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军功与分田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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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田的事情也是终于被落实了下去。
同样的道理,分田的时候,明军这边也是按照军功的多少为依据进行分的。
一点军功可以换一亩旱地,两点军功可以换一亩水田,差不多就是这样。
当然了,依据土地的肥沃程度,上田中田下田各需要多少军功兑换,也会有些许差距。
而军功核算的时候,则是综合战场上该名士兵所作出的贡献度来进行核算。
比如说,参加一场战斗,并最终获得胜利,可以得到军功点一点。
在战场上受伤的,会根据具体伤势的严重程度,获得一点到五点的军功点。
受伤越重,军功点越多。
而战死的,则是会一次性发放十点功勋,算是阵亡抚恤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就是战场上的斩获了。
斩首敌人一级,可以再例外得到一点军功。
生擒俘虏敌人,则是1.5个军功点。
若有士兵在战场上能立下先登,陷阵,斩将,夺旗等大功者,会进行例外计算。
而将领计算军功,则是以底下所有士卒所立下的总军功点为基准,再根据此战我军的伤亡数字,军官在战场上的现场指挥评级来进行分成核算。
比如说,当我军的伤亡大于斩获时,军官是没有功劳的。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军官非但没有功劳,甚至还有可能因为己方伤亡过重而被惩处罪责。
唯有当我军之伤亡小于斩获总数时,军官才能开始计功。
我军的伤亡数字越小,军官核算比例越高。
……
在明军给底层士兵的分田到位之后,潘大柱专门向上边请了个假,离开了军营,准备要带着自己新娶回家的媳妇,到分给自己的土地的地头上去看看。
这一日,天不亮潘大柱便早早的起身,离开了军营。
他回了趟家,接上自己的媳妇,然后马不停蹄往黔江畔赶去。
因为朱靖垵给底下士兵分的田,基本上都在黔江岸畔,都是上好的水田。
嗯,这些田原来都是杨家的,杨家被明军抄没后,这些土地理所当然被收缴归公,然后又被朱靖垵当做是军功田给下发给了明军士卒。
而潘大柱所谓的家,是一座位于金田镇上的青砖瓦房。
原来这间青砖瓦房的主人是杨家府上的一个管事,后来这管事在乱战中被明军所杀,他的宅子也被明军给抄没了。
是潘大柱用军功换来,用于安置自己的新媳妇的。
他一糙汉子能在军中和弟兄们同吃同住,不管怎么说都能凑合过。
但他媳妇不行!
是故,潘大柱也只能咬咬牙,用自己大半的军功换了这么一座宅子。
剩下的那部分军功,则是被兑换成了黔江岸边的良田。
潘大柱带着自己的媳妇来到自家的地头,辨认了一下地头上的
他伸手指了指面前的一块三亩五分的水浇地,咧嘴笑道。
“翠儿,这块地就是我们家的田!”
“一共有三亩五分,都是黔江岸边上好的水浇地,肥的能攥出油来。”
其实他的军功不止这么点的,但大头都被用于兑换金田镇上那座青砖瓦房的宅子了。
剩下的军功,也就只能换这三亩五分的水浇地。
王翠看着面前的良田,眼角眉梢也满是遮掩不住的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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