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陈在灿的气度(求下和月票) (第2/2页)
宋熠对陈在灿说:“我今天吃饭时,刚好和金社长聊到华国市场。金社长说他们三多水的出路在外不在内,必须依靠华国广大的市场才能壮大。”
“我非常赞同金社长的说法,其实这句话对我们新韩同样适用。韩国的广告市场高度集中,我们没有办法大财团下属的广告公司进行竞争。哪怕我们的营销方案再出色,他们还是不会采用。”
“这次回国,我想感受一下华国这几年的变化,听说燕京已经在紧锣密鼓申办08年的奥运会,燕京市的广告业务会迎来一次井喷,我们可以提前布局,在燕京再开一家广告公司,作为新韩媒体的子公司,全权负责新韩在华广告业务。”
“前期我们可能需要投入资金来拓展子公司的业务,可是等子公司走上正轨,就可以反哺新韩了。按照我的预计,也许08年以后,燕京子公司的营业收入起码会占据新韩总体业务的90%.”宋熠向陈在灿描述了一下燕京子公司的光明前景。
宋熠记得大名鼎鼎的分众传媒诞生于2003年,2005年就在纳斯达克上市。作为全球范围首创电梯媒体,分众传媒回归A股以后,市值也超过2000亿。那么占据先机的宋熠未必不能在华国重新打造一个市值千亿的广告巨头。
陈在灿一下子就心动了,他在90年代时去华国考察过,不过他并不了解现在的华国市场。陈在灿当然愿意开发华国的广告市场,可是他又没有金钱和精力去管理华国的业务。
陈在灿也认同宋熠的判断,华国广告业务增速最快的城市肯定非燕京莫属。陈在灿看着宋熠,心里有了决定。
如果新韩打算在燕京成立子公司,宋熠自然是最合适的负责人。宋熠是华国人,可以帮助子公司在当地迅速站稳脚跟。
陈在灿觉得不妨将燕京的子公司作为试验田,彻底放权给宋熠,让宋熠去折腾。如果成了,新韩可以坐享其成,即使败了,也不会伤筋动骨,影响到新韩的本土业务。
“这样吧,宋专务。你先回国考察一下,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在燕京重新注册一一家子公司。新韩投点钱,你自己也投点钱,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就够了,具体比例我们再协商,只要保留对方优先购买股权的权利就行。”陈在灿提议。
宋熠听到陈在灿这么说,这下终于相信陈在灿的诚意了。因为陈在灿这么说,就相当于同意宋熠出去自立门户,宋熠如果在燕京注册新公司,宋熠的股权肯定要超过51%.
如果新公司发展的好,那么宋熠就会行使优先收购权,从新韩手上买下剩余的股份。
反之,如果新公司发展不顺,宋熠同意出售股权,新韩再全部接手,减少损失。
陈在灿这么处理,就是遵循着投资原则,低投入,低风险。新公司里面宋熠是出资主力,自然是高风险,高收益。
宋熠这时当然不会抛下陈在灿去华国单干,当他签完那份总计1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他未来三年的收益已经和新韩深入绑定了。
宋熠给新韩创造价值,带来收入,他手中持有的股权就更加值钱。如果他偷工减料,无法让新韩持续盈利,那他持有的股权就如同废纸。
对宋熠来说,他去开拓华国的广告市场,就等同陈在灿出钱支持他出去创业。那么新韩同样是宋熠的后盾,万一他创业失败了,他还是可以回到韩国,继续在新韩当他的专务理事。
对于宋熠和陈在灿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双赢的选择。这样比较下来,陈在灿的确是一个不错的老板,也有容人的气度。
陈在灿大方,宋熠自然不会小气,他站起来对陈在灿说:“那行,社长,那我先去燕京打个前站,如果合适,那我就在国贸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先把摊子给铺起来。等燕京的子公司谈成业务了,到时候我请你过去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