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庭审现场 (第2/2页)
“我从摄像头看到了你那天穿着的是高跟鞋,一个逛累,又穿着高跟靯的人,怎么可能有心思和体力去挑位置?如果你不是为了更好的掩藏下毒的手段不被发现,是不可能在身体疲惫的情况下,还强硬撑着去寻找位置。你在寻找位置的过程中,屡次抬头看向门口的摄像头,就是为了寻找屋内摄像头的盲区。”
朱珍兰举起手说:“我反对,我的当事人当时只是身体疲劳,又不是到了完全走不动的程度,对于在屋内自由行走这样的体力还是有的,根本不影响找位置。不能把找位置这个没有目的行为说成有意而为之。”
审判长敲了一下木槌说:“被告律师反对无效。”
“我们坐在椅子上的习惯,把随身携带的包放在离自己最近的椅子上,可你恰恰相反,你身旁有三个空位,完全可以把购物袋和包放在你身边的椅子上,但你没这样做,而是把它们放在桌子上,你之所以把购物袋和你的包放在桌面,刻意用来遮挡住摄像头,便于你下毒。”
吕妙欣摇摇头绝望地说:“不——”她想说出更有力的反驳理由,一时半会儿又找不出最佳的解释来说明她随手放购袋在桌子上面的动作。她之所以把购物袋放在桌子上而不是椅子上这个动作,是无意识的,无意识的行为何来的理由?
汪扬风把她这个细微的动作解读成是有目地而为之,吕妙欣的心里愤怒而无助,有了一种百口莫辩的委屈。
“服务生把两杯果汁和饮料端到你的桌子上面时,你喝了一口果汁后,伸手打开你的包,是不是从包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氰化钠放进冰咖啡里?”
“没有,我伸手进包里是从里面拿出购物清单,想重新看清购买物品的价格。”
“但凡我们一个正常人去广场买东西,在付钱之前,都会把价格看清,你一个人去逛了两个小时的广场,竟没有看清自己想要购买的物品价格?你究竟想隐瞒什么?”
面对汪扬风提出荒唐的问题,吕妙欣想用强有力的语言去反驳,但脑子一片空白,她愣愣地站在被告席位上。
“我反对,我的当事人伸手进包里并不意味着她就从包里拿出氰化钠,因为摄像里面也看不到,原告律师只是根据一个动作而意想出来的情境,并没有实质证据。”
“被告律师,请你出示有力证据证明你的当事人从包里拿的不是氰化钠。”
“我现在还没找到相关的证据。”
审判员那句干净利索的话又从他的嘴里飘出来:“被告律师反对无效。”
“苗静香喝了你点的咖啡后,一下子趴在桌子上,坐在她周遭的陌生人看见了,都想办法抢救,而唯有你一个人站着无动于衷,这再一次证明了你看到苗静香出问题是你早就预料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