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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参加诺尔图卡的名单 (第2/2页)

王国承平日久,这几次带来的20人虽然都能达到军士的标准,但是恐怕他们都还没有参加过真刀真枪,为了置人于死地的战斗。

难道要去从佣兵里面雇几个人?罗斯人看起来都比较能打,不过被人发现可就麻烦了。

修思考了一会,让众人各自比划了一下剑术,终于又挑出来了三个实力较强,且愿意参加比斗的士兵。他们分别是,步兵队中“残忍的约翰”,“狡猾的福克斯”,以及骑兵队的纳什·西斯。

第二天一早,赫尔特在矮山交易会上见到了其他几个氏族的人。和传闻中的一样,这些氏族人看起来都很有特色。

首先,这些矮山氏族的个头都不怎么高,除了已经见过的碎岩氏族外,其他人的平均身高大都只到赫尔特的肩膀,黑锤氏族的人则更矮,大约只到赫尔特的胸口。骨鸦氏族的人普遍都比较瘦小,枯手氏族自手肘以下都被颜料涂成了灰白色。至于灰蜥氏族,如果不看他们身边趴着的大蜥蜴,那他们就只是个头矮一些的普通人。

交易会很快就结束了,午餐过后就要开始准备“诺尔图卡了”。约里克先是展露了少许传奇级的实力,便震惊住了枯手和灰蜥两个氏族的首领们。

随后,又在诺尔和骨鸦首领的劝说下,其他两个氏族勉强同意了远征军参加诺尔图卡仪式的事情,并表示会看情况考虑加入远征军团帮助王国攻击瑞法尼亚的事情。

午餐结束后,骑兵队的纳什找到了赫尔特,“你是叫赫尔特·波利卡尔吧?”

“是我,怎么啦?”赫尔特看着找来的纳什,并不清楚他的来意,只能试探着的拉近关系,“你是纳什·西斯,那个法里尼克的子爵家族。”

“是的,赫尔特先生,我家自橡木镇的子爵家族。除了替国王陛下服务之外,我们两家都效力于法里尼克侯爵。”

“对对对,我们两家是天然的盟友。”尽管自己对这个橡木镇的纳什·西斯毫无印象,但是赫尔特的处事经验却告诉他,自己应该和这个人搞好关系。

两家都是王国南境家族,又都是一起作为游骑兵服役,又一同进入了矮山,俩人确实很有缘。

“有一些事情,憋在我心里很难受,赫尔特,其实我根本就不想去打那什么诺尔图卡。我会用剑,也能打斗,但是我还没有杀过人。”纳什道。

赫尔特总算弄明白了纳什的来意,原来除了自己之外,也还有其他害怕战斗的人。毕竟这次可不是礼貌性的比武,矮山氏族的人可不会讲什么适可而止,这帮人野蛮又残忍,除了费尔之外,赫尔特不觉得远征军的人里有谁能在厮杀中,面对氏族人稳操胜券。

尽管赫尔特也是忧心忡忡,但既然纳什找到了自己,自己就绝不能露出一点软弱的样子来,不然纳什见到同样胆怯的赫尔特,说不定会变得更加害怕。他只能装着平静的样子,淡淡道:“凡是总会有第一次。”

“凡事总会有第一次,总会有第一次。”纳什重复着赫尔特的话,眼神里渐渐有了光彩。

“您说的对,凡事总会有第一次,既然有人要胜利,那为什么不会是我?”纳什喃喃道,他似乎找回了信心,不再像之前一样那么害怕了。

气氛变得尴尬了起来,因为两人实在算不上熟,除了两家同在法里尼克候爵麾下效力之外,二人甚至都不知道有什么共同语言。

或许这也是纳什选择找赫尔特发泄心中苦闷的原因吧,俩人年纪和家世都比较接近,人在感受到恐惧的时候,总是习惯找和自己“等级”相近的人靠拢,俗称抱团。

二人又刚好互不熟悉,一些无法同好朋友说的话,却正好同比较陌生的人说。赫尔特因为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就只能暂时闭嘴,拿出剑来,看着剑身上的伤口,掏出一块磨刀石仔细打磨。

“您的剑?”,纳什问道。

“昨天傍晚,约里克阁下用我的剑战胜了碎岩氏族的首领诺尔。”赫尔特解释道,“诺尔首领能在战斗中,把皮肤变成和岩石一样,约里克砍了好几下都没能击破他的防御。这把剑在战斗的时候弄钝了。”

“您可以考虑用我的剑。这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虽然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但也算制作精良了。”说着,纳尔抽出了他的配件,端在手上,递给了赫尔特。

这柄剑全长大约有一米,这在单手剑中算是比较长的。长且宽的剑刃能在劈砍的过程中带来更大的优势,加重了的配重块则会在增大武器的惯性的同时,让剑的重心更靠近持剑者手臂的位置,简单的说就是,砍人更快也更疼了。

剑尖则合其他大部分剑一样,比罗斯人用的阔剑有一个稍微加长变细的设计,使得这柄剑即使是在面对穿戴了护甲的敌人时,也能利用更好的穿刺破甲造成有效杀伤。

在赫尔特仔细打量这柄剑的时候,纳什,便补充说了:“我们两个现在也不知道谁先上谁后上,如果你先上你的 话,这柄剑就先给你使用,等轮到我了,你再把剑还给我。”

“如果我先上的话,就等我打完了再把这柄剑借给你,怎么样?”

“真是太感谢你了,纳什”,赫尔特喜出望外,他又接着道,“波利卡尔家是不会忘记西斯家的帮助的。”

“哈哈哈”,纳什发出了带有其他感觉的笑声,“那就等我当了橡木镇子爵的时候再来感谢我,波利卡尔家的赫尔特。”

“好啊,但是就算你当上了橡木镇子爵,恐怕我也不会是山前地伯爵。”赫尔特想到了一些不高兴的事情,心情低落了下去,“我还有个哥哥,他早几年前就成为了骑士了。也许他现在正在深林堡指挥我父亲的军队。而我,只是个没出息的小儿子罢了,离家之前,我听说我的继母又怀上了一个弟弟。唉。”

“唉”,纳什也叹了口气,赫尔特的话也触动了他,“我也只是西斯家的一个没出息的哥哥,我曾经在明斯克骑士团待过一段时间,我的骑士训练还没有结束就被我父亲带到了格温戴尔。我还有个弟弟,他那时才十六岁,已经展现出成为骑士的天赋。”

“所以你家更希望你弟弟成为骑士?”赫尔特有些吃惊。

“是啊,他的天赋更好,几乎肯定能成为骑士了,而我?就算我是哥哥,家族里的人也更倾向他。”

纳什的语气有些无奈,“虽然有点不甘心,但是我不怪他,一切都是为了家族,一个身为骑士的子爵,可比一个只是普通人的子爵要好上太多了。”

“其实我也不是一点儿机会也没有,只要我能在这次战争中立下功劳,也一样能获得成为骑士的机会。这也是为什么要参加诺尔图卡,因为我想要证明的给我家的人看,我不会比我的弟弟差!”

纳什说着说着,脸上的表情都变得有些扭曲,变得咬牙切齿。

“我也差不多,我只是个弟弟,有个优秀的哥哥,我的母亲去世了,我的父亲又取了一个侯爵大人家的女孩儿,我家里没有人喜欢我。”

“平民们爱戴我哥哥,贵族们,他们自然会更爱戴那个流淌着侯爵家血脉的弟弟吧,如果那个弟弟已经出生了的话。”

“所以我们要更加努力证明自己,证明他们的眼光都是错的!这场战争,就是我们的机会!”

赫尔特同纳什聊了很多,一开始是赫尔特在假装坚强,鼓励恐惧战斗的纳什,现在已经变成纳什在鼓励赫尔特了。

赫尔特发现,俩人的境遇是如此之像,都是南境贵族出身,都非家里的独子,且都不受家族待见,更重要的是,二人都有一颗证明自己的野心。

就在二人聊得火热,将要成为“结拜兄弟”的时候,约里克带着修朝着远征军士们走了过来,他对着擦拭斧子的费尔道:“准备一下,费尔,你第一个上。”

诺尔图卡要开始了,费尔将作为远征军团的先锋,率先与矮山氏族的战士进行一对一的决斗。

(前文有提到,一磅纯银\\u003d240枚银叶菊,换成明朝时期的银两来算,大约是十两左右。对普通人来说的确是一比巨款了。军士们的每月工资是80枚银币,但是通常都留不到多少钱,因为他们还需要自己花钱向军队购买食物,修理武器装备等。着名西幻文学作品《权利的游戏》中,泰温兰尼斯特悬赏士兵去打已经成名的“猎狗”也只开了100银币的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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