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明朝南院 (第2/2页)
李又仙附和道:“菊儿说的没错,不夜宫是京城最大的女院,而我们长春院,则是京城最大的男院!”
长春院的佳丽,大都是以花命名,如荷花、桃花、梅花等等。
伺候刘瑾的佳丽艺名叫菊花,人如其名,一笑起来,像一朵盛开的菊花。
刘瑾嫌弃的不搭理菊花,仍然对李又仙说话道:“听仙儿姑娘说话,似乎颇有文采,至少东坡先生这首诗,我是从未听说过的!”
(这两句诗很多网站都说是苏东坡作品,但是翻遍了苏东坡诗集,似乎并无此诗,此处有争议)
朱厚照一拍刘瑾肩膀,朗声说道:“你可不要小瞧了仙儿,他父亲曾是松江府知事,诗书作文,乃是本等,诗词歌赋略通,琴棋书画不精亦晓。”
“只因十五岁时随其父押解钱粮上京。途中遇到响马,被抢劫一空。丢失官府钱粮,是要坐牢的。其父只好变卖财产赔偿,但仍差很多银子。”
“仙儿因此插标披榜,沿街卖身,这才凑够银子免除其父的牢狱之灾。也正是如此,仙儿才落得卖艺南院,与我等相识!”
听了李又仙的身世,刘瑾不禁肃然起敬,端着酒杯站起身来,对李又仙说道:“想不到仙儿竟有如此遭遇!卖身救父,忠孝至此,刘某由衷敬佩!”
李又仙连忙起身还礼:“瑾相公太抬举仙儿了,仙儿实在惭愧!”
酒过三巡,众人话也多了,刘瑾也就不那么拘束了,跟李又仙和朱厚照等人交谈过程中,刘瑾对大明朝的娼妓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明朝中后期,社会风气对男性的性享受又极度纵容,春宫画、色情小说几乎到了泛滥的地步,是一个名符其实的“性开放”时期。
比如后世有名的风流才子唐伯虎,就是明朝正德年间的人,而他最擅长的春宫图,可以说是价值连城,即便是达官贵人,朝中大员,也欣赏不已。
由此可见,明朝时期的性文化是多么的开放。
而男妓,在这时也是极为发达的。
太祖朱元璋曾发布诏令:“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之人减一等,若官员子孙宿娼者罪亦如之。”
明宣宗以后,裁汰官妓,禁令更加严格,无论官员或读书士子,凡有宿娼的,或稍有邪行,轻则贬谪,重则加以褫革,永不录用。
也就是说公务员不准嫖妓!
因此,男妓应运而生,那些在京师当官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带家眷的百官,只好钻法律的空子,不敢上青楼,只好下南院了。
水路走不通,只好走旱路!
初时的男妓,只是着女服,扮女装,陪吃侍寝。到了后来,已经发展到跟女妓一样,比风情,拼才艺的地步。单纯的陪吃陪睡已经不新鲜了。
像李又仙这样,精通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才色双全的佳丽,才能从众多男妓中脱颖而出,广受欢迎。
刘瑾借着酒劲,问了李又仙一个非常隐私的问题:“仙儿姑娘,恕我冒昧的问一句,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你们男妓下面的兄弟是否还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