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老相识 (第2/2页)
他想起在小茶镇的客栈里那个月光中羞涩的小狐狸,那个时候他满心柔软,心疼着那个小狐狸,还特意想着去拜托本地的山神……如今,他无法将那月色下的小狐狸和眼前的美丽女子联系在一起。
“……其实你还是小狐狸的样子可爱。”
木云乔忽然的这句话打断了红娘的笑,她明显愣了一下,然后道:“你还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木云乔不语。
“你可知道,以前有多少人为了博我一笑费尽心机?如今我什么都不要就在你面前一直笑,你反而去惦记我做狐狸时候的样子……”她噘嘴,美人如花,宜喜宜嗔,皆能入画,“周幽王为了让我一笑不惜烽火戏诸候,如今你什么没做我就对你笑——不过也是,因为你比周幽王漂亮多了。”
木云乔一怔,倒不是因为被人夸奖,而是它前面一句话:“周幽王?你是九尾狐?!”
在传说中,九尾狐是四脚灵兽,通体上下有火红色的绒毛。善变化,蛊惑,性喜吃人,常用婴儿哭泣引人来探。
褒姒、烽火戏诸候、婴儿哭泣一一对上。
九尾狐五百年生一尾,周幽王时期就可以变换人形蛊惑人心就证明那个时候的红娘已经不容小觑,更何况如今走过千年时光,现在若是真的长出九尾也不是不可能。
而且,九尾狐出,乃是乱世之兆。
红娘见木云乔神色略微凝重,狐妖本就有读心之术,何况木云乔的神情她见得多,于是不由一笑:“你紧张什么?不管是不是乱世,横竖都与修仙者毫不相关。”
是不相关。
从他十五岁以后,他已经和凡尘脱离了关系,就好像一个被逐出家门的弃儿,那个家族的兴衰荣辱,他再也没有资格参与。
可是刚才的问题,它还没有回答。
他说它是九尾狐,会招来乱世,它说乱世与你有什么相干。
它没有否定,可是也没有肯定。
木云乔十五岁开始与神仙鬼怪为伍,自然多少了解一些:它们不会凡人的弯弯绕绕,也不会打哑谜。
若是凡人将它们的游戏当做暗示,那么就会失去先机,自找灭亡。
“犯人说法,九尾狐会招惹来乱世.......倒是太高看你们这一族了......其实不过是因为天珠族默许,乱世时候可容妖魔现世,其中有利有弊,弊么......凡人自有说法;至于利,那可以解释为天族不忍乱世漫长祸害凡人,于是默许妖族出没加速乱世收尾。”
“而妖族中,头等族群便是狐族,法力高强,擅长变化,最会隐于人群......久而久之,凡人就把这口乱世的锅扣在了狐狸一族身上。毕竟,凡人心思,即便是受尽苦难波折也不敢去指责上天神明,唯恐神明哪一天开了眼竖起来耳朵给听了去......人啊,最恐惧的还是远远触不到的地方。”
红娘眼波微动,似有所感,最终出口的还是一句相似,又不相似的话:“你是第三个这样与我说的人。”
木云乔看着并没有太感兴趣,他不感兴趣谁是第一个,谁又是第二个,也懒得在蛛丝马迹中寻找它的身份,于是他采取了一个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办法:他略微抬眼,凝视红娘片刻,然后闭眼,只是一个瞬间的事情,再次睁眼的时候,木云乔眼睛瞳孔瞬间缩小,眼睛泛出奇异的冰蓝:“原来你是九尾天狐。”
这下轮到红娘一怔,眼神中的吃惊一闪而过:“你居然已经开了天眼……云府真是不对你留私啊。”
木云乔灵力消耗过大有些疲倦,缓了一会才低声道:“你称呼我师兄........你和我师兄也相识?”
红娘畅快一笑:“老相识了!”
“从他还没有成为神仙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那个时候他和现在一点也不一样,”红娘依旧微笑,略微带着些让人愣神的伤感,“尽管现在他寿与天齐整日逍遥自在,可是我想,他宁愿回到当年的时光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