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历代土地政策(2) (第2/2页)
弄不清楚自己这个二儿子是怎么想的。
新朝和晋朝前车之鉴是没看见吗,怎么还要整恢复周礼那一套。
而且还是恢复淘汰了一千多年的井田制。
唔,也不对,也许是记得前车之鉴的。
不然怎么还想着削藩呢。
这儿子,看来是不能要了。
……
[井田制说到这里,我们刚才说,随着春秋战国时期来到,井田制也一步步开始崩坏,再也回不到从前。
一直到秦汉时期。
乱世刚刚平息,人口锐减,这也导致那么时期,贫富差距巨大。
统一六国后,秦始皇想了想,选择彻底废除井田制,简单来说,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方向。
一、商鞅变法以后,按亩纳税,秦国的经济体制就全面转入“耕战”。
即重视农业生产和对外战争,以农业生产支持对外战争,以军功授爵赐予土地。同时由国家法令具体指导农业生产。
二、秦始皇颁布了“令黔首自实田”的法令,其主要内容是让土地占有者,即地主和自耕农向当地官府报告其占有土地的具体数额,然后按照规定交纳一定的赋税,从而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自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土地私有制,土地私有开始受法律保护。
三、基于土地税国有制强化的思路,授地后设定阡陌封疆,不许私自更动。
具体来讲,就是三点。
如每个农户所获得土地数量及向国家缴纳的赋税相等1。
努力耕种者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徭役(劳役和兵役)2。
向国家交纳一千石粮食,就可以得到一级爵位等等3。
四、奖励耕牛的养殖,规定在每年有四、七、十月和正月评比耕牛,对成绩优秀的,给予赏赐。
整体来说,秦朝是鼓励土地私有化的,这也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往后千年的基调。
汉朝,基本上跟秦朝类似,都是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租税(少)、按人丁负担赋、役(重),基本上是以税人为主,人身控制严格。
汉朝但有一点事是要说的,但不是土地政策,而是赋税政策,十五税一和三十税一。
《汉书·食货志》中就有记载:“汉兴,按秦之敝,诸侯记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以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
这就是说,从汉高祖时起,实行\\\十五税一\\\的政策。
及至汉文帝时期,又有“田租减半”之诏,也就是采取“三十税一”的政策,并有13年“除田之租税”。汉景帝时,复“三十税一”之制。
新朝,不用我多说了吧王莽不成功的仿照古代井田制全国土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的改制。
一通迷惑操作下来,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土地问题,相反,又把农民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 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
这里补充一点,汉朝的屯田制,还是比较有代表性的。
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
屯田制是起源于西汉,至曹魏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
西汉前元十一年,也就是汉文帝时期,汉文帝以罪人、奴婢和招募的农民成边屯田。
到了汉武帝时期,则是调发大批戍卒屯田西域。
但当时屯田主要集中于西、北部边边陲,主要方式为军屯,且规模不大。
这也是我为什么没主要讲的原因。
接下来一个,就很重量级了,在整个中国历史上,可以说是都有相当高的地位。
它起源于乱世,一个太后的手里。
在大一统时期发扬光大,它是谁呢。
来,有请“均田制”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