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小和尚,要不要加入我这,自在佛教啊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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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几句话。
就让一尊第四境佛道大修,口吐鲜血,并因此跌境。
这很可怕。
概因为,能修行到第四境者。
哪一个是善与之辈?
羽翀和尚,又称羽翀罗汉。
第四境佛道大修,结:罗汉果,点醒印。
其乃刹那古寺,以一寺资源堆出来的天下行走。
手持揭谛祚灭杖、身披般若百法袈裟,甚至手中的佛串,都不简单。
那是:以蜃妖的之精魄,打造的奇宝,名曰:幻梦念珠。
这些,都是刹那古寺的重宝。
如此这般的羽翀和尚,始一出寺,便于治水河畔,斩蛟龙于天穹。
传闻。
那一夜的蛟龙之血,足足下了三天三夜。
羽翀和尚,也因此一战成名。
只是不曾想,如此人物,居然栽在此地。
这佛心碎裂,境界一跌。
若是想爬回来,那可是千难万难了。
“是《儿歌三百首》。”
“是《儿歌三百首》!!”
羽翀和尚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双眸赤红的看着公孙羊,不由发出惊天的呐喊。
儿歌三百首?
那是何物?
武老头等人听着此言,只觉懵逼,云里雾里。
相反。
顾墨则是一脸平静。
公孙羊微微愕然。
清虚子先是面露疑惑,随后又好似回想到了什么,露出一副“不会吧”这等表情。
刹那古寺,有三宝。
菩提仙树。
大日如来真经。
刹那芳华神通。(时间、岁月)
菩提仙树,早在远古时期便已失传。
而那刹那芳华神通,刹那古寺已经近万载无人悟得。
倒是有一只大天鹅,机缘巧合之下,悟得:梦幻泡影神通。
算是与刹那芳华,有些联系。
可惜,如今也已成了人家的腹中餐。
至于,那大日如来真经。
相传分为上下两篇。
上篇藏于一本名为《儿歌三百首》的歌谣之中。
至于下篇,则为刹那古寺,立寺之根本。
“这大日凌天,佛在其中,不会真是大日如来真经吧。”清虚子喃喃自语,有些不敢置信。
不敢置信的。
又何止是他。
如今的羽翀和尚与公孙羊,皆死死的盯着顾墨,欲从其脸上看出些端倪。
可惜,顾墨何等养气功夫。
你看任你看,我自巍然不动。
“收!”
顾墨轻吐一收字,手中佛音再转。
刹那间。
那大日凌天之真佛,缓缓涌入顾墨的体内,最后消散不见。
不过,在若隐若现间,顾墨的眉心好似点了一枚,烈焰色蝌蚪状的火焰纹朱砂痣。
其实用“朱砂痣”形容,不太恰当。
用佛语云,此为佛三十二相中的:白毫相。
白毫相,又称毫相、白毛相。
指的是,佛的眉间有白毛,柔软如兜罗绵,其色雪白,光洁清净,长一丈五尺,右旋卷收。
这是佛在因位时,见众生修三学,称赞其美而不毁訾,有谤者则遮制守护而感得的妙相。
《法华经》卷一《序品》载:“佛眉间白毫相放光,照东方万八千世界,靡不周遍。”
《优婆塞戒经》卷一,亦载:“为菩萨时,于无量世宣说正法,实法不虚,是故次得白毫光相。”
正所谓:白毫宛转五须弥,光中化佛无数亿。
你说痣。
我说白毛。
你说痣。
我说白毛。
你觉得还是痣。
那对不起,你非我佛门中人,无屁点佛根。
此为:白毫相。
懂吗?
那痣,呸,那白豪相,缓缓隐去。
异象也随之消散。
羽翀和尚盯着顾墨眉心,隐去的“白毫相”,许久、许久,方道:“小施主,可是得了公孙羊自我刹那古寺,赢走的那《儿歌三百首》?”
“是。”顾墨毫不遮掩的回道。
羽翀和尚又看了一眼公孙羊,公孙羊回怼其一个“咋样”的眼神。
“那小僧再问一句,小施主可是从中悟得:大-日-如-来-真-经?”
大、日、如、来、真、经!
轻轻的六个字,一字一顿。
此话一出,在场的一众人,无不身躯一震,目光火热。
《大日如来真经》,佛门至高宝典之一。
相传,为大日如来佛所创。
这可是佛祖真经。
不过这东西,跟《儿歌三百首》又有何联系?
难道,这至强佛典,藏在儿歌里?
这想想也不可能吧。
谁它么这么无聊。
武老头心中暗自嘀咕。
“略有所得而已。”顾墨淡淡的说道。
“真是如此?”羽翀和尚不甘。
“真是如此。”顾墨再回。
“没有诓骗小僧?”
“那行,我悟出来了,悟出你们刹那古寺,近千载万载都无人悟出的佛祖真经。怎样,要不要转投我这,嗯,自在佛一脉,我教你啊。”
顾墨无比真诚的说道。
当然,除了这个佛名,是现编的之外,真的没有说一分的假话。
羽翀和尚闻言,微微一愣,苦笑道:“小施主说笑了。”
“也对,这《儿歌三百首》,刹那古寺近千载来不知道多少人翻过,又有谁能从中悟出真经呢?小僧,真是魔障了。”
“阿弥陀佛。”
羽翀和尚一擦唇边鲜血,并道了一声佛号。
那本来,动荡破碎的佛心,此刻渐渐稳定了下来。
“那真是可惜咯,老秃……咳咳,和尚你,怕是错了过一场天大的机缘了。”
秃驴二字。
顾墨差点脱口而出,好在及时打住,继续道:“我这自在佛教,尊自身,修有成,则得大自在。什么小乘佛教、大乘佛教,不过尔尔。”
“施主,居然连小乘佛教与大乘佛教,都知晓。看来小僧,败的不冤。”
羽翀和尚轻轻叹了一口气。
他,认败了。
啪!啪!啪!
此时,搅屎棍一般的公孙羊,重重的鼓起掌来。
轰隆!
三道光柱,再次自四人体内,拔地而起。
只不过,这一次。
代表着佛道的金色光柱,已经黯淡无比,并且随时可能会熄灭一般。
现在。
只剩下,儒、道,争锋。
“我来出题,我来出题。”公孙羊迫不及待的说道,其双眼在放光。
好爽啊!
有多久了?
记不清了,反正公孙羊参与辩论以来,就从未这么爽过。
毕竟,他从来都是作为那个,被辩的面红而赤,拔剑再辩的那个。
可如今。
他真是狠狠的爽了一把。
即使,他只是个抱大腿,在旁边加油鼓劲的那个。
“哪有气势最胜者,出题的道理。”清虚子直接摇头拒绝。
此次辩论。
三家,皆拿出了重宝,当作彩头。
且,皆有不能败的理由。
羽翀和尚,若非求胜心切。
也不至于,这么容易就佛心破碎,吐血跌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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