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冒领军功 (第2/2页)
因此法律无从谈起,‘军法出于领主之口,赏罚任凭领主心意’才是这个时代的常态。
但是,如果是安苏,则就没有问题了。
因为他能从面板上看到队伍的击杀数,因而能实现绝对的赏罚公平。
安苏之前颁布的法令,战场上斩杀一个敌人,奴隶可以获得自由。
再斩杀更多的敌人,自由民便可以获得土地,乃至于获得农奴赏赐,成为安苏麾下的军功地主。
相比于一个村庄平均能养一个骑士外加两个随从的战斗力。
安苏认为‘魏武卒’、或‘秦军功地主’的战争动员能力显然要强大进步的多。
当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基于时代的局限性,安苏也不能一步到位的照搬照抄,还需要进行适宜本土化的改造。
比如这个时代的人们,最相信的当然还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银币。
因此,安苏便规定,领民任何一个军功赏赐都可以折算成钱财,而且奖励相当丰厚。
一个成年敌人的首级是十八第尔,准确的来说是一个敌人的左耳朵是如此价钱。
俘虏一个成年活人的话则是二十第尔,小孩(矮于车轮)俘虏则是两第尔。
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劳动力的一个月需要的口粮为五十公斤的谷物。
当然,大半的自由民、佃农的生活水平都达不到这个标准,农奴就更不用想了。
谷物的价格十分波动。
而据保罗所说,在北境战争打起来之前,狮心行省物价稳定的时候,一百斤谷物为一第尔又二十生丁。
十八第尔便能购买成年人三百个月的口粮,这也是安苏当时制定这个比例赏赐时的参考。
当然,还是那句话,谷物的价格波动很大。比如即便是战后的狮心行省恢复了一段时间的粮价,也比开战前高三倍。
更不用说现在的西部行省,瞅准发财机会的商贾们囤货居奇,粮食有价无市,疯涨十几倍也是常态。
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将银币当做财富,这些骑兵们也是如此。
安苏在保罗率领外围部队抵达黑曜石堡后,便根据面板上面的击杀数,将这些人的实际斩首名单交给他。
实际上安苏自己的击杀占据了所有人的八成以上,因此俘虏也算作他一个人完成了八成以上。
剩下的俘虏份额,则按照击杀比例均分给麾下所有的骑兵。
如此算下来,此次战斗就是一个击杀,带着一点二个俘虏,折算成银币进行奖赏。
便是死去者,部队也会保留他的那一份功劳。
等凯旋之后,便会派人将遗物和赏赐送还他的家人。
显然,是这群骑兵并不知道保罗手里有安苏给他的击杀名单。
可不能指望这个时代的人们有多么民风淳朴,憨厚老实。
如果不是安苏规定斩首只算成年人,活着的俘虏比死了的首级更值钱。
恐怕,现在这些俘虏还能活多少犹未可知。
而出现冒领军功的事情,安苏也并不感到意外,并且他制定的律法早就有了相关规定。
安苏眯眼看向那些领头的骑兵。
看来,变法总是要杀人立威的,不流血就无法深入人心,法律威严需要暴力机构来维护。
“大人,您来了。”
安苏点点头,从纷纷让开路的人群中走过去,站到保罗跟前。
“莫尔堡的法律冒领军功者,将会受到十倍处罚,缴纳不起罚金的会被罚没为奴隶。现在我允许你们重新组织一次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