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今朝,有剑 (第2/2页)
一个很短的故事,甚至只有寥寥几个画面:
年轻人手持乌黑长棍,自东而来;古剑之主自西而来。两人将战,战且未战。
那根棍子看着平平无奇,却堪称无人不晓。只因那是嗔王的武器。
一杆烧火棍,送葬天下人。
接下来发生的,也不难猜。和苏檀儿预料的一样,嗔王将剑主打败了,亲手将这把剑插进了体内,终结了他的生命。
除此以外,再无其他。
这么说,这具骸骨应该就是这把剑的主人喽?可嗔王明明打败了那么多的敌人,为什么偏偏要回收他的尸体呢?而且这具尸体又为什么会在东海城地下呢?它和韩虎臣之间有什么关系?难道施加在士兵身上的法术,和这具骸骨有关?
苏檀儿还在分析,只听见咔嚓一声,当她扭头看去时,只看到莫秦萧爬上了供放骸骨的神台,踩着那本就酥脆的腿骨,将那一把剑给抽了出来。
这把叫问今朝的剑很重,可以肯定绝对不是青铜制的。秦萧见识浅薄,认不出来,但直觉告诉他,这绝对是把好剑。
突然察觉到身后火热的目光,当秦萧回头看去时,只见苏檀儿一脸不可思议地盯着他看,嘴角不住地抽搐,满是诧异。秦萧挠了挠头,露出一个和蔼的微笑,指着问今朝解释道:
“我有一个朋友,喜欢收集各种剑器,我看这把剑挺特殊的,又没有主人的样子,想着别浪费了,给我朋友送去。”
说完他又将信将疑地问道:“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话音刚落,那具骸骨突然破碎,化作一台白灰,把秦萧吓得不轻。苏檀儿只觉得好笑,憋着笑说道:“这把剑的主人死于嗔仙之手,从记载来看应该是灰飞烟灭、神魂俱散了,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那没事了。找个机会给惊鸿送去。”
说着,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秦萧就将这把曾经名震一时的宝剑塞进了剑匣之中,让它暂时和风残雪做个邻居。随后心满意足,准备打道回府。
看着他那如同获得心爱玩具一般的顽童样子,苏檀儿只觉熟悉,不由得想起来欢喜仙,心中一片温馨,也没有稍加阻止,任由他去了。
两人在密室中勘察一番,实在是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只好按着原路返回了。
虽说没有找到什么有关嗔仙的线索,也没没有找到和韩虎臣有关的东西,但得了一把看着就很厉害的剑,秦萧还是很开心的。
秦萧开心,苏檀儿也开心。先前的矛盾解释清楚了,也就消散了。能和他相处,她自然开心得很。
唯一不开心的,大概就只有风残雪了。毕竟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个邻居,身上的气息还那么古怪,搞不好就会突然暴起给自己两下,风残雪能开心就怪了。
更重要的是,它抢了自己的房子,这才是最不爽的。
时间稍微往前一些,远在荆州的掌剑山,在那最靠近主峰的山峦之巅,立着一座幽深庭院。
庭院不大,至少看起来不算大,约莫五六顷的样子。一间屋子,坐北朝南,是典型的江南屋房,粉墙黛瓦,清新素雅;一个池塘,几只肥硕的鸭子在里面淌水,翘着个大屁股,划开一道水波;还有一个秋千架子,缠着些葡萄藤苗。
称不上有多么精致华丽,也算不上简陋,只是在对这个对于外界来说讳莫如深的掌剑山,在以民风彪悍着称的荆州,这样一间院子有些格格不入。
唯一有些特殊的,大概就是几乎快要种满整个院子的各式鲜花,如芍药、牡丹、玫瑰、月季、杜鹃等等。
就连在外界当做贡品的,有牡丹王之称的“醉风香”,这里也有数十株之多。更别提什么“二乔”、“洛邑红”、“青龙卧墨”、“玉盘盂”、“婪尾春”之类的品种。
总之无论是报的上名还是报不上的,基本都能在这里找到。而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颜色都相当鲜艳。
屋前有花海千万,屋后有炊烟袅袅。倒也称得上一声隐世桃园。
作为掌剑山之主的濮阳文颐,一身便装轻衣,没有选择飞行或直接瞬移,而是选择悠哉悠哉地登上山路,一手抱着一盆粉红色的海棠,另一只手则提着个箱子,哼着小曲儿到了院门前。
“汪!”
一声犬吠打破了这里的宁静,一只白面黄狗从围栏的空隙中钻出头来,龇牙咧嘴地叫唤起来。濮阳文颐轻轻在它脑袋上一拍,“苍皇,别叫。”
名叫苍皇的狗顿时认出了来者,高兴地直摇尾巴,待濮阳文颐推开了院门,便迫不及待地扑在了他身上。
稍微和它打闹了一会儿,在叮嘱它看好家门后,濮阳文颐轻车熟路地穿过花海,找了一处空隙。熟练地挖土、浇水,亲手将那花种了下去。
红浪翻涌的花海中突然掀起不平凡的波涛,一只可以用胖来形容的白猫,从一朵牡丹下探出脑袋,蹑手蹑脚地向着濮阳文颐走去。
只是它这体型实在不允许它如此轻灵,还未靠近,便被人一把抱起。濮阳文颐揉着它的肚子,不顾它有些懊恼的叫唤,笑着调侃道:
“琼宵,你是不是又胖了?”
“喵嗷——”
笑着放走了名叫琼宵的白猫,濮阳文颐拍了拍身上的土灰,提着那锦绣箱子,绕过了屋子,向着后院走去。
琼宵看着消失在转角的人,很人性化地露出一个不屑的神情,似乎还在为刚才被说胖一事怄气,扭头看到了一脸憨傻、吐着舌头的苍皇。气不打一处来的它提起爪子,梆梆两下,敲在了它的脑袋上。
苍皇也不生气,趴下身子,任由琼宵缩成一大团,躺在自己身边耐心舔毛。
空气中弥漫着很重的香料味,是孜然和胡椒的味道。伴随着后院升起的炊烟,遍布整个山头。
炊烟在山脚的石碑前消散。路过的弟子们闻着已经十分寡淡的香味,食指大动,不由得四下寻找香味的来源。却没有一个人怀疑是眼前这座山上飘来的。
剑子峰。
濮阳文颐刚到后院,就看见陈惊鸿端着一张小凳子,坐在那里烤肉。只是看到她此时的装束时,濮阳文颐这个既当师父又当爹的,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围裙遮不住的后背上香汗淋漓,与这白若寒玉的背沟交相辉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披肩的长发随意地被一只筷子盘在一起,偶然有几丝调皮些的,缠在了背上,构成了一幅妖娆的画。
围裙能遮住的部分,是她堪称惊世骇俗的风情与圆满,却让人忽视了她的内搭。一件半胸亵衣,让本就深不见底的沟壑更深几分。至于下身则只有一条完全包裹不住浑圆丰臀的丁状亵裤。
陈惊鸿的装束堪称狂野。若不是还有围裙替她遮挡了大部分的风情,恐怕与赤身裸体并无不同。要是被那些卫道士看到,免不了一顿口诛笔伐。
老父亲般的濮阳文颐显然习惯了,依旧忍不住轻轻敲在陈惊鸿的脑袋上,半是无奈半是责备道:“惊鸿啊,不是我说你,你就不能好好穿衣服吗?”
“热。”
随手打开了濮阳文颐的手,陈惊鸿连头都懒得抬。此刻正是烤羊肉的关键时刻,实在是没空搭理他。
手中用于助燃的扇子不禁扇动得快了许多。那香味也随着她加快的频率,飘得更远。
“唉!”濮阳文颐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用手中的箱子作为交换,主动接过扇子,“云锦阁的衣服到了,有空试试。不是我说你,本来衣服都快好了,你临时加个白罗绸,这不是为难人家嘛?”
陈惊鸿倒是一点面子不给,一把从他手中抢过扇子,用顶翘的臀部抵住,全靠紧身的亵裤勾着。
这倒恼了濮阳文颐,酸溜溜地说道:“怎么?那臭小子送的扇子,我碰一下都不能了?!”
“……”(这是我的!屋子里有蒲扇,自己找去!)
濮阳文颐啧了一声,嘴里嘀咕着,想来应该是在暗骂那个送自己徒弟兼闺女扇子的那个臭小子,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屋子里找把老蒲扇。
嘴上是骂骂咧咧的,但他内心还是挺开心的。毕竟她性子太冷了,难得有几个称心的朋友,他也安心。
当他拎着个扇子再度出门时,羊肉已经烤得差不多了。鱼肠剑直挺挺地插在羊腿上,显然是被当做趁手的菜刀了。一旁不知什么时候赶来的苍皇和琼宵,正抱着一块羊肉大快朵颐。
惊鸿更直接,捧着半只羊腿,直接开始啃了起来,这幅神情简直可以用面目狰狞来形容。看到濮阳出来了,她指了指架子上的肉,示意他自便。
濮阳文颐嘴角又抽了抽,但显然是习惯了。自己割下一小块羊肉,坐在了惊鸿身边,漫不经心地吃了起来。
出去了一趟,陈惊鸿的厨艺见长。往昔的时候,要是让她来做饭,恐怕这羊腿吃起来和黑炭没什么区别。
想到这,濮阳文颐又不高兴了。陈惊鸿察觉出来了,满是油污的手在他的外衣上随意地擦了擦,一脸好奇地盯着他看。
“……”(咋了?跟秦萧学的,应该不难吃吧?)
“挺好吃的。下次有机会我带小舞他们来尝一尝。”
“哦。”
“马上要入化神关了,你紧张吗?”
陈惊鸿愣了一下,没有沾染油污的手不自觉地摸向了身后的扇子,握紧了几分。她只是摇了摇头,没有多说什么。
“是嘛?那就好。找个好日子,准备闭关吧。”
“嗯。”
“话说这什么羊肉?味道还不错。”
“……”(不知道,回来的路上看到它在吃人,顺手就宰了。好像有四只角来着?记不清了。)
“哦,土蝼啊。不多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