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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纺织厂花 第42节 (第2/2页)

邱勤业点点头:“有道理,虽说肯定会带翻译,但我们要是事先能做做功课那更好。回头我和外事办的高萍主任联系一下,这次可是她亲自带队。”

第64章 春风

车间里, 丁砚有了“武器”,沟通再也不成问题。他的字得到了女工们的一致赞叹, 只可惜,不是每个女工都能写字。

这年头的纺织女工,能读过些书的已属不易,大字不识几个的也大有人在。

年轻小姑娘们可就开心了, 她们最好老师傅们都写不出几个字呢, 平白又多了和丁砚接触的机会。早有自觉字写得不错的,争相给丁砚提供各种资料。

何小曼暗笑, 亏得这人只待二十天。要是呆两年,全厂得疯掉一半啊。

有了丁砚,何小曼倒是想到另一个事。

余杏娣为了什么事坑她?不就是那四台新机器。对方厂里的技术人员也来过, 调试好了走的, 可等崇光厂自己人上机, 总是各种问题。为了这事, 设备科和技术科扯皮扯了蛮长一段时间。

机器和老机器相比,并没有根本性的技术革新, 只是略有功能进化,何小曼是个喜欢迎接挑战的人, 只是不喜欢余杏娣报复她而已。如今有了丁砚来调研, 叶美贤和何小曼就是得了厂部的“尚方宝剑”,想在车间里试布也好, 试机也好, 都不会有人干涉。

于是何小曼私下跟叶美贤咬了个耳朵, 叶美贤也觉得不妨再去试试新机器。

为了把事办得更完美,叶美贤还是跟设备科打了个声招呼,让他们派了个有经验的机修工过来,丁砚又是看图纸,又是查资料,四个人整整鼓捣了一天,终于把这“瘫痪”的机器给弄明白了。

看着梭子飞舞,终于在这机器上一寸一寸地织出布来,何小曼激动得尖叫一声,狠狠地和丁砚击了个掌。

叶美贤望在眼里,微微一笑,并没有多问。

倒是余杏娣,第一时间跑到厂部去报喜,说老大难问题终于解决了,实在是费心费力巴拉巴拉。邀了一圈功,将丁砚夸得跟朵花似的,又把设备科也拉出来赞了一番,唯独没提叶美贤和何小曼的,仿佛从来没她们什么事儿一样。

但,有些人的存在感是天生的。在崇光厂,丁砚的存在感非常强,何小曼无须借助他的光芒,本身也一直是“风口浪尖”上的人。丁砚一来,果然是1 1就大于2,所到之处,总有人窃窃私语。

偏偏丁砚也不回避,每到饭点,就坦然地拎着饭盒子跟何小曼并肩去食堂。哪怕数日后他去了其他车间调研,这“毛病”也没改。

叶美贤不知是没发现自己是“电灯泡”,还是怎么的,每次也并不回避,而是跟两个年轻人一起吃饭,一起聊天。态度非常自然。倒让人一时搞不清,究竟是她加入了何小曼与丁砚的“团队”,还是丁砚加入了她和何小曼的“团队”。

直到有一天,一个有点儿愣的女工从他们身边走过,突然就呵呵笑道:“叶师傅,你当电灯泡啊!”

素来叶美贤为人清冷,旁人并不怎么和她亲近。这女工这么开玩笑,叶美贤自己也是一惊。但其实她脾气并不坏,浅笑道:“不好随便开小孩子玩笑的,小曼还小呢。”

女工也没当回事,嘻嘻哈哈地就打饭去了。

等到只有叶美贤和何小曼二人的时候,叶美贤才道:“别怪师傅讨厌,在你们中间横插一杠子。我看那书呆子有些一门心思的,你还小,就算有这苗头,也不能叫旁人说闲话。所以我才总和你们在一起。”

何小曼哑然失笑:“叶师傅,你这么说太见外了。我就喜欢跟你在一起,才不管有没有丁同学。”

谁不是打年轻过来的,这点儿小心思也蛮不了人。叶美贤微微一笑:“你不讨厌就好,至于丁同学讨不讨厌,我可就管不着了。”

“管他干嘛。我们开心就好。”何小曼这话,马屁痕迹可有点重。叶美贤没有拆穿她,将此事揭过。

何小曼心里却明白,叶师傅是对自己真好。别看她话很少,也不会嘘寒问暖,但她总是用自己的方式保护着她唯一的徒弟。用心也实在教人温暖。

不过,想来丁砚心里有些“讨厌”的。在厂里找不着机会和何小曼单独相处,他自然也不怕没机会。

等着何小曼又上夜课的时候,潇洒的丁同学又去等下课了。

这回他没有在灯火阑珊处,因为人家换装备了。

天气越发温暖,爱美的何小曼已经穿上了长长的裙子。上身的薄荷绿褛空毛衣是王秀珍根据何小曼的设计织的,宽宽的袖子,宽宽的身子,一字领。袖子从肩部柔柔地垂下,盖住了半只手掌,何小曼将宽毛衣的下摆前端,塞了一点点进裙子腰身,又柔美又潇洒。

手上拎的米色布包上,挂着一只薄荷绿的毛线球,这是织毛衣的时候多下的,她拿过来,三下五除二就用勾针勾了个鸡蛋大小的毛线球,当装饰品挂在了手提包上。

就这样从科技大楼的旋转楼梯上款款而下,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下课同学的目光。有男生边看边回头,“咚”的一声,就撞在了旁边柱子上,惹起一阵哄笑。

楼下,望着如此出众的何小曼,丁砚只觉得这个古城的一切钟灵毓秀怕是都被何小曼一人“掠夺”了去。

她像是从远古而来,又像是由未来奔袭。哪怕是在夜色里,那脸上洋溢的微笑也可穿透夜色,击中丁砚的心灵。

若是让何小曼摸着良心说话,她必须承认,从旋转楼梯款款而下的第一秒钟起,她的眼光就在楼下寻找丁砚。

直觉告诉她,丁砚会来,一定会来。

果然,他穿着白衬衫、牛仔裤,就那样在路灯下,扬首望着她。

不过,这次多了样道具。他没有斜倚在路灯上耍酷,他靠在一辆自行车上,一只手还搭着自行车龙头,好在,道具不同,那帅酷的劲儿却有增无减。

“第一次看你骑自行车啊!”何小曼打招呼的方式也很特别。

再一次,那车子是崭新的,甚至轮胎上还没有沾上多少灰尘。何小曼的心脏陡然猛跳起来,这车子正是她梦寐以求的——飞鸽,24吋,而且是女式的!

这也太巧了!以何小曼的聪明与通透,立刻就警觉起来。本来还想夸自行车漂亮,眼下也立刻按住了念头,绝不主动询问。

丁砚却没有多解释,往车座上一坐:“上来吧,吃猪脚面去。”

何小曼暗暗一叹,有心拒绝,可是,却又口不由心。鬼使神差地就坐到了后座。

女式的飞鸽车,与何立华的横杠大二八不同,后座很矮,座位却很高,而且龙头是呈反向的“几”字型,两个把手高高挑起,女孩子骑这车,说不出的优雅和亭亭玉立。

何小曼往这后座一坐,别的感受还来不及有,首先感觉到的就是——丁砚一下子比自己高了不少。

不得不说,丁砚骑车的水平是——真烂啊!看得出他并没有多少骑自行车的经验,再加上带着何小曼,摇摇摆摆,晃得何小曼脸色发白。

死死地抓住后座前的两个杆子,何小曼大叫:“你是不是不会骑车啊!”

丁砚哪肯承认,一承认,何小曼跳下来不让他带了怎么办?嘴硬道:“没有啊,我会骑,我在学校一直骑呢。”

“那怎么晃成这样,啊——”吓归吓,何小曼还是给面子的,没有立刻跳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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