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遗嘱之诉:堂审(1) (第2/2页)
郭县令看向双膝跪地的妇人:“堂下何人,为何击鼓?”
马六娘双手奉上林仲春为其写的诉状书,道:“民妇马珍珍,家中排行老六,也叫马六娘。”
还写好了东西带来。郭县令给衙役使了个眼色,衙役知晓,把马六娘手里的诉状书呈上。
诉状书,诉其兄长马四抢占遗产,希望通过这场诉讼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遗产份额,也就是六亩土地。
状书看完,郭县令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你要状告你的胞兄抢夺你应有的遗产份额?”
一母同胞,何至于为了遗产而落得个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一般遇到这样的诉讼,他会采取息诉的法子,兄妹本有六个,由于意外事故,如今还剩他们二人,不同气连枝也罢了,还对簿公堂,荒诞至极。
视线看向一旁站着的衙役,郭县令道:“你去蒲草村把马四还有周里正给带来。”
衙役:“是。”
待衙役离去,郭县令又继续低头看诉状书:“马六娘,本官已阅汝呈上的诉状,马四为汝胞兄,其父为汝等留下一处房屋和九亩土地,按照你的说辞,九亩土地理应有六亩归你,你的诉讼目的是为了拿回属于你的六亩土地对吧。”
马六娘点头:“是。”
其实这个问题来击鼓前她与林仲春讨论过的,对方给出了她两个方案,一个是拿到六亩土地,另外一个方案就是拿到六百两银子。马六娘觉得拿到六百两银子马四会发狂,退而其次只要土地。有地可以租,也可以卖,怎么看都比六百两银子来的现实。
“你且稍等片刻,待马四过来,再继续堂审。”郭县令一边看一边点头,县里能写诉状的讼师他全都认识,但字迹没有一个对的上。
既然排除了县里的,便是县外的,加之如此文笔,应当是华庭书院学子了吧。
抬头,郭县令一眼就看到穿着华庭书院学服的林仲春,他会心一笑,果然是华庭书院的学子。
“他们带人还需要点时间,暂且到这,待人到了我们再继续吧。”郭县令把诉状递给衙役,“退堂。”
举起惊堂木,与木桌子碰撞发出一声“笃”,尔后便是衙役们敲打杀威棒的声音。
“威——武——”
郭县令从凳子上起来,直直的朝着林仲春走了过去,“马六娘的诉状是你写的?”
林仲春左右看了看,见他目光不曾移动,这才回答他的话:“是我。”
“写的不错的。”郭县令朝她点了点头,这才朝着后院书房走去,反正把人带来还需要一些时间,既然如此,抓紧处理公务。
马六娘一直跪在地上不敢起来,等现场没有了郭县令的身影,才捏着诉状纸颤颤巍巍的站了起身。
林仲春走来,伸手扶住因为跪的太久,所以腿部没了力量的马六娘。
马六娘道:“林姑娘,我真的能从我四哥手里拿到我应该得到的遗产吗?”这县老爷看着凶神恶煞的,她慌的厉害。
林仲春笑着安慰她:“信我,应该是你的就一定会是你的,况且当时你爹请了里正做见证人,还入了卷书,遗产,必然会有你的份额。”
听林仲春这么说,马六娘心安不少,也不知道大人派去的衙役能不能把她哥哥带来,她哥哥可不是什么善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