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第2/2页)
各村(居)民兵营要成立社会治安领导小组,在村治保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普法小组,搞好宣传和帮教工作。各村(居)民兵营要成立5~7人的民兵治安巡逻小队。
封控队由玉泉居委会、山后村、石门头新村三个基干民兵连编成,武装干事王清利任队长。抓捕队由镇应急分队编成,武装干事朱俊祥任队长。守卫队由杨家坳居委会、徐家坳居委会两个基干民兵连编成,杨家坳居委会民兵营长杨守则任队长。预备队由山窝村、薛家台村两个基干民兵连编成,薛家台村民兵营长薛永康任队长。
行动原则和要求是要求民兵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要注意民兵的性质和任务,民兵既是民又是兵,要发挥民兵的作用民兵维护社会治安的单独行动,必须依法进行。
各镇武装部成立维护社会治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桃花镇指挥部设立在镇武装部,集结地点设在镇政府大楼前。各村(居)民兵营照此方案制定相应措施。
徐家强说:“联防队受派出所和居委双重领导,工作有冲突时以派出所委派的工作为主,你们虽然没有编制,属于合同工,但是你们的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本责任区的社会治安秩序;负责本责任区内的执勤巡逻、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止违反治安管理和违法犯罪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对有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对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疏导和调解本责任区内的民间纠纷。
你们在公安干警的组织、带领下开展巡逻执勤、堵卡、守候等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没有侦查权、审讯权、处罚权,没有限制人身自由权,不设队部,队长由公安干警薛国栋兼任。”
“联防队员是辅警吗?”联防队员问薛国栋。
薛国栋说:“联防队员不是辅警。联防队员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领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组建以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任务,实行专业化、半军事化管理的群防群治队伍。联防队员不同于辅警,虽然两者都是为社会治安与稳定服务,在执行任务中都有一定的辅助作用,但是联防队员是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管理,在执行任务中起到辅助作用,而辅警则是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管理,在执行任务中起主要作用。”
“联防队和辅警有什么区别?”徐军问薛国栋。
薛国栋说:“联防队和辅警的区别在于职责和权力范围的不同。联防队是临时组织的一种社会治安防控力量,通常由居民自发组成,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巡逻、防范和矛盾调解等工作。他们与辅警相比,属于公益性志愿服务,并且没有行政管理权力。而辅警则是由公安机关直接录用和管理的警察辅助人员,他们具有一定的法律权力,可以进行一些行政执法工作,如交通管理、治安巡逻等。因此联防队更多是社区居民帮助社会治安维护,而辅警则是公安机关的一部分,具备一定的执法权力。”
“街道招聘联防队员工资怎么发?”联防队员又问。
“街道招聘联防队员一般是比较灵活的用工形式,工资发放方式也较为多样化。一些街道会直接按照工作天数或者工作小时数来发放工资,另一些则是按月发放。一般是通过银行卡或者现金方式发放工资。建议加入联防队员前要仔细了解薪资结构及具体发放方式,并与雇主签定相应的劳动合同以防不必要的纠纷。”薛国栋说。
“街道联防队员和派出所联防队员有什么不同?”联防队员再问。
“治安员是指在政府公安机关工作的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主要从事治安巡逻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要求治安员必需是十八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合法公民,治安员必需是由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政审证明,由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的人员。
治安联防队是中国大陆的一种群众性的自防、自治组织,是预防、制止、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辅助力量。
根据国家规定,治安联防队的一切活动均应置于基层组织的领导和公安机关指导之下。治安联防队本质上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权力不是法律授权而得,而是委托而得,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治安联防队人数按当地人口、地域、工作量的实际情况而配备。
一般要求县级建立一支百人以上的专业治安联防大队,乡镇建立一支十人以上的专业治安联防中队,村或居委会建立一支五人以上的治安联防分队。”薛国栋说。
徐家坳村民兵治安联防分队由九人组成,村委委员、民兵连长、村电工徐军任分队长,重点维护夜市、发电站、沼气站的安全,同时还看护公路珍贵绿化苗木,与别的村(居)不同,徐家坳村联防队员由存福利基金会给予一定的补贴,月补贴千元左右,加上他们参加护林防火工作,每年的补贴不少于两万元,使他们能够全心全意做治安和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