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我的后盾是人民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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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我的后盾是人民
第169章 我的后盾是人民
审判长在重新开庭后,宣布了审判结果。
“被告禹冬香,故意碰瓷诈骗,其长子朗刚协助,事实清晰,将由公安机关进行相关处理。被告禹冬香、朗刚(大儿子)、丰强(二儿子),需赔偿原告张小蛮名誉损失费,4.5万元,朗刚、丰强砸坏原告LV限量版自行车一辆,因无法修复,需赔偿原告23万元,所涉及款项,须在10日内,汇入指定账户……”
宣判结束了,台下观众鼓起了掌。
太解气了,讹人不成,最后反要赔偿张小蛮的名誉损失费,真是大快人心。
只是好好的自行车砸报废了,就应该原价赔偿,结果只赔23万,观众有点不平衡。
被告三女儿是非常不满意,是因为她们败诉了,哥哥和妈妈都要被公安处理,而他们还要面临27.5万元的天价赔偿,她感觉十分委屈。
按她的理解,毕竟没有骗成功,而且还退还了3000元垫付医药费,就不应该再罚钱了。
然而法庭已经宣判完毕,结果不可更改,三女儿就嚷嚷着要上诉。
她的援助律师,就和她说了:“别上诉了,没有胜诉的希望,顶多就是赔偿金额再减少一点,但还不如直接和原告去协商。”
三女儿就说:“怎么我大哥和我妈都要被抓,还要罚钱?这怎么行?”
律师就委婉地说:“你哥和你妈被抓,那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涉及刑案,将来是要检察院提起公诉,要另案处理,在这里说没用;赔偿方面,确实是你两位哥哥砸毁的自行车,且有录像证明,这也没法免责。至于名誉损失侵权,也是事实……”
三女儿当即怒了,大声质问:“这不就是法院吗?怎么又变成检察院了,你这个律师是不是在乱搞?太不专业了!名字都能说错,我要换人!”
被告律师被气得翻了个白眼,碰上这样法盲委托人,真是没处讲理去。
连法院和检察院都分不清楚,他也没那个能耐能给这女人解释明白了,而且他是援助的律师,案子结束,就没他的事了,他当即离场。
随后记者们就涌上去,有的去采访张小蛮,有的采访被告,还是张小蛮这边的记者多一点。
一个记者直接提问:“张小蛮,请问你对这次的判罚满意吗?”
“只能说还可以,但还没有达到圆满的地步。”
张小蛮说道。
他们起诉内容是要求赔偿侵权损失10万元,自行车赔偿26万,这两项金额都打了折。
不过张小蛮财大气粗不在乎,赔偿的金额也在他的接受范围内,就不打算上诉了。
另外这起案子还没完,后续要看警方那边如何处理。
另一个记者问道:“这次你被碰瓷冤枉,对方并没有成功,这对其他同类事件,有什么借鉴意义?”
张小蛮就说:“我还是那句话,世上还是好人多,不要因为一颗烂果子,就怀疑整片果园。以后路上遇到需要帮助的人,还是希望大家多施以援手,当然,也要掌握一定的方式方法,有目击证人或者监控探头下,可以尽力帮助,如果这两样都没有,可以用手机拍摄,留下证据后再帮忙;实在不想动手,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帮伤者或老人,尽量帮报警或者叫救护车吧。”
那个记者又问:“可是这次的案子虽然胜诉了,那是因为你的身份引起了关注,如果是一般的老百姓,就没有这么容易证明清白了,请问我们百姓,还要不要帮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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