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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环境之小时候家有电唱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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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音乐

在前文中我说过,一般情况下,在同一时间我基本上不会集中精力只做一件事儿,经常性的是几件事儿同时(相对同时)一起做。

再不济也是交叉做。

这个除了是天赋外,我觉得小时候接触的类似三张饼烙多长时间的题应该起了一定作用。

一个锅一次只能烙两张饼,烙一面需要1分钟,三张饼要多长时间?

其他的我现在也还有印象。比如有一大堆事儿,每件事儿都有完成的时间,我大约能记得的是其中有一个烧开水要几分钟(因为这个可以和其他任务的时间相抵消所以印象深刻),然后问最后完成这些事儿要多长时间。

这类题我做过很多很多。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接触这类题时我还没上小学,因为上了小学再做这类题对我来说纯属送分毫无意义。

这些题很多都是吃饭的时候或是大人们有了一些零散时间随口问的。

其中有个题我现在记得非常清楚。

一个球掉进地上的洞里手够不到怎么拿出来。这个题难住了我我没回答上,后来告诉我答案是往洞里灌水,让球漂上来。

我当时就不干了,说这个我想过了,题里没说洞多深,要是非常深水都流跑了球不可能漂上来,题里也没说水可以有无限多。

能在幼儿期就把一个问题想得这么深这么透的优点我就不自己卖瓜了,这件事至少能证明我从小就有了成为一个优秀“杠精”的潜质,之所以在杠精两个字加上引号,是因为我从来都是以“理”服人,他们说不过从小时候开始就喜欢对问题追根溯源的我就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说我是杠精(其实我一直认为如果从对手口中说出来这两个字那就代表是褒义词)。

我不能说他们也是,要是那样就落了下乘了。

我还是愿意像雷老虎那样“以德服人”,从小如此,至今也如此。

这些同时做的几件事儿中,基本上有一样是标配的。

那就是音乐。看书的时候可以听音乐,玩游戏的时候可以听音乐,开车的时候可以听音乐,走路的时候可以听音乐,在跑步机上跑步的时候也可以听音乐……

就连我在写这节回忆录的时候也在听着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

至于为什么,可以写出很多理由。比如高雅、比如阳春白雪、比如陶冶心灵、比如缓解焦虑、比如……

思来想去,对我来说,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只是喜欢。

确实,就是喜欢而已。细想一下,也真没有什么太多的理由。

游戏是因为喜欢、绘画是因为喜欢、读书是因为喜欢、写作是因为喜欢、摄影是因为喜欢、音乐是因为喜欢、电影是因为喜欢、运动是因为喜欢、收藏也是因为喜欢。

这些被我按顺序排列下来的回忆录目录里的东西都源自我喜欢。

就是这么简单。

第46章.环境之小时候家有电唱机

无论我们喜欢上什么,总不会无缘无故,肯定是由一个契机引发的。

我喜欢音乐的契机可以说是缘自那台电唱机。

尽管在这之前,我学过了一天的二胡。

那应该是在我上小学时,说不清是什么原因了,父母送我去学二胡。

现在回想起来,我小时候家里条件真得可以。有学画的机会,有学音乐的机会,肯定也有上清北的机会(守着两个随时可以补课的老师成绩能差吗)。

可惜当时年纪小,都给错过去了。

那个二胡不知道是家里原来就有的还是借的,至少在我以后的日子中没什么印象。二胡装在一个盒子中,印象中的盒子好像是木头的,因为硬塑那个时候应该还没大规模工业化,毕竟距王铁人去BJ开会看公共汽车因缺石油背煤气包才过去了十多年。

我小时候唯一能记得起来的是当时有一种叫做的确凉的布料做成的衣服比较凉快,至于那个时候有没有凉鞋什么的没有印象,有印象的是常见姥家人打浆糊弄袼褙(今天百度后才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写)自己做鞋。

好像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昨天晚上校对完了这一章节,今天早上吃完饭后和往常一样,为了我的参展作品《早市系列之我家小园我家菜》去了早市拍摄素材,在一个摊位上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和我的二胡差不多年代的乐器,那个二胡也是用这样的盒子装的。这个盒子就是木制的,从它的边角磨损开的地方看去,那些非常明显的碎木屑证明了我的记忆没有出差错。

我坐在教室的第一排,身后全是大人,根本没我这么大的人,玩儿不到一起。

只学了一天乐理知识连二胡盒子都没打开的我带着老师发的几页写着1234567字样的纸张和“我能老实地坐在那里听课”的表扬结束了我的乐器之旅。

在学二胡之前,我还能唱下来好多部的样板戏,据父母后来回忆我知道了一个桥段,应该是学哪个被捕后宁死不屈受尽严刑拷打的英雄人物趴在坑上然后边唱“昏沉沉”边慢慢往起爬,全曲只记得了这三个字。至于后来会的《智斗》《打虎上山》等不知道是后学的还是小时候会的。

其他的那些样板戏则是印象不深,不能算做音乐启蒙。

直到有了电唱机。

电唱机应该是在我上小学时买的。

买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为了听评书。

因为我潜意识中有着站凳子上听评书《岳飞传》的记忆,所以我可以确定这台电唱机是1979年之后买的,大约是在我小学三四年级左右。

在我写回忆录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总有一些朋友说我记忆好,能记得起小时候这么多的东西。

其实不过是以前的东西太少,所以一经经历就会印象极深。别说一台电唱机,我搬到大庆后,连去趟萨尔图都是一件大事,都能在过后很久回忆出当时的细节来。

还记得上了高中后,学校办通勤票,好像是一学期2元钱一张,当时的交通车票多少钱我不记得了,反正是只要去萨尔图两三次左右就够本了,就这我还犹豫了一下,很怕去不成那么多次亏本。

由此可见那个时候去萨尔图真是件大事。

怎么可能不记得清清楚楚。

而现在,每天起床后铺天盖地的信息让人目不暇接,这些百分之九十左右都没什么用的东西占据了我们的时间,堆满了我们的头脑,加上有了车后生活圈子一下子变得开阔,现在别说去趟萨尔图能记清细节了,恐怕连去萨尔图本身几天后都不会记得了。

至于我母亲常说的“十里地赶个嘴不如在家喝凉水”,那个年代是真的十里地外有人请客去一趟都不够挨累的。现在十里地不过是从家到远望的距离,等请客的人先到那里开始点菜再从家出发,到了后菜也不会上来。

确实是时代变了。

在这信息大爆炸的年代,绝不是我们的记忆出了问题。

更有甚者像我同事某明每天晚上停完车拿出手机拍个照再编辑出“车站南20米处”后给自己发个微信的事儿经常可见,不这样做第二天真有可能找不到头天晚上停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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