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收养 (第2/2页)
“没什么可道歉的,我早已经释怀了,你喜欢狗吗?”
“还行吧。”
陆玉兰以前特别喜欢养狗,养过一条农村小黄狗,矮矮的个子,短短的身子,遍身黄毛金光闪闪,一对小耳朵总是向上竖起。
对于狗的品类、食物、生活习性了解得是一清二楚。
那条小黄狗每天陪着陆玉兰守店,有客人来了就会吼叫两声给她示意,对那条小黄狗是倾尽所有心血。
陆玉兰对小黄狗的态度比对周安的态度都好,可以这么说小黄狗是陆玉兰的第二个孩子。
可是后来被小偷偷走了,不见踪影,也许成为餐桌上的食物。
当时陆玉兰还伤心好一阵子,至此再也不养宠物了,免得悲痛欲绝。
本来在周安一年蹲哥生涯中,他也想找一条宠物来陪伴自己,打发时间,可一直没有招到称心如意的宠物,就此作罢。
两人并肩走着,那条萨摩耶跟在侯梦婷身后,亦步亦趋,来到一位保安面前,带着黑色帽子,三十多岁,留着胡子。
“保安大叔,这是谁家的宠物走丢了,你能找下它主人吗?”侯梦婷走上前去问问道。
“哦,原来是这条萨摩耶啊,这是条流浪犬,不知道是谁遗弃,没有主人。前几天来到商场,一直不肯离开。”保安大叔整理了下帽子,开口回答。
顿了一下,有些惊讶继续说道:“哎,有点奇怪。这条萨摩耶面对平常人都是凶狠蛮横的模样,怎么现在却是这么温顺和善了,竟然还摇着尾巴。”
“它很凶猛吗?”侯梦婷低下头注视着萨摩耶,接着问道。
“凶!本来商场来来往往有很多人想要收养它,当做宠物,可它宁死不屈,甚至有人靠近它,都会摆出一副誓不罢休的样子,毛发竖直,发出嘶吼叫声,后来也就没有人想收养它了。
它虽然不喜欢人类靠近,但也没有伤人之心,所以我们就让它留下来。”
听到这话,侯梦婷有些迟疑,眼前这萨摩耶对着自己摇着尾巴,嘴唇咧开,完全不像是凶猛模样,而且非常可爱。
身旁周安走上前去说道:“既然这萨摩耶对你这么友好,而且你也喜欢小狗,要不你把它收养得了。
给它找个家,免得风吹日晒,而且给无聊生活带来些乐趣。”
侯梦婷露出苦笑,摇了摇头说:“我租的房子明令禁止不允许养宠物。”
看着脚下那萨摩耶开心模样,对任何人都是凶猛态度,唯独对她是讨好巴结。
而且这萨摩耶和自己家里那条逝去的萨摩耶很是相似,一样的品种,一样的毛发,一样的眼神,一样的态度。
侯梦婷十分不舍,可又不得不舍弃,不能因为一条狗而搬离小区。
周安见此,蹲下身子,挥手向萨摩耶摆了摆,示意它过来。
只见这萨摩耶也注意到侯梦婷身边的周安,歪着头,有些彷徨,不知道眼前这人类在做些什么。
似乎感受到人类善意,萨摩耶轻启脚步,跑到周安身边。
周安一点也不害怕,将手放到萨摩耶头上,轻轻抚摸,从头到身体。
令人惊奇的是,它也并没有凶狠模样,以对待侯梦婷态度对待周安,微眯着眼睛,享受人类的抚摸。
据科学研究,狗狗喜欢被人摸是因为被触摸很舒适,而且触碰也是一种表达感情的方式,狗狗只会让没有敌意的人触碰。
看来这萨摩耶对周安也没有恶意。
周安也是很开心,抬起头,看着侯梦婷惊讶模样,有些好笑:“我来收养它怎么样?”
“真的可以吗?”侯梦婷听到这番话,心中有愉悦有迟疑,“你不用因为我而收养这萨摩耶的。”
似乎感觉到自己刚才说的那句话有些含糊意味,侯梦婷急忙改正:“你为什么要收养萨摩耶?”
周安并没有因为侯梦婷那句话而感到任何不正常,他本来对情情爱爱了解不是太多,听不出来其中意思。
而且他自认为侯梦婷因为自己说的话开心,一时的用错词语。
“一是我也想养只宠物,给空旷的房间增添生气,二是这萨摩耶对我很亲密,我不忍见到它在外流浪。”
更重要的是,这萨摩耶可以成为他和侯梦婷之间纽带,以后可借助萨摩耶更多地和侯梦婷进行交流聊天,完全不会引起她警觉,神不知鬼不觉就落入到他陷阱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