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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抓捕(上) (第2/2页)

“是。”

“不过,连你这大名鼎鼎的'夜鹿'都能甩脱,嗯~,我倒是越来越好奇这人是谁了。”冯渊一边说着一边把眼光瞥向墙上,一墙之隔睡着的,正是能帮他们解惑的安齐,不过,这丫头,怕是不能配合吧?

王爷轻轻摇了摇头。

“退下吧。”

“是。”

“等等,……冯墨,你昨夜……可曾梦见谁?”

“……属下不曾。”

“唉……”冯渊轻叹一口气,“你去休息吧。”

“……是。”

安齐丝毫不知冯氏主仆此刻如临大敌般的警觉,她仍然沉浸在与来福久别重逢的幸福中,一觉睡到了日渐西沉。

当她伸着懒腰打开房门时,有人已经在门口等着她了,

是冯墨。

“墨哥哥”,安齐心情大好地打着招呼。

冯墨静静盯着她,不发一言,直至把安齐盯得心里发毛,

“怎……怎么了?”

冯墨的手突然动了,一柄薄如蝉翼的黑剑“唰——”地一声架在了安齐脖子上,安齐的脸瞬间吓白了。

“墨……墨哥哥,你……”

“我只说一次,你听好了”,冯墨的声音如同万年玄冰,“这个世上,不管谁对不起王爷,都得死”,说完冷冷瞥了安齐一眼,抽走了那把黑剑,转身走了,只留下安齐愣愣站在当地,牙关不自觉地打颤。

夜半时分,天字三号房的房门“吱呀——”一声打开,安齐鬼鬼祟祟地推门而出,踮着脚尖悄悄下了楼。

出了九天楼,她一路朝北狂奔,路过一个小村庄,她停下了。

小村的庄头上,一个黑衣人早就等在那儿了,安齐像只欢快的小鸟一般撞进了那人怀里,久久不曾分开。而后那个黑衣人一手撑着安齐,腾跃而起,带着她很是洒脱地往村庄北侧的田野奔去,那里有一个小小的土包山头,两个少年停在了那儿。

昨夜的柴堆灰烬仍在,安齐与来福继续点起了火堆,围坐在一旁。

“快要开始了吧?”

“嗯,五月十五开始,到六月六。”

“来福……”安齐伸出手去握住了他的手。

“没关系的,我不会输的,相信我”,来福回握着她的手,安慰着她,“你会来的吧?”

“嗯。”安齐答应着,将头靠在了来福肩上。

“你昨天说,那个白衣公子是玄漠的渊王爷?”

“嗯。”

“那你可知,这渊王爷究竟是谁?还有他身边的护卫有什么来头?”

“王爷?不就是个王爷吗?”

“是王爷没错,可他又不是普通的王爷。他乃玄漠先王二子,其母贤妃,三十五年前嫁入玄漠,乃是皇喆先王的同母胞妹,以前被称作七公主的平宁长公主,现在的皇喆天霖王怕还得尊其一声姑母。”

“长公主出阁前乃是一代骄女,不止工诗善画,于文韬武略一途也颇有建树,隐隐的竟不输皇喆先王,据说先王之父曾叹,得其一女当得半边天下,可惜女大不中留,终是远嫁玄漠,后来生下一子,没几年便过世了。”

“贤妃在世之时,恩宠盛隆,渊王年幼时即是天赋卓然。据说在二十多年前,十年一度的五国千秋会上,渊王仅一稚童,便敢效那子建七步成诗,言,他年六岁,当六步作诗以慰先灵,众人皆道,狂妄。”

“……果然是王爷。”安齐暗暗心想。

“却不料,渊王虽是一黄口小儿,却是言出必行,六步之内,赋七绝一首,其中有句:雷霆远怒蛟龙胜,岂惧苍流逐鲲鹏?众皆言,其年虽幼稚,志却夺天下,渊王因此声名大噪,为五国当世之神童,被时人称作'蛟龙子'。这二十多年来,亦未有人能出其右。那玄漠先王更是一度欲废太子而立渊王。”

“却不料,天命无常,贤妃早逝,才高志满的渊王却日益平庸,终难逃仲永之伤。后玄漠先王过世,太子继位,处处提防,这渊王才开始了四处游历,实则流放。”

可是,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仲永'?何况还是一个出身王族的'仲永'?怕非是如此,'伤仲永'只会变作'死仲永'了吧?且他在赤霄祭司选拔这么一个敏感时节来此,其意难测,只是,该如何对安齐言明?

“后来呢?”安齐见来福讲到兴头上突然沉默,有些好奇地追问,“难道是在流放,哦,不,'游历'的过程中捡了我吗?他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个”,来福看着安齐,将她拢进了怀里,“我也不得而知。我只知道这王爷心思深沉,非是你我所能看透,你跟着他,怕是会有危险。何况他身边还跟着“朝颜夜鹿”,我更不放心。等祭司选拔一结束,你就跟我走,好吗?”

“朝颜夜鹿?”安齐又把头抬起来了,“茗哥哥和墨哥哥?”

“嗯,我听师父说过,'朝颜笑,夜鹿奔,千人斩,不留痕',他们是来自玄漠的顶级杀手,也是整个五色大陆数一数二的武林高手。后来得遇伏击身受重伤,不知所踪,不想竟然被这渊王招揽?”

“来福,你到底是什么人啊?怎么知道这么多事情啊?”

“是齐儿你太孤陋寡闻了好吗?”来福哭笑不得,“初时我也未曾认出,直到今日,那黑衣人追击我时亮出鹿角剑,我方知那竟是大名鼎鼎的夜行杀手——夜鹿。夜鹿既出,那朝颜必在其侧。”

安齐想起几个时辰前架在自己脖子上的那柄薄如蝉翼的黑色长剑,结结实实打了个寒颤。

“齐儿你冷吗?”来福似是感受到安齐的微颤,将她往怀里拢得更紧了些,空着的手将柴堆挑得更旺了,火光粼粼,照着沉默的少女。

“没……没什么,我只是觉得,那柄黑剑明明薄如蝉翼,叫蝉翼剑不是更合适?”安齐往来福怀里挤了挤。

“嗯~~~,好像是听说,鹿角剑挥舞之时,如同野鹿飞奔鹿角划过留下的风痕,故名鹿角剑,怎么,齐儿对夜鹿有兴趣?”来福调笑着。

“才不是呢”,安齐脸一红,接着正色道,“来福,其实,你说得没错。王爷这个人吧,又自恋又臭屁,又刻薄又挑剔,又毒舌又不靠谱,每日里只会变着法儿地折磨旁人,尤其是我,这几天更是把九天楼的人从掌柜到厨子全给整了个遍,害得人家看见他就想躲,妥妥一只老狐狸;虽然长得还算不错,可是一个大男人家竟比个女人还在意他的外貌,十足十的一只开屏孔雀。他啊,确实是个浑身净臭毛病的不着调王爷。”

“可是,王爷他,是个好人”,安齐从来福怀里爬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王爷他啊,真的是个好人。”

“那时候,我是没落人家的二小姐,受尽亲友离散冷落,屡遭他人退婚欺辱,除了夫子,我那些邻里朋友竟无一人愿伸出援手。后来我沦落街头,只是一个不起眼儿的小乞丐,就算死在路上也不会有人埋,可是王爷捡了我,他给我治伤,他没有问我来历就收我做义子,他给我讲各种风土人情,他教我读书,虽然从开始到现在时日还不长。每天,茗哥哥都会拿着策论来教我,我知道,这些都是王爷精挑细选出来的,他啊,是希望我能成为一个洞察人世的人,不要再这么稀里糊涂活着被人欺辱了,这些我都知道的。我以前啊,最讨厌的就是读书了,可是这半个月来,我才发现,原来读书竟是如此有趣的事情?我每天都在期待,王爷今日会让茗哥哥教我什么?”安齐的眼睛里流光溢彩。

“还有茗哥哥,我知道,他肯定受了很多苦,可是他从来都是一副笑颜,我曾经不小心看到他后背上那些纵横遍布的伤痕,他却说他皮实惯了,他只是希望每个人都幸福,我每次给大家添了麻烦,都是茗哥哥在中间调停当和事佬。墨哥哥也一样,虽然他跟个冰山一样不苟言笑,还拿那把黑剑吓唬我,可是我知道,他比谁都在乎我们的安危。”安齐的眼神中的温柔如同天上的月。

“这个世上,除了爹娘夫子还有你之外,就属他们对我最好了,他们都没有嫌弃我穷困,他们也没笑话我无知,他们更不介意我拧巴,也许那日撞上他们的不是我,可是我相信,即使换成他人,他们也会这样伸出援手,因为他们就是这样的人。爹常说,做人要有侠义心肠,要懂得知恩图报,我虽然不知道什么叫侠义,可是我承他们大恩还没有报还,我不能就这样离开。而且他们现在,都是我的家人了,即使他们想要利用我做什么,我也不能说些什么的”,安齐有些自嘲地吐了吐舌头,“本来就是啊,像我这种百无一用的人,如果能对别人有点帮助,我也会觉得,这辈子,没有白活。”

来福怔怔看着眼前这个有些郑重又带着陌生感的少女,一双漆黑雀目里的神采和温柔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恍惚间,他似乎看到了安老爷那灵慧的眼睛,良久后,他终将手放在她头上,使劲揉了揉,“我的齐儿,长大了。”

而后他将她轻轻拥在怀里,一下一下的,顺着她的后背,一如从前,安齐也顺从地团进他怀中,她并不知道,来福一双杏眼中精光毕现,直视着安齐背后的那片杨树林。

“回去吧,风有些凉了”,来福在安齐头边耳语,安齐点了点头。

等黑衣少年驼着紫衫少女从眼前消失后,杨树林中一个凉凉的声音慵懒地响起:

“害我们夜不能寐,她却在这里私会情郎?啧啧啧,女大不中留啊,留来留去留成愁。不过嘛,算她有良心,可是,好人?哈哈哈哈哈……”

一阵狂笑声响起,惊起林中数只乌鸦,“哇——哇——”飞过。

“好人?小墨,你是否也第一次被人这么评价?这丫头,果真是有趣得紧啊,她若知道……呵呵呵,不知道她还能不能这么轻松说出口。”

月光下,阴影里,白衣王爷笑得凉薄又无奈,玄衣侍卫一言不发,只是看着眼前人,眼神中隐隐有心疼。

“喂,小墨,你实话实说,我跟那小子哪个长得更好看?”王爷突然很孔雀地看着冯墨。

“当然是王爷。”不善言辞的玄衣侍卫斩钉截铁地回答。

“嗯~,我也这么觉得,那丫头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就这品位,啧啧啧,着实丢我渊王府的脸,回去告诉冯茗,从明天开始,给她多加一本美鉴,我得好好提升一下她这不入流的审美眼光。”

“……是。”

还有三天啊,冯渊仰头望着天上的月亮,好胖的月亮啊,又丑又土的,不过没关系,很快就能变得很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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