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 岁在法院做书记员,过了法考,未来怎么规划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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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读者,说了他的情况:34岁,拿法考证4年,还在法院当聘用制书记员,写过几十、上百份判决书,都是独立完成,因为大环境不好,工作重心就照顾2岁多的孩子,工作是顺带手的事情。
问我这种情况,未来如何规划比较好。
我毫不犹豫建议他去干律师,为什么呢?从他描述的情况来看,有几个关键词,已经提醒他:适合现在去干律师!
第一个,34岁+聘用制书记员。
30多岁,正是做律师的大好时光,有一定的社会阅历,比起刚出社会时候,更懂人情世故,也深谙人性、洞察世事;比起40多岁的人,正是精力旺盛、有着极高的工作热情,再累再苦,能熬得住。
律师是厚积薄发,细水长流的职业。不管何时开始,都少不了的熬,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趁现在就干。
说大环境不好,你难别人也难,卷也不是你一个人在卷,只要努力去做,想办法开拓案源,不求前几年赚多少,收入总比你做聘用制书记员好。
多少书记员“赖”在法院不走,因为没过法考,一旦考过,都不想干这法律民工的工作,除非你这个书记员是很闲,不然没什么理由继续干了。
10多年前,我认识2个法院书记员,他们都是过了司考,马上从法院出来做律师。认识他们时候,一个做了2年,一个做了5年,都不后悔辞掉书记员出来干律师,业务做得不错。
当书记员是暂缓之计,一方面让自己接触、熟悉审判案件的工作流程,接触不同类型案件,另一方面让自己“养精蓄锐”备战法考,以便早日通过
(书记员是很忙很累,但没办法,过了法考,他们就犹如凤凰涅盘般焕发出“新的生机”——当律师!)
第二个,独立写过几十、上百份的判决书。
能独立写判决书,说明有一定的实务基础、办案思维,不像刚过法考的新人,容易脱离实务泛泛而谈,熟悉法官审判案件的思路,对常见案件类型的法律适用和理解有了一定经验,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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