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商城小妾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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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十一年(1631)四月二十五日,河南商城县。
当日日落时分,乡勇正要关闭南门,忽然一着贼兵号衣女子高呼救命纵马驰入,不想被拦马杆挡落,当场晕阙。知县姚昌祚忙使人唤医生救治,再让人关闭城门。
好在女子只是轻微撞伤,不待医生赶到便转醒过来。姚昌祚近前问询,女子哭诉道自己是息县冯李庄人,姓冯名玉,家中以务农为生,前日贼兵来袭,要将银钱粮食牲口全部抢走,其夫懦弱藏于地窖不敢出一声,她气愤不过,冲出来论理,不料被匪首看上,强掳为妾,不从则以鞭笞待之,她只好先虚与委蛇再相机行事。昨日寻得机会将匪首灌醉,穿上先前藏好的小兵号衣纵马出营,沿官道一路狂奔来到此地,万望父母官相救。
姚昌祚听完,感概女子命运多舛,又叹贼兵作恶多端,言道姑娘先在瓮城内棚屋安歇,明日本官再派人送姑娘回家,冯玉忙下拜相谢。正当此时,守门乡勇急急忙忙来报,南门外有十数贼兵叫门,口口声声道让管事的答话。
姚昌祚走上城头,喊道:“我乃本县知县姚昌祚,尔等有言便讲!”
城下答道我等是八大王张献忠的亲随,夫人无故纵马出营,我等一路追踪至此,见马蹄印奔向城内,想必已然入城。县官若知晓厉害,便当速速交还夫人,若是推诿佯作不知,打进城去,后果你承担不起!
左右有人劝姚将女子送出,姚昌祚怒目视之,又冲城下喊道:“我既为本县县官,城中百姓即为我之父母姊妹儿女,岂能将父母姊妹儿女送贼求己之苟存!官军据此不远,尔等若是识相趁早退散归去。”
城下私语一会,又道愿以百两纹银赎回夫人,因八大王军纪甚严,我等若空手而归不免受罪,还请县官老爷开恩放回,我等回去后便告知八大王,保证从此大军永不侵犯商县城。
左右又有人点头,姚昌祚怒目瞪之,冲城下喊道:“尔等听好,自古可以以钱易物,岂有以钱买命之理。冯玉姑娘万幸能逃出贼窟,我若将其送回,便是送羊入虎口,她岂能再活哉?尔等若惧惩罚,可自行散去,不再从贼便是。”
城下沉默一会,又发狠骂道:“狗官若是不放夫人出来,我等必劝八大王强攻县城,并将全城老小杀个干净,鸡犬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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