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手机 (第2/2页)
“哥佬官,你这是干嘛?你们要明抢吗?”
刘得志掏出警官证给他看。说道:“谁要抢你了?你这手机哪来的?是不是偷来的?”
“偷盗价值5500元,足够定罪了。我刚刚还帮你少了500,可以少判几天,够意思吧?”
“走跟我们回警察局去。”
“警官,冤枉啊,我这手机不是偷的,是我收的。”
“你收的?”
“对,我就在这条街上做二手生意。我没有门店,就全靠拿低价货赚差价。”
“这么说你这手机是低价收来的?”
“是的。”
“多少钱收的?”
“3000块钱。”
“你有没有想过,这么新的手机,别人为什么要3000块钱卖给你?他不走进店里去卖?”
“他说家里人生病了急需用钱。”
“什么时候的事?”
“前天。”
“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比较瘦,个子比较高,大概有174,头发比较长。对了,他不爱说话。”
“他是哪里的口音?”
“不知道,他说的是普通话。”
“你怎么给他钱的?是转账还是现钱?”
“他不要转账,他要的是现钱。”
一听到是现钱,刘得志就觉得麻烦了,这人查起来没有线索啊。
“三千块都是一百的?”
“是的,我手里现钱不够,当时还是去前面银行柜员机上面给他取的。”
“什么?”
刘得志一听大喜。
“你取钱的时候他也在吗?”
“在。”
“我告诉你。”
“你这手机是赃物,也是一起案件的证物,我们需要没收。”
“不行啊,警官,这是我花钱买的。”
“你心知肚明这手机低于市场价这么多,肯定是赃物,你知赃收赃,赃款大于3000都已经违法了,你是想被拘留还是想配合我们戴罪立功?你放心,查扣手机我给你开条。你可以随时来公安局查询是不是真的。不过你不要离开锦城,要随传随到。等我们抓到销赃的人会让你辨认,让他退脏的。”
刘得志打开手铐把二手贩子给放了。
他们马上赶到前面的银行,提取了取款机上面的摄像。里面清楚的记录下来了售卖郭念玉手机那个人的相貌。
他们拷贝下来录像作为证据。
拿着郭念玉的手机,去向邓国庆汇报。邓国庆根据录像资料制作了通缉令,马上核发下去开始通缉他。然后他又命令技术科恢复郭念玉手机里的通讯数据。
赵先红和王洪波对黄英杰出租屋进行了搜查。他们找到了几张银行卡,还有一部手机,两张手机卡。还有一些笔记本。
经过对两张手机卡分别插卡试用,在其中一张卡里找到了他跟高莹还有其他一些女人的联系记录。
而另一张卡,里面什么记录都没有,但是手机号是激活状态。
邓国庆觉得很奇怪,他命人对这张卡的通讯数据进行恢复。果然发现了端倪,黄英杰在这张卡里他只跟一个号码联系过。
他联系的这个号码的主人是谁?
邓国庆在想,要不要拨打一下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