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剑雨细蒙蒙,体验云中鹤人生。 (第2/2页)
“你你想干嘛?”细雨咽了咽恐惧的口水,结巴着问道。
何秀猩红的舌头一舔嘴唇,桀桀一笑,手在当处一阵抓挠:“对,我想干~!”
看着何秀的动作,细雨彻底放下了恐惧,怒骂一声:“呸,无耻之徒,看剑。”
翁的一声,甩出了自己的避水软剑,侧身举剑在前,一副要拼命的架势。
何秀不由的啧啧称奇,这软剑到底什么工艺,做的有如此弹性,现代也做不出来吧!要知道剑乃武器,是要磕碰的,它居然能完好无损。
避水剑法,大概也只有这把剑能完全发挥威力吧,有此可见,天下大概就这一把。
“哼,我救你于水火之中,你不以身相许也就算了,居然还想和我打,好一个没有良心的女人,信不信,我把你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喂这里的山精野兽。”
“哼,淫贼,我杀了你。”嘴上说着要拼命,谁知脚尖一扣地面,冲着何秀面门杨起一片尘土,转身就朝着丛林跑去,几个起落不见了踪迹。
何秀手中剑花一闪,旋转着打开灰尘,看着细雨逃跑的方向,桀桀一笑,脚步一踏,身影追了出去,冲着身后喊道:“胡女,看着马,我带她去小树林好好玩玩,桀桀桀。”
胡女一听,嘴角升起一抹笑意,眼珠子一转,好机会,我溜!:“好嘞,老爷,你玩的开心点哈,用点力哈,天黑前回来,我就鄙视你,短小不精干。”
看着何秀消失,胡女二话不说,骑上马儿就朝着远处跑去。“哼,任你奸滑似鬼,还不是让本姑娘跑了吗,真以为和本姑娘天天睡一起,就以为本姑娘是你的人了,我又不是你们大明的傻女人。哇咔咔,不自由,毋宁死!”
何秀完全不知道,晚上的盆已经跑路了,还高兴的在森林里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小娘子~,我来啦,你在哪里呀。嘿嘿嘿!”
作为杀手,影藏踪迹是基本功,要能悄无声息的潜入,也要在杀完目标后,能不留痕迹的离开。
何秀不懂这个,不过人过留名,总有痕迹,运起的轻功在树林间不断的闪动,起起落落。
躲在灌木丛中,树叶遮挡的细雨,静静的看着何秀从她身上的树叶,跳过七八次。
正面硬刚!我细雨是没有胜算,可偷袭刺杀,是我的强项,瞄准时机,对着正要从头顶再一次越过的何秀,扎出了平生最强一剑。
何秀眼珠子一秃,暗道:完了。
感觉自己胯下一凉,一把剑自下而上,捅到了喉咙。
最后的反应只能是捂着喉咙,嘴里不断的冒出了血沫子,咕噜咕噜的躺了下去。
细雨从地下爬起,一擦脸上的血渍,刚刚恐惧的脸现在写满了得意之色。
“哼,想捅我,来啊,现在是老娘捅你,死淫贼,呸!”
啐了一口,躺在地上吐血抽搐的何秀,细雨收剑归鞘,向着山外跑去。
本来还想杀了那个为虎作伥的西域女人,谁知道下来一看,就连茶摊老板都已经跑路了。
只有一匹马挂在一旁树上,打着响笛,捡起罗摩遗体的包裹,跨马而上,看了看挂在马旁的袋子,全是碎银子碎黄金,暗骂一句穷鬼,打马向着南方而去。
江湖!
江湖是什么?
有人说:江湖是打打杀杀。
又有老头说:江湖是人情世故。
再何秀看来,江湖就是没有规矩,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折手段。官场是江湖,商场也是江湖,市井小民为了一块钱,爆起杀人,同样是江湖。
自己只是想体验一下云中鹤,田伯光是什么滋味而已,可为什么第一次就……真是一言难尽,业务不熟练啊。
一柱香以后,何秀浑身血污的做了起来。
叹了一口气,擦了擦嘴角的血渍:“细雨你给老子等着,劳资不把你摆成水果拼盘,跟你姓。”
捡起剑,向着山下跳了过去,陆竹的尸骸整整齐齐的摆在路中间,可这里已经没人了。
胡女走了,没关系,自己又不亏。
细雨跑了,没关系,易容去江洲城卖布,我还是知道的。
一年后!
何秀一身华服,走进了燕京城,这一年何秀扮演了很多角色,把自己小时候的武侠梦都演了一遍,虽然时间都不长,海捕文书上,赏金十万两了都,由此可见何秀的身价有多高。
可何秀和那些想要扬名立万的侠客不同,每次都蒙面出击,杀贪官污吏,屠黑帮山寨,最高的成就是杀了一个作恶多端人神共愤的王爷,这才得到了黄金万两的赏金头衔。
官府的海捕文书那是什么,那就是江湖地位啊,人送匪号:狗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