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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世事难料(六) (第2/2页)

李淳风道:“老道观贺兰女娃子之面相,本非有福,似有……”他停顿了一下,跟着道:“似有不妥,然好像又有了转机颇为怪哉。”

李淳风的话尽管不清不楚,但是谢岩那是真心佩服,他完全能够听懂话中的意思,其实就是说贺兰敏月是“早夭之相”,只是来到“卫岗乡”才发生了变化,而这种变化,原本是不应该存在的,所以他才感到“怪哉”!

谢岩本想开口说两句,哪知道李淳风忽然问道:“警官想来知道昨日宫内有人前来吧。”

谢岩微微点首,表示自己知道。

李淳风又问:“圣上‘赐婚’两位‘黜置使’,人选已定,警官可知否?”

“吾不知。”谢岩刚说完,脑中灵光乍现,紧跟着就问:“难道说就有贺兰氏?”

“正是”李淳风道:“另一位许氏女,老道无缘得见,若单从‘八字’而言,许氏与警官更合,至于贺兰女娃子嘛,只要安居于此地,倒也称得上良配。”说着,他微一抬首,注视着谢岩道:“依警官之见,老道当如何回禀圣上?”

谢岩听出来了,李淳风实际是给自己一个挑选的机会。

凭心而论,贺兰敏月绝对称得上是大美人,虽说现在年纪小些,但那模样在那儿,再怎么变也不可能差到哪里去,至于许氏女是谁?谢岩可不知道,当然也不会主动去问,若是自私一点,是个人都会选择贺兰敏月,一来年轻漂亮,二来也更熟悉。

然而,谢岩认为,在冯宝不在的情况下,自己这么做实在有失人品,可若是选择许氏女,那么“相让冯宝”的意思太明显了,毕竟太不符合常理,搞不好好人没做成,还会伤到冯宝的自尊,好像也不合适。

经过一番思索后,谢岩道:“姻缘自有天定,道长受命于上,自当如实奏报,吾不论任何结果都可接受。”

李淳风伸手轻捋了一下胡须,颔首而道:“友在远方而不欺,能持本心而不虚,警官年少而得享盛名,非侥幸也!也罢,老道据实以奏,由圣上最终定夺便是。”

结婚,那是人生道路上很重要的一件事,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那都是必须的选项。

谢岩和冯宝,之所以对在大唐结婚这件事并不热衷,除了婚姻的理念和唐人有些不同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他们又无法和人说的原因,那便是穿越了千年,身体到底有没有受到什么损伤,自己究竟还能活多久,那是一无所知,本着不伤害别人的想法,他们两个人不约而同的都有些刻意回避娶妻生子这事,应当说,如果不是皇帝“赐婚”,谢岩几乎就没考虑过结婚这事儿,也正因为如此,对于娶谁当老婆,他还真没多大意见。

李淳风是说到做到,回学堂后,即写好奏疏交给宫里来的宦官带回……

数日后,这份奏疏经由王伏胜之手,摆放到了皇帝的案头。

李治阅看完毕之后,颇为无奈地轻轻叹了口气,放下奏疏,道:“差人去‘礼部’,告知许卿家,年内挑个好日子吧。”

“奴婢遵旨。”王伏胜低声应了一句,心里也是替谢岩高兴,他知道,皇帝是有意先“赐婚”谢岩,而后才是冯宝,今金口一开,此事可谓已成定数,想来不日便有正式诏令颁下。

武皇后得知消息后,同样送了一口气,不怎么说,最后的结果还是和希望的一样。

许敬宗得知那更是欢喜,虽说和冯宝关系不错,但是他非常明白,谢岩在皇帝心目中分量更重,日后成为重臣亦是必然,相比较之下,显然更佳。

次日,“礼部”上报皇帝,十月初九乃是良辰吉日,适宜婚嫁。

三日后,大唐皇帝正式下昭,称:“‘新安县子’谢岩,忠勤王事,优恤百姓,特予‘赐婚’……”至于后面的大段,不外是说具体的日子等事宜,但其中有一条,却是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即同时册封“许爰”为“五品诰命夫人”,那可是难得的殊荣,可以说,人还没过门,就已经是“妻凭夫贵”了!

尽管皇帝没有在诏令中提及谢岩的功绩,然朝中大臣们都知道,“新商税”实施以来,成效斐然,每月都给朝廷带来了大笔收入,以“赐婚”形式进行赏赐,不触及朝堂里的任何事情,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结果,至于“五品诰命”,那不过是个头衔,一种荣耀罢了。

然而,就在颁布诏令的当天下午,许平匆匆忙忙的从“卫岗乡”赶回了“长安”,之所以他晚了几日,那是因为为了弄清楚自家女儿到底是“谁”?花去了很多时间。

等到许平从黄雅雯得知——女儿“许爰”竟然是“卫岗乡”里的先生,而且还被陛下“钦点”,随大军前去“西域”的时候,若不是张猛眼疾手快,即当场晕倒在地。

待其清醒之后,什么多余的话也没说,立刻启程回“长安”,希望赶在皇帝正式诏令颁布之前,将一切详情告知伯父,或许还能来得及。

但人算不如天算,许平进得“许府”,第一时间就得到了下人们的祝贺,可他丝毫没有喜悦之情,只觉得两眼一黑,又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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