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证据 (第2/2页)
随后又看向林川:“你说,是怎么回事。”
林川轻笑:“我要告沈大明,虐待儿童。”
两个人都要告对方,而且都是一个理由,那就是虐待儿童。
刘警官沉默了一会儿:“你们需要拿出证据。”
沈大明冷哼一声:“证据?!什么证据!那个死,我女儿身上的伤口就是证据!”
刘警官对着站着的女警官使了个眼色,女警官点头,然后走到沈弃面前,温柔的开口。
“姐姐可以看看你身上的伤口吗?”
没想到刚才还乖乖的沈弃,突然推了一把女警官,蹭的一下站起来。
然后又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赶紧鞠躬:“对,对不起…”
说完之后,又拉开自己的袖子,将两条胳膊上的伤痕露出来。
刘警官眼睛眯了眯,这小姑娘的精神状态不对。
而且,她好像很抵触警察靠近她,为什么。
不过刘警官并没有说出来,将这一点记在心里之后,看向沈弃胳膊上的伤口,即使是他,也被震惊了。
沈弃已经将袖子全都撸了上去,比之前沈大明在咖啡厅里面露出的皮肤面积要多。
伤口自然也就更多。
大多数是烟头烫出来的痕迹,但都很久了。
刘警官冷冷的看向沈大明:“据我们所知,林川将她救回去的时候,距离今天不过才五天,而她身上的伤口有的已经快要要一年了吧。”
应该身上还有更多的,只是不好让沈弃当场脱衣服。
沈大明眼神微闪:“你也看到了,我这个女儿长的丑陋,所以经常被学校里的人欺负,身上的伤口都是学校那些人做的。”
沈大明说的这句话倒是也没错,原本沈弃身上的伤口就是学校的人干的,但是有一次被喝醉酒的他看到沈弃身上的时候。
他就产生了暴虐的冲动,沈弃身上大部分的烟头都是他干的。
女警官将沈弃带进后面的屋子,沈弃自动脱了衣服,让女警官看她身上。
这是沈弃第二次主动脱衣服,让别人看她残破不堪的身体。
第一次是因为对方是唐果,是她的偶像,是她从小就喜欢,从小就仰慕的光。
第二次是因为,她不想让林川受罪,想让沈大明进监狱。
女警官出来的时候明显是哭过,然后小声地在刘警官耳边说了几句话。
林川看着刘警官的手猛地攥紧。
刚才沈弃将事情全都说了出来,虽然一顿一顿的,反应也很慢,但是因为没有别人的存在,女警官也非常鼓励她,所以说的非常顺利。
“沈弃说,是你做的,而且她打你的脑袋,也是因为你想要侵犯她。”
沈大明呲牙咧嘴的一乐:“她说是我就是我了?我可是她爸,而且谁家不打孩子?就打几下,怎么会造成那种样子,更何况,她精神不好,警官你也看到了,她说的话能当真?”
这…
刘警官皱眉,他自然能感觉出来沈弃的精神状态不对,这种情况下说出来的,自然不管用。
林川笑了一下,从兜里拿出来一个优盘递过去,手指点了点。
“这是证据。”