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咬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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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她后方的我,虽然看不见她的眼神。但还是从她表情坚定的侧脸里,读到了一丝“憧憬”之意。
在不考虑“物质”层面的时候,我从不自卑。
精神强大的我,甚至还极端自恋。
比如,在对婷婷侧脸的解读中,我很快便自作多情的认为,她很乐于接受这个与我之间的“绯闻”。
既然如此,我若再强行“辩解”的话,就反而成了一种“拆穿”。
扪心自问,我又并不烦她。便索性用“沉默”,成全她的“憧憬”。
见我不再言语,语文老师又分别瞪了我俩一眼,甩出了一句“好自为之”后,便扭头回到了讲台,继续起她枯燥的讲义来。
若换作以往,我一定会不等老师的许可,便自顾自地坐下去,趴在桌子上,继续我的“春秋大梦”。
可那一天,为了不使得婷婷难堪,我愣是陪她一直站到了最后。
也是从那一天起,“白痴妹”里没了“妹”,只剩下了“白痴”。“潇洒哥”里没了“潇洒”,只剩下了“哥”。
于是,她便成了我唯一一个,从来没有叫过“妹妹”的妹妹。
在学校中的绝大部分的时间里,我都会带着她“招摇过市”。
渐渐地,全学校都知道了,婷婷是迹天涯的妹妹这件事情。
同样的身份,于白比她早拥有了一年时间。还在经常仗着这个身份惹是生非的前提下,却仍是知者寥寥。
或许只是因为,我从未像对婷婷一样,以“散步”的方式,与于白同框出现过吧。
有“白痴妹”在身边陪伴的每一天,我都是非常轻松且快乐的。
因为,她从没给我找过麻烦。就真的只是像个“白痴”那般,傻傻地跟在我的屁股后面。
挂着酒窝,一路生花。
若细算起来,我有这个“尾巴”的日子,应该可以追溯到更久。
可惜太多的记忆,早已和光同尘,无从考证。
只确定与丽娜在一起后,如果不是“生理性”驱使的话,我还是更愿意带着婷婷,到处瞎逛。
比如从前者那里得到纹身的“图案”后,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却是找到后者陪我去完成“梦想”。
我敲了敲桌子,吵醒了她“伏案”的美梦后,吵嚷道:“起来了!白痴!”
她睡眼惺忪,皱眉道:“啥事啊?我睡的正香呢!”
我佯装神秘道:“我要去干一件大事,你陪我一起去呗!”也不待她答应,我便先一步转身离去。
“啊~~~呀~~~嘿!”
根据我的了解,她会发出这种声音,一定是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
紧接着,我又听到了一阵身体撞开桌椅时的“哗啦”声。微微一笑间,她早已跟了上来,问道:“什么大事呀?”
“你看!”我挽起衣袖,露出了半条手臂,在她眼前晃了晃,笑问道:“好看吧?”
她撇嘴道:“你快别晃了,我啥也没看清。我这刚睡醒,你都给我晃迷糊了。”
我收回了手臂,摆手道:“算了,那不给你看了,到地方你就知道了!”说着,我加快了足下的脚步。
“咱到底干嘛去呀?”她追问道。
我也不卖关子,揭晓道:“纹身去!”
在这之前,我早已与她分享过我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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