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狼人杀【12】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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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童话小镇沐浴在柔和的晨光中,仿佛是梦境中的一幅画卷,微风轻拂,带着淡淡的花香和清新的草味,让人心旷神怡,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峦被朝霞染成了淡淡的金色,与蔚蓝的天空相映成趣。
镇上的街道还保留着一份清晨的宁静,街道两旁的小木屋被精心装饰,尖尖的屋顶、色彩斑斓的墙壁,偶尔一两只早起的小鸟在屋顶上跳跃,清脆的鸟鸣声在空气中回荡,打破了这份宁静。
镇中心的喷泉广场上,喷泉在晨光中跳跃,水珠在阳光下闪耀着晶莹的光芒。
姜柚和兰西维尔来到了小镇的面包店,一进门,一股香甜的气息扑鼻而来,店内温暖的光线映照在各式各样的面包上,让人忍不住想要品尝。
店主是一位和蔼的老奶奶,名字叫做玛莎。
玛莎奶奶的脸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但那双明亮的眼睛却闪烁着无尽的智慧和善良。
她总是穿着那件有着精致花边和柔软布料的裙子,裙摆随着她走路的步伐轻轻摆动,仿佛在讲述着岁月的故事。
兰西维尔跟玛莎奶奶打了个招呼,笑着对姜柚介绍道:“玛莎奶奶做的面包很好吃,是镇上小孩子的最爱,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玛莎奶奶倒了两杯自己亲手熬煮的红茶,杯子是精致的陶瓷杯子,杯身洁白如雪,细腻光滑,仿佛能反射出淡淡的光泽,杯口微微向外敞开,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杯柄细长,弯曲自然,方便手握的同时也增添了几分优雅。
杯子里盛满了红茶,那红茶颜色深沉,宛如浓郁的葡萄酒,甜香、奶香和茶香味混在一起,非常好闻。
玛莎奶奶一脸慈祥地看着姜柚:“可爱的孩子,尝尝我刚煮的红茶,加了焦糖和奶,很好喝的,像你这样的小姑娘都很喜欢。”她很喜欢听话乖巧的孩子,特别是小女孩。
姜柚道了谢,接过陶瓷杯子喝了一口,惊喜地眨巴了一下眼睛,这不就是奶茶嘛!
“真稀罕。”玛莎奶奶眯起眼睛,笑着说道:“这还是兰西维尔第一次带小姑娘到我这里来。”
果然,无论年纪多大,人类八卦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
玻璃柜里整齐地摆放着很多一看就令人垂涎欲滴的面包。
有味道咸香的芝士肉松包,外皮烤得金黄酥脆,散发出诱人的香气,一层面包夹着一层浓郁的芝士,中间填充着咸香的肉松,层次感十足。
一口咬下去,首先感受到的是外皮的酥脆,接着是芝士的绵软和肉松的细腻口感,芝士的醇香与肉松的咸香完美融合,让人回味无穷。
有口感丰富的肠仔包,肠仔包外皮烤得金黄酥脆,散发着面包的香气,切开面包,可以看到里面夹着切成薄片的香肠,它们被烤得微微卷曲,表面微微焦黄。
一口咬下去,香肠肉质饱满,油脂渗透到面包中,使得整个面包口感更加丰富。
有甜而不腻的南瓜奶酪,南瓜色泽金黄诱人,呈现出一种深橙色,仿佛是秋天的丰收季节的象征,奶酪则是洁白无瑕的,与南瓜的颜色形成鲜明对比,给人一种温暖而舒适的感觉。
一口咬下去,南瓜的天然甜味与奶酪的绵密质地相得益彰,口感醇厚,香甜可口等等。
姜柚犯了选择困难症,挑了半天,选了六款最喜欢、最想要品尝的面包,她的食量非常大,一次性吃下十几二十种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那就太惊人了。
为了掩盖身份,她每次吃饭都是六分饱。
面包搭配奶茶,解决完早餐后,两人跟玛莎奶奶告别,准备前往魔法森林,找之前帮过兰西维尔的森林精灵求助。
那个森林精灵给了兰西维尔能够验出狼人身份的神球。
只不过姜柚知道自己不能出现在精灵面前,不然对方一眼就能看穿她的狼人身份。
两人坐在马车上,姜柚没有说话,微微往后靠,仰头看着蔚蓝的天空,眼底有一抹沉思。
她该用什么理由拒绝去见精灵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昨天她一直考虑到大半夜才睡,只不过想了好几种理由,感觉都比较牵强。
车轮碾过小路,阳光温暖和煦,照得姜柚有些昏昏欲睡,她昨晚没睡好,睡眠不足,脑子现在有些发晕。
精灵一般都很善良,它们居住在魔法森林的深处,很少有人能够找到他们,昨天姜柚问过兰西维尔,从这里去精灵的地盘大概需要三个多小时。
兰西维尔转过头,见姜柚已经阖上了眼睛,阳光下,她一头银白的中短发泛着清冷的银光,如洒落的月光一般。
他脱下斗篷盖在她身上,扯动缰绳,让马走得更平稳了一些。
旁观这一幕的系统摇了摇头,吐槽道:“没救了,每次宿主在主神大人身边都没有一点防备。”
这解决问题的方案还没想出来呢,就睡了过去。
*
等姜柚醒来,周围的环境已经变了。
入眼是高耸入云的大树,树干粗壮,枝叶茂盛,树叶的颜色斑斓,从嫩绿到深绿,再到金黄和深红,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洒在林间的草地上,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森林里的鸟儿正在欢快地歌唱,声音清脆悦耳,还有许多小动物在忙碌地生活着,小松鼠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寻找食物;小鹿在草地上悠闲地漫步,享受阳光;小溪在石头上起伏跌宕,流淌着清澈的溪水。
两人已经走进了魔法森林里,见姜柚醒了,兰西维尔一只手按住她,压低声音,温声说道:“别动。”
还有些懵的姜柚一个机灵,眨巴了两下眼睛,好家伙,这一觉差点没直接睡到精灵的地盘。
缓过神来的她这才发现不对劲,马车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停在了原地,刚才还悠闲的小动物仿佛察觉到了什么危机,四散奔逃开了。
兰西维尔的另一只手上拿着新买的短刀,刀刃泛着冷冽的寒光,看他的动作,好像在用亮如镜的刀刃照什么东西一样。
姜柚没有轻举妄动,目光落到刀刃上,隐约看见了后面郁郁葱葱的树丛,还有站在树干后的身影。
看不太清,轮廓有些模糊,但不能看出身材非常高大。
狼人!
姜柚几乎是一瞬间就确定了,兰西维尔的眼神锐利如刀,语气却放得很轻,还在温声安抚她:“有我在,不用担心。”
“等会儿你就在马车上躲着,如果用什么异常情况……”兰西维尔拉紧手里的缰绳,有些躁动的马儿被强制性地安抚了下来。
他反手把连接马车的那部分绳子给割断了,眼神很认真,快速说道:“你就直接骑上马离开,不用管我,我不会有事的。”
话音未落,兰西维尔就把缰绳交到姜柚手里,纵身一跃,跳下马车,直接朝后面的狼人冲了过去。
之前能轻松杀掉布伦达,是因为它是人类形态,而且毫无防备,而眼下这个狼人却是狼人形态。
体格、力量、速度以及治愈力都不是普通人类能比的。
兰西维尔以前很是无所顾忌,公认的不怕死,面对死亡毫不害怕,对上狼人,就算折断十几根骨头,也要把对方斩于刀下。
但是现在他有了软肋,如果他杀不了这个狼人,死的可能就不止他一个人,但他一定会争取时间让姜柚逃跑。
树后的狼人生得异常高大,个头起码有两米三,在族群中应该是属于战士级别的乙狼。
它的肌肉如石头般坚硬,身材高大而健壮,粗糙的皮肤上全身覆盖着浓密的灰色毛发,锋利的爪子,以及一双凶狠的绿色眼睛,里面藏着未驯化的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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