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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空印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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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守仁捏着兵部发来的文书,指节因用力而发白。晨光透过窗棂,照在文书末尾那个鲜红的"王朗"私印上,像一滩未干的血迹。

"好个陈秋川。“胡千总冷笑一声,将文书掷于案上,”竟能走通京城的门路。“他眼中寒光闪烁,突然转向陆淮安:”陆书办,去把嘉靖二十九年至今的粮册都取来。"

值房里,陆淮安将历年粮册分门别类。明代卫所账目管理极严,《诸司职掌》规定:每季由千总亲核,岁终造册送兵部。他特意抽出陈秋川经手的几本,在几个关键处夹了竹签。

当然,这都是在胡守仁的提点之下完成的,比较这位千总能坐这个位子数年之久,也不是只凭每年的孝敬银子。

"大人请看。“陆淮安指着嘉靖二十八年秋的账册。

”九月十五日,陈百户支取军粮二百石‘补给海防’,但当日《巡海日志》记载并无战事。"

胡守仁眯起眼睛。明代军律,虚报军需满五十石即杖一百,流三千里。他翻到另一页:"这‘修缮营房’支取的一百二十石呢?"

"下官查过工房记录。“陆淮安又呈上一本簿子,"当年只修补了三间仓廒,按例三十石足矣。"

这些全是阳谋——账目是陈秋川亲笔所记,支取手续完整,只是经不起推敲。

明代文官最擅从这类“合法不合理”的账目中找出破绽。

三日后,恰逢山东都司派员巡查。胡守仁特意安排这位李佥事"偶然"看到那几本账册。

"胡大人。"李佥事指着账册,意味深长,“这些账目...似乎不太妥当啊?”

有道是不问及不查。

按照官场规矩,上官既已点破,下属就必须追查。

胡守仁当即拍案:"来人!请陈百户来解释账目!"

当陈秋川被带到堂前时,李佥事已经用朱笔圈出十七处疑点。最致命的是嘉靖二十九年冬的记录——陈秋川以"抚恤士卒"为由支取八十石,但当年卫所并无伤亡。

"下官...下官..."陈秋川额头冒汗。这些账目确实经他手,但当时胡千总都是默许的。如今若要辩解,便是攀咬上司,罪加一等。

胡守仁深谙官场之道。他不上刑、不逼供,只是按《大明会典》要求陈秋川"说清钱粮去向"。明代查账最狠的就是这招——说不出具体用途的亏空,一律按贪墨论处。

陈秋川仍在支支吾吾,现在证据确凿,纵然他一言不发,胡守仁照样能办他。

“粮饷何用?"

陈秋川硬着头皮道:"防倭"

"可有联保?"

这话一出,陈秋川更是无言以对。

“差额何在?"

他脑门上的汗水如雨点般落下。这些粮食,早就被他换成了银子,并将其中一半以上孝敬给了胡守仁。

明代问案精妙处就在于此。不过三问,便坐实"虚冒"与"侵欺”两项大罪。李佥事当即朱批:“着革职候参”——这六个字按律要送都察院备案。

胡守仁遂行文按察司,以“亏空军粮二百六十石”提请革职查办。

陆淮安作为一个从京城来的官员,还贴心地在文书上注明:“该员曾托京官说项”,这便触了文官大忌——明代最恨武官结交朝臣。

在最终的文书没有下来之前,陈秋川还需要在这里待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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