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尸体剖检的方法和步骤(2) (第2/2页)
但是,边采出边检查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也常感不便,因与病畜发病和致死原因有关的病变有时被忽略。
通常,腹腔、胸腔和颈部各器官和病畜发病致死等问题的关系最密切,所以这三部分脏器采出之后,就要进行检查。考虑到对环境的污染,应先查口腔器官,再查胸腔器官,之后再查腹腔脏器中的脾和肝脏,最后再查胃肠道。
总之,检查顺序服从于检查目的和现场的情况。既要细致搜索和观察重的病变,又要照顾到全身一般性检查。
8.骨盆腔脏器的采出和检查
在未采出骨盆腔脏器前,先检查各器官的位置和概貌。
可在保持各器官的生理联系下一同采出。
公畜先分离直肠并进行检查。再检查包皮、龟头,然后由尿道口沿阴茎腹侧中线至尿道骨盆部剪开,检查尿道黏膜、膀胱、阴茎、睾丸、附睾、输精管、精囊及尿道球腺等。
母畜检查直肠、膀胱、尿道、阴道、子宫、输卵管、卵巢等的状态。
对于妊娠母畜,要注意检查胎儿、羊水、胎膜和脐带。
9.脑的采出和检查
剖开颅腔采出脑后,先观察脑膜,然后检查脑回和脑沟的状态(禽除外),最后做脑的内部检查。
10.鼻腔的剖开和检查
用骨锯(大、中动物)或骨剪(小动物和禽)纵行把头骨分成两半,其中的一半带有鼻中隔或剪开鼻腔。
检查鼻中隔、鼻道黏膜、颌窦、鼻甲窦、眶下窦等。
11.脊椎管的剖开、脊髓的采出和检查
剖开脊柱取出脊髓,检查软脊膜、脊髓液、脊髓的表面和内部。
12.肌肉、关节的检查
注意肌肉的色泽、硬度、有无出血、水肿、变性,坏死、炎症等病变。
看关节部是否肿大,切开关节囊检查关节液的含量、性质和关节软骨表面的状态。
13.骨和骨髓的检查
观察其外观和硬度,检查断面的形象。
骨髓的检查对于与造血系统有关的各种疾病极为重要。
检查骨干和骨端的状态,红骨髓、黄骨髓的数量、性质、分布等。
四、尸体剖检记录和尸体剖检报告
(一)尸体剖检记录
尸体剖检记录是诊断的依据,是在法医上的依据,更是尸体剖检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时的原始科学资料。
不管何种剖检目的,没有很好的记录,最后的诊断就没有依据,这个问题在有疾病纠纷的时候就会显得更重要。
记录的内容要力求完整详细,如实地反映尸体的各种病理变化,且要做到重点详写,次点简写。
记录应在剖检的当时,即在检查病变过程中进行,不可事后凭记忆补记,以免遗漏或误记。
记录的顺序应与剖检顺序一致。为便于记录,最好用表格。
尸体剖检记录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1.概况登记
包括畜主的单位、姓名、通信地址、剖检病例的编号、畜别、品种、年龄、性别、送检病料及种类(尸体、活体、内脏等)、送检的目的、日期、送检人等。
2.临床摘要
畜禽来源、群体状况、发病时间、症状、死亡情况(如自行剖检,有何病理变化)、临床诊断、用药情况、其他化验、免疫情况、饲养管理情况等。
3.剖检所见
完整的剖检记录,应包括各系统器官的变化,因为这些变化都是互相有联系的。
有时肉眼看来似乎不明显的、不重要的某种变化,可能就是诊断疾病的重要线索,如果忽略不计,就会给诊断造成困难。
只有详尽全面,才能概括出某种疾病的全貌。
但是,大多数疾病的病变,总是较明显地定位于某些器官、某个系统,因此,记录时也应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有主有次。
对于诊断而言,组织或器官有无明显病理变化同等重要。
所以,如果无明显眼观病理变化,也应记录清楚。
对病变的描述,要客观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以表达,不可用病理学术语或名词来代替病变的描述。
例如,肾脏浑浊肿胀的病变,可描述为“肾的切面稍突起,色泽晦暗,失去正常的光泽,组织结构模糊不清”。
如果病变有时用文字难以描述时,可绘图补充说明。
为了描述不失真,用词必须明确,不能含糊不清,使所描述的组织器官的变化,能反映出它本来的面貌。
现就根据描述的范围加以简要叙述。
(1)位置
指各脏器的位置异常表现,脏器彼此间或脏器与体腔壁间是否有粘连等。
如肠扭转时可用扭转180°或360°等来表示扭转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