,徐良屏气凝神,赶紧抽身后退,总算退的及时,没怎么闻到。
这一阵虽然惊险要分,但毕竟徐良只是衣服被刺破,皮肉并未受伤,而朱艳君却中了一镖。
第三阵,群雄一方胜。
欲知第四阵战况如何,请看第三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