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 (第2/2页)
真黑啊!
这两首歌目前已经有知名度了,已经有歌手联系自己要买《晴天》的版权,出价二十万。
《传奇》经王霏演绎后,目前已经在各大平台新歌榜排名第一!
这首歌的版权,如果要买断的话,至少也要五十万。
经纪公司把这两首歌的版权抢去,一下子就相当于抢了七十万!
他们什么也不做,就纯粹的出手强抢。
真是想的美!
其实在林杰穿越到这个世界后,就研究过前身在经纪公司的合同。
合同是到这个月才到期没错,但其中有一条,林杰记得很清楚。
那是第六十八条,是艺人选项条例。
什么意思呢,就是合同是五年,但满四年的时候,就触发第六十八条。
该条的内容是艺人可以在此时选择跳出合同,也可以选择继续续签。
也就是说,如果满四年后合同不续签,那这第五年双方就可以选择不执行合同内容。
既然可以不执行,那经纪公司自然就对艺人没有了约束力。
马卫说的那些什么通告费,版权之内的,那是放屁,根本不符合合同精神。
马卫今天来找自己,一是有可能没有仔细研究合同,另一种可能就是他知道有艺人第六十八条的艺人选项,但他以为林杰不知道,所以就来连吓带骗,想从林杰手里抢走《睛天》和《传奇》的版权。
但他万万没想到,林杰知道有这么一条。
“林杰,现在这两首歌的版权已经属于我们佳和娱乐,听说王霏会在她的演唱会上唱这首歌,那你联系一下她,告诉她如果要唱《传奇》,得我们取得联系,不然就是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