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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勒令自己绝不允许那样的事情发生。因为一切已经改变,我不再是你当初的那个小猫咪和小公主,我身上背负着双重的负罪感:一是我作为‘妻子’,早已嫁给了大浦那个家伙,虽然他已经死了,但是我自己却早已被污染。二是,我拥有那样一个恶魔般的父亲,置身于那样一个罪恶的家庭甚至集团之中。
固然,在整场风暴之中,在法律层面上来讲,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我的血液里已经融入了这两种最不干净的因素。一块洁白的布,一旦被脏的东西、或者墨水儿之类的污染了,无论你怎么洗它,它都不会洁净如初、恢复当初——那污染物已经进入了布匹的纤维。
而我,此时,正如那块布。
在我们分手后,我曾不止一次的对你说过同样的话,而现在,彤彤,我要再度说出那一句话,无论你爱听不爱听,无论你接受不接受,我都要说:彤彤,忘了我!忘了我!忘了我!忘了我!
又想起那句歌词了:有一天你会知道,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忘了我就没有痛,让往事留在风中。
我会在你的世界消失。
不,你不要误会,我不会去寻短见,我会活下去。既然老天让我这一回在枪林弹雨中活了下来,那就是老天告诉我,你莎莎要在今后的人生中活着背负你的罪责,活着受到你该受的惩罚。这惩罚也许不是来自法律层面的,却是‘永远失去所爱之人’的刑罚——你莎莎,永远不可以再爱!
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确实是最大的、最狠的惩罚了。
还是那句话:我会在你的世界消失。我不会回到那个恶毒的家乡,更不会回到我们邂逅的、相恋过的、我工作过的、你所在的那座城市。这两个地方,一个让我绝望,一个让我心碎。
虽然后者曾带给我那样多的快乐。
我会去到一个没人能够找到我的地方,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独自走完后面的人生。
我会换一个身份,彻底的与以前那个莎莎告别,并用剩下的人生时光来赎我的罪,来替那些人、替那些犯下不可饶恕罪责的人赎罪,这赎罪,就是让我孤独终老。
彤彤,再答应我一件事——不要试图找我!我知道,以你的工作性质,找到我非常容易,可以说易如反掌,但就算你找到我,我也不会见你。就算你找到我,我们也不可能再度在一起。我没有脸面再见你,我也没有资格再见你,我,配不上你——无论以前还是现在,无论从哪一方面,我都配不上你。
对不起,你看到的纸上的字迹可能有些模糊,那,是我的泪水,它模糊的,不仅仅是我笔下的字迹,也是我的双眼。
答应我,不要来找我,更不要等我。去寻觅你的幸福,把我彻底忘掉,就当我在你的生活中、生命中、你的世界中从来没有出现过。彤彤,答应我,算我求你,算我最后一次求你,好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无数次,这一类略带惆怅和忧伤的词句,都在我们缠绵悱恻的对话中出现过,我们也多是一笑了之,可谁能想到,这些词句都是安在我们自己身上的。
对不起,彤彤,我不该出现在一年前那辆公共汽车上,我也不该出现在你的世界里。如果这是缘分,那么我们的缘分已尽,至少是此生的缘分已尽。如果来生还有缘分,就让我在那时,以一个最干净的我,来到你身边,成为你最美的新娘,成为你相伴一生的爱侣。
又也许,说不定在若干年后的某一天,我们会不期而遇,如果真有那一天,我希望那时一切已经云淡风轻,而那时,想必我们已经都老去了,你也有了你的家庭、你的孩子。算了,不说这些了,这都是影视剧里才会出现的情节和台词,现在想想,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彤彤,这一次,是真的告别了。
如果用聂鲁达的诗来说——‘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那我宁愿选择:不遗忘。
但我希望你把我遗忘。
再见了彤彤,我会带着记忆深处你曾给我的所有的温暖与美好、幸福与缠绵,远远的消失。
再见了,我的王子,我的英雄,我的猎鹰,我的彤彤哥哥。
我爱你,一直深爱着你,今后这爱还会贯穿我的一生,尽管我不配说这个字。
保重。答应我:照顾好你自己。
我要说声谢谢你,在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此致
泪吻
莎莎
199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