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阿云案 (第2/2页)
但是,在此之前,虞美人当然也不介意把那些时候,男人对女人的封建礼教讲出来就是了。
[大家可能会觉得我说话难听,但当我说出宋元明清的女性到底活在一个怎样的压迫中的时候,你们就应该会明白。
我略过唐朝,并不代表着唐朝有多优秀,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因为二凤和武皇的缘故,对唐朝多有好感而已。
但真要说,还是因为后面几个朝代太拉胯,反而显得对女性在婚姻、家庭、社会地位、经济等各方面都有所保障的唐朝比较清新脱俗。
但我前面说的,从土地政策中剥夺女性权益这一方面,也确实洗不掉。]
虞美人知道,这期天幕之后,武皇姐姐肯定藏不住了,但那都不重要,武皇姐姐自己估计都不带怕的。
但现在……
能藏着的时候就先藏一会儿吧。
[但到了宋朝,怎么说呢,一言难尽。
北宋时期还好,最起码还能接受二嫁皇后。
虽然司马光那个傻缺玩意小心眼的要死,在宋史中就记录了这样的事情。
《宋史?许遵传》:“初,云许嫁未行,嫌婿陋,伺其寝田舍,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诏司马光、王安石议。”
司马光和王安石是政敌,这件事情大家应该都知道吧。
司马光是旧党,致力于扞卫他们阶级的利益。
王安石是变法派,努力变法,想要改变宋朝积贫积弱的现状。
但别管怎样,这位倒霉的阿云,成为了他们博弈的牺牲品毋庸置疑。
而这件事情说来也简单,就是一个名叫阿云的姑娘,在为母亲守孝期间,被叔叔被迫指婚给一个阿云不喜欢的又丑又穷的老光棍。
阿云心里不同意,下定决心在深夜来到老光棍家中,想要将他杀死。
但阿云年龄小,又没有足够的力量,只是在老光棍反抗的过程中被阿云砍掉了一根手指。阿云惊慌失措地逃走,但还是被抓了。
当时知县也非常果断啊,直接给阿云判了个谋杀亲夫的罪名,死刑。
但死刑不能说办就办,还是要有一点点严谨在的,于是案件就往上递交,最终交给了大理寺和审刑院进行复审。
但这里就涉及了三个问题。
一,阿云本来就是在守孝期间,按理说是不能婚嫁的。
二,阿云是被人渣叔叔逼婚,而非你情我愿。
所以当时的登州知府就认为,阿云跟老光棍的夫妻关系是不成立的,所以这就算不上谋杀亲夫了。
但问题是,阿云已经被判了死刑。
这就涉及到第三个问题,当时正值宋神宗下诏:谋杀已经造成人身伤害,但是审讯时主动如实招供的以自首对待。
而阿云正巧符合,所以阿云到底死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